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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大纲》5.5.2.1 对于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过程

2023-12-05 13:46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仅供学习参考】


第二节 认识的无限发展过程

1、对于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过程


  以上我们说明了由物质到精神(由实践到认识)、又由精神到物质(由认识到实践)这样两个互相联系的过程,这是认识过程的一次循环。现在要问:是不是经过这样的一次循环,人们就能够取得对于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呢?一般说来,这是做不到的。“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1]

  为什么呢?因为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时候,不可能不受到各种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的限制,因而从实践中得来的认识不符合或者不完全符合客观外界的规律性的情形是常常会发生的。也就是说,在认识过程中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是难免的。

  首先,就取得感性认识的过程来看,尽管人们力求取得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但是要想一下子就做到这一点却是不可能的。一方面,这是因为客观现象的表现本身就需要一个过程。当客观现象还没有充分展开、还没有鲜明地暴露出来的时候,人们就无法取得关于这一过程的十分丰富的感性材料;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人们自己不能不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例如本人的具体知识的限制,本人所处的环境给予他眼界上的限制等等),以致对于客观上已经暴露出来了的现象也不一定能够完全把握,因此,在实践的初期,感性认识不十分丰富,不完全合乎实际,是很难避免的。这就是使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发生错误的一个因素。

  其次,就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来看,即令有了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也不可能一下子就取得正确的理性认识。因为要取得正确的理性认识,就是要在总体上正确地反映事物的矛盾。而事物的矛盾是极其复杂的。就每一对矛盾来说,它的双方就往往不是同样鲜明地呈现着的:有时甲方比较突出,乙方比较隐蔽;有时乙方比较突出,甲方又比较隐蔽。这就使人们比较难于全面地把握矛盾。况且事物决不止包含若一对矛盾,而是包含着许多矛盾,各对矛盾之间又具有很复杂的关系。这就给全面地认识事物的规律性带来很大的艰巨性。尽管我们力求全面地深刻地看问题,努力防止片面性和表面性,但是要想在一开始就看得十分全面,十分深刻,是做不到的。这又是使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发生错误的一个因素。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即令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去进行认识活动,也不可能一次就取得正确认识。对于任何具体事物的认识,总是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不断地总结经验,纠正错误,才能逐步地达到主观同客观的一致,从而实现预期的目的。不犯任何错误的“神人”是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有的。历史上和现实中的任何一项新的发现,新的发明、新的创造、新的进步,没有不是经过反复的实践,反复的总结,克服大大小小的错误,然后才产生出来的。上学要付学费。要想在实践这所伟大的学校中学到关于客观规律的知识,也要付“学费”。在认识过程中犯的错误,付的代价,就是一种“学费”。这种犯错误的经验,只要善于总结,是同成功的经验同样宝贵的。“错误常常是正确的先导。”[2]这条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对于鼓舞革命人民去创造性地进行改造世界的斗争,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它告诉人们,只要方向正确,只要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之下,就应当敢想、敢说、敢做,敢于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敢于当革命的“闯将”。在做和“闯”的过程中,是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的,这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善于总结,善于接受教训,就能够变错误为正确。当然,错误总会给工作造成某些损失,因此我们在实践的过程中必须力争少犯一些错误,力争用较小的代价换得较大的成果,这是应该做到、也可以做到的。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唯一正确的办法就是紧紧地依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调查研究,实事求是,而决不能采取谨小慎微,畏首畏尾,人云亦云,无所作为的态度。有些庸人懦夫为了避免错误,就老是跟在别人的背后亦步亦趋,照猫画虎,永远走别人走过了的老路,不敢越雷池一步,永远不敢把自己的手脚伸进新的领域,自以为这是最“安全”的办法,可以保证永远不犯错误。但是,第一、走别人走过的老路并不能保险不犯错误。因为客观事物是发展的,别人过去那样做是对的,你今天照着做就可能错了。第二、即使没有犯错误,可是也永远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如果从古以来的人们都是这样,那我们就会直到今天还生活在穴居野处、茹毛饮血的时代,还谈得到什么改造世界,还谈得到什么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呢?如果把这种庸人哲学或懦夫哲学贯彻到底,那就应该说,坐着不动,什么事也不干,是最能避免错误的了。但是,一个革命者竟然什么事也不干,就根本不成其为革命者了,这本身不就是最大的错误吗?

  有人提倡一种理论:凡是主观不符合于客观,就是唯心论思想。这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公然歪曲,对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的公然歪曲。我们说,唯心论(和机械唯物论)是以主观和客观相分裂为特征的,如果陷入了唯心论,就会陷入主观和客观相分裂的境地。这就是说,唯心论是主观不符合于客观的,并且是经常的、一贯的不符合。但是,能不能反过来说,凡是主观不符合于客观都是唯心论呢?当然不能这样说。毛泽东同志明确地指出:“一般地说来,不论在变革自然或变革社会的实践中,人们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毫无改变地实现出来的事,是很少的。这是因为从事变革现实的人们,常常受着许多的限制,不但常常受着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暴露)。在这种情形之下,由于实践中发现前所未料的情况,因而部分地改变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的事是常有的,全部地改变的事也是有的。即是说,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部分地或全部地不合于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事,都是有的。许多时候须反复失败过多次,才能纠正错误的认识,才能到达于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符合,因而才能够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即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3]这是人类实践的历史千百万次地证明了的真理。就拿大庆油田和大寨大队的典型事例来说吧,他们的伟大成就,就是经过了试验、失败、再试验、再失败、再试验的多次反复,才取得的。大庆的同志们仅仅在铺设一条输油管线的过程中,为了取得精确的数据,就在泥泞和风雪中奋战了十个月,观察了一千六百个点,取得了五万多个数据,进行了一千一百多次的对比,最后才达到预期的目的。大寨的同志们仅仅为了把一条乱石山沟    狼窝掌治好,就曾先后遭到两次大的失败(小的失败次数更多),第三次才获得成功。可是有人却硬要人们一次就达到主观和客观的符合,不允许在认识过程中发生任何错误;如有错误,那就不分青红皂白,一概说成是唯心论。这不是十足的形而上学的谬论吗?按照这种谬论,像大庆、大寨的英雄们,以及一切在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中努力改造世界、探索客观规律的先进人物们,岂不统统是唯心论者吗?提倡这种谬论,就是要用它来诬蔑革命人民,恐吓革命人民,禁止他们去进行革命的创造。因此,这种谬论的实质是非常反动的。


注:

[1] 毛泽东:《人的正确思想是从那里来的?》,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3页。

[2] 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761页。

[3]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0-2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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