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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酱相关】关于 Majika 对木酱进行的一些诽谤内容的驳斥·其三【方块上的枕木酱】

2023-03-15 06:36 作者:方块上的枕木酱  | 我要投稿


其对木酱原创音乐《还我友谊 还我梦想》( BV1i84y1A73a ) 的诋毁

有一个挑起事端的糟糕人,对那些确凿的,能证明我和一年半最好的朋友——镆羽钒之间,曾经存在友谊的截图等实际证据视而不见,还说“这‘别人’就是我自己”......?


说的也是啊。镆羽钒和木酱的友谊,本身是木酱创作路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在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这段时间是我最好的朋友,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有个人从 2022 年 11 月起,一直缠着木酱这边,针对木酱挑起事端。他蓄意闹事,挑起纷争,频频以大量歪曲各种话语制造的诽谤、侮辱、人身攻击语言,单方面挑起事端,对木酱进行抹黑,到了荒唐的地步。

他对曾经木酱的友谊被毁坏的这些经历,和曾经友谊存在的直接证据视而不见,反倒妄称木酱这些友谊都“是捏造的”,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了他自己的脚。

木酱与镆羽钒之间的友谊,蕴含了这一年半双方的无数心血。这些友谊,不是某个或者某些人对木酱的诋毁就可以隔断的。


(这的确是自己的第一首,写给其他人的原创音乐,写给自己失去的,那位曾与木酱相互信任相互欣赏相互鼓励一年半的,木酱最好的朋友——镆羽钒。其他人也很容易客观的看出,这首歌不是我写给自己的,和其他自己写给自己的歌在歌词上有根本的区别)


当然,木酱和镆羽之间的友谊,以及友谊失散后的事情,在木酱的做法不触及法律的前提下,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情,与他才是无关的。(详见下文其六部分的后半段其他人,尤其是这种人,有什么资格对木酱指手画脚说三道四?

其的错误语言。离开的是木酱,失去友谊的也是木酱。哪里和木酱无关?

  


当然,某个人,对木酱各种经历的歪曲,这些抹黑造谣、污蔑指责的行为,也让木酱看清了他的险恶用心。

被他一直缠着五个月了,木酱也心累。从 2022 年 11 月他向木酱发了具有人身攻击意义的私信开始,木酱就被他缠上,甩都甩不掉...

五个月了!算我求你了!别过来闹了!好吧!


木酱心很累,也很难过。

这几个月,他又说了很多离谱的话语。

木酱也简单整理下他曾经对木酱的侮辱、谩骂、诋毁、诽谤、人身攻击等话语,保留证据吧。



其一,在 2023 年 1 月 11 日,某个人声称“枕木酱根本不会制作原创音乐,所有的原创音乐都是直接把其他人的歌降了个调”、“相似度达到 99.99%”,但其并未能找出到底哪首歌与木酱的原创音乐作品“相似度达到 99.99%”。

(上述他的语言已经被提起侵权申诉被移除,且其后续自觉理亏也自行移除了好几条)


2023 年 1 月 13 日,枕木酱在一场直播期间,现场完成了一首原创音乐创作的全部流程,从作曲作词编曲混音到虚拟歌手调音,这些完全可以证明,某个人的那一句话是不属实的诽谤言论。


木酱不仅会写歌,还会开播,还会边直播边写歌,完成曲词编混调这制作一首原创音乐的全部流程。虽然自己的水平不够高,能力不够强,自己的编曲技能平淡无奇,但这也是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走上来,货真价实的技能。

这也是木酱和木酱周围的音乐制作同好们,客观上认可的。

木酱德薄才疏,但是最基本的音乐创作技能,还是会的。



其二,在 2023 年 1 月 12 日,木酱失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一幕幕曾经的记录摆在这里,那些确切着记载着,镆羽钒和木酱,曾是朋友。记录的对面,是镆羽钒,千真万确。每一字,每一句,每一帧都如此。木酱曾拥有的这些,是事实。曾经的友谊,不是木酱一厢情愿,不是虚构的。

在木酱和他友谊失散之前,他在木酱这边的,能直接证明曾经友谊存在的各种确凿证据,都有哦


可他将这些全部忽视,还妄称木酱是所谓“臆想”。即便在这些确凿的、能直接证明友谊存在的聊天记录面前,依然称木酱是所谓“一厢情愿自我脑补”。

其对木酱的诽谤言论

  


其三,在 2023 年 1 月至 2 月期间,其多次宣称“木酱使用虚拟歌手进行创作是不符合版权协议的”,因为“参加了创作激励,有人投币就是商业,就是不符合授权”。


在木酱拿出虚拟歌手的使用规范和授权规则,上面明文写着:

允许用户“参与‘Bilibili创作激励’计划或其他平台的同类计划,并取得收益,且我们将其视作‘非盈利无偿’,无需请求书面授权”。

《某虚拟歌手声音与形象的用户许可协议及使用规范》原文(节选)
《某虚拟歌手声音与形象的用户许可协议及使用规范》原文(节选)

* 后续木酱也与相关客服确认,在音乐作品里出现夸赞自己的内容的情况下,不属于营销内容。

并且,营销的定义是指企业发现或发掘准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了解该商业产品进而购买该产品的过程。很明显,对自己和对自己非商业化、非企业,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作品的夸赞,不在此列。


并且,木酱该虚拟歌手引擎的官方创作交流群里,找到客服询问,得到的明确答复也是如此。

其在自己的诽谤言论被拆穿之后,依然反复强词夺理。甚至声称“虽有条款规定这样的创作可被允许,但你的(一堆人身攻击内容)”等不当言论。

其对木酱作品的诽谤被拆穿后,其继续强词夺理的内容(部分内容因言辞不适合已被打码)


这种标准的格式条款类的授权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规定创作是允许的,你就不应该对木酱的作品进行诋毁和亵渎。

每个人的名誉权、人格权,也都是受到保护的。属于每一段符合规则的作品的名誉权也是。谁的梦想都不应被践踏。即便木酱作为一个渺小的底层创作者,也本应是如此。

每一位脚踏实地、辛勤友爱的创作者都值得被尊重。

他 / 她们创作出的每一段用心制作的作品,都是这些创作者各自劳动成果的结晶。这些属于每一位脚踏实地前行的创作者,他们各自用自己的能力和才华凝聚的成果,都值得被尊重。

有付出就有收获;有创作,理应就有尊重。

这是天经地义的拥有,不容任何人践踏。

——枕木酱 CV22282543 专栏内容节选

  


其四,其反复偷换概念,2023 年 2 月 13 日,其为了诽谤木酱,把木酱和吸 * 明星并列。

其对木酱的侮辱和抹黑言论


在木酱发动态( https://t.bilibili.com/762860705388953624 )表示客观上,把一个在法律上来讲的普通人,和吸*明星并列,的确是构成侮辱的侵权行为,驳斥其的这些错误语言之后,

后者是妥妥的刑事犯罪,并且是只要 50g 就会被判死刑的重罪。 

而前者,木酱作为一个普通的底层创作者,也完完全全的不可能出现这种问题。

木酱并未有任何法律上的污点,与前者毫无任何可比性。

无论其的措辞为何,客观上,把一个在法律上来讲的普通人,和吸*明星并列,的确是构成侮辱的侵权行为。

并且,他从其 2022 年 11 月缠上木酱以来至今,直播间内种种反复多次比较糟糕的侮辱 / 谩骂 / 诅咒 / 人身攻击之类的发言,以及其关于木酱音乐作品的诽谤,这些其种种针对木酱的,侵权的发言的记录,木酱可是全部保存下来的。

这些由他挑起的纷争,持续三个月,为木酱带来的这些困扰...

唉...木酱也再次呼吁,其对木酱的侵害能尽快停止...

——枕木酱 2023.2.13 & 2.15 两条动态内容节选


其又声称“他有如下涉 * 事实:2018 年在哈尔滨漫展上(其他与涉 * 无关的话语)”。

但这些,与涉 * 毫无关联,也与那些危险化学品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更甚者,他在说了这些混淆视听的语言之后,还反称木酱是“混淆视听”。


2023 年 2 月 10 日,他声称木酱虚拟歌声合成的作品投稿 * 易云的时候,“因为不符合歌姬使用权被驳回”。

但实际上,真实的情况是,一部分虚拟歌手上传 * 易云需要额外申请。因为版权方与 * 易云对在该处投稿的作品有一个相对更严苛的标准,而木酱的作品在当时未能达到那个标准。

而且有很多不需要额外申请就可以使用并用于投稿至 * 易云的虚拟歌手。

如此偷换概念的诋毁,其心可诛。



其五,其很多语言存在逻辑错误。2023 年 1 月 21 日,其声称“XX虚拟歌手,即使你买了正版,还是要每月付费的,买断制创作软件也是要每月付费的”这种,具有逻辑谬误的话语。


其声称“木酱没有演唱会里的 3D 模型,所以木酱没有拿到这些虚拟歌手的授权”。但演唱会专用的模型,没有公式,其他人是买不到的,即使付费也买不到的。这些是属于这个领域头部创作者的,木酱达不到那个能力。而且也没有这种演唱会授权之类的一说。一般用户的创作,使用的都是普通的音源。


其声称“木酱更换人物设定,是为了掩盖自己在(某地)展子上发生的麻烦”,但枕木酱的新形象于 2017 年 10 月开始设计。而 2018 年 2 月,木酱才遇到那些麻烦。在这之前的 2017 年 11 月底,木酱的新人物设定就已经完成了。他这种连时间轴都存在错误的话语,也完全无法成立。



其六,其动态内容自相矛盾。在 2023 年 3 月 8 日,他声称“未经本人同意录制他人直播发到互联网上,投稿用于赚钱,是侵权的违法行为”,结果在 2023 年 3 月 11 日,他将木酱的一段直播录屏投稿,并且选择的选项是自制。(该投稿已被发起侵权申诉,并依据相关规范被删除)

作为对比,木酱唯一几次用到他人录播投稿的地方,全部按照规范选择的是转载。木酱录制直播,也仅供保留和收集其他人对木酱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

其自相矛盾自己打自己脸的行为,实在可笑。


还有这段,木酱也不想多说什么了...


(结合下面那条动态看一下,他为了抹黑我这边,说的自相矛盾话语)
(结合上面那条动态看一下,他为了抹黑我这边,说的自相矛盾话语)


你居然在 2 个月前,就已经大方的承认了,自己在开盒木酱,且一直对木酱持续做出这种侵权行为。

那木酱也不多说了。


并且按照上图,木酱尝试挽回自己失去的朋友,的做法,并不符合这些定义。

那你之前的这句话,我现在还给你,好吧...


木酱压根没有将属于曾经失去的朋友的这些内容公开(毕竟公开了是侵权的,木酱就真的是过错方了),所以木酱这边,连“开”这个字都不成立。

而你可是把木酱的真实姓名、地理位置等个人隐私到处传来传去,而且木酱也从来不认可这种行为。你这个做法就已经构成对木酱隐私权的侵权行为了。

而且这些木酱的个人隐私,你也是从一些不太好的地方获得的。即使你是二次传播,也并无法改变你这个做法侵权的性质。

更何况...(可以直接跳转到其八部分)



其七,其宣称“枕木酱在 2016 年 10 月对某百科进行网络攻击造成其宕机 8 小时”。但 2016 年某百科遇到的这个情况,后续经过相关公正的调查,已经证明了木酱的曾经,不存在这些问题。

并且当时,某百科对木酱也仅仅是怀疑。他们提供了相关日志,木酱配合相关调查。最终也表明了这些事情,也完全并非木酱所为。

* 木酱一直把“自己做的任何事情都不能构成刑事犯罪”,作为自己做事奉行的基本底线。虽然这个观点并不值得提倡,但这个观点至少不存在原则问题。


而且,在多年后,真正实施这个事情的人,也落网了,不过这个是一段比较难过的事情,木酱就不多赘述了。

这些曾经调查相关的记载,也是确切的会被保存下来的。笔录的原件并不会给当事人,但这并 ≠ 这些不存在。

如果以后有事情(虽然可能性很小),在符合程序的前提下,这些还是会被调取出来的,而且是有效力的。



其八,在 2023 年 3 月 12 日,其把七年前木酱曾经被网络暴力的时候,其他人对木酱进行恶搞的内容,歪曲地称作是“我做的”。

他通过信息差,认为其他人不会看到原稿里曾经的那些坏人侮辱我这边的话语,他就觉得自己可以随意颠倒、歪曲,对木酱进行抹黑。

当然,那堆人在 2017 年底已经不再对枕木酱进行网络暴力,并且他们于 2019 年被绳之以法。

木酱上一篇专栏里打码的内容,是那个糟糕的人的不实指责。 

当然,如果有条件的人找到那个原视频,很轻易能够发现,那是 7 年前某对木酱前身进行网络暴力的不良势力做的恶搞。

曾经,他们通过各种手段,获得木酱前身的姓名、个人隐私等,并实施各种类型的网络暴力。 

他们已经在后续落网,且木酱的前身,在 7 年前,是被那些不良势力伤害的受害者之一,这是当时已被认定的事实,并且当时是有相关的新闻报道以供查证的哟。

 哪怕他为了歪曲、挑起事端忽视了这些,但这些也是真实存在的哟。

——枕木酱 2023.3.13 动态内容

一样的话来回说,并没有多大意义。如果自己去查证,也可以确定,木酱的这个动态里语言的真实性。



其空间里,还有种种对木酱构成人身侮辱、谩骂的语言,和各种变相的抹黑和诋毁。

这些,木酱全部已经保留相应证据。

已经五个月了。木酱真的心好累。


即使木酱心不累,你周围的人,心也累啊。

被这个你挑起的纷争缠着,包括木酱在内的大家,也包括你周围的人... 也都心累。

别再跑过来闹了... 好不好...


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散播隐私......这些恶言恶语是刺向他人的尖刀,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木酱奉劝某个人,请立即停止您对木酱的侮辱、谩骂、诋毁、诽谤、人身攻击等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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