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长期融资:简介
第15章 长期融资:简介
1. 普通股
指在股利支付和公司破产时不具有任何特殊优先权的股票。有以下特征:
① 股东权利:控制权。
② 委托代理投票权:股东授权他人代理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一种法定权利。
③ 股票种类:同股不同权。
④ 其他权利:按比例分享公司股利、分享剩余资产、投票表决权、优先认购权。
⑤ 股利:支付给股东的股利是公司对股东直接或间接投入公司的资本的回报。
2. 优先股
按照股票份额分发现金股利。“优先权”意味着只有在优先股股东获取股利后,普通股才有资格分配股利,一般没有到期日。
优先股归属公司权益,但通常没有投票权。
3. 抵押与质押
质押或抵押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质押物通常是作为负债偿付的证券(如债券或股票)。
抵押证券通常是由借款方的实物资产来担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