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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古典哲学讲演录》(康德的道德学说)5

2021-04-09 03:15 作者:查尔filosofia  | 我要投稿

五、纯粹实践理性的辩证论

        实践理性里面也有辩证论,他的这套模式里面这个方法都是反复使用的。之前我们讲的都是他的关于道德的分析论,这一个就是关于道德的辩证论,构成了实践理性的体系。他的辩证论里面,主要讲的是道德和幸福之间的关系。康德的道德是不考虑幸福的,在康德这里道德是要撇开一切具体的感性的需要,只考虑按照理性应不应该去做。我们说过,应该使你的行为准则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使它保持一种形式逻辑上的同一律和不矛盾率。如果自相矛盾,就是不道德的;如果前后能构成一贯的良性运作,那就是道德的。但是一旦涉及和幸福的关系,就变得复杂起来了,问题就在于怎么对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康德认为历史上有两种不同的伦理学派,一个是伊壁鸠鲁派,代表幸福主义,强调幸福。他的幸福主义伦理学认为,凡是幸福的就是道德的,快乐的就是道德的。道德并没有另外的法则,道德法则完全是感性的,也就是我获得了多少的快乐。当然这种享乐主义和之后很多打着他旗号的纵欲主义还是很不同的,伊壁鸠鲁就认为,纵欲是无法带来幸福的,因为纵欲肯定是伤身体,肯定会缩短寿命。真正的快乐你要从总的方面来看,就是你如果稍微节制一下,可以得到更多的快乐。所以他理解的享乐主义,是心灵上的无纷扰,肉体上的无痛苦,这样的人就长命,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快乐。犯罪就是不道德的,因为犯罪既伤害了别人,也给别人带来了痛苦,心灵上也很紧张,要逃跑要隐藏,所以那是不幸福的。所以真正的幸福应该是心灵上没有纷扰,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别人,肉体上也没有痛苦。这一派把道德归结为幸福。

        另一派就是斯多葛派,这是同一时期的与之对立的学派,认为幸福是微不足道的,道德的才是幸福的。你按照理性,按照理性的逻格斯,也就是理性,你的行为要按照理性的逻格斯顺从自然的规律,那就是道德的。而要把你的那些欲望啊、情欲啊、幻象啊之类的统统抛弃。世俗中间有苦难,你要忍受,你要用一种理性的、清醒的头脑去忍受。逻格斯代表上帝,宇宙的理性代表上帝,我是按照上帝的旨意来生活的,有一种内心的安宁,才是真正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幸福。所以这一派人把真正的幸福归结为道德,道德就是幸福。有道德你就已经幸福了,你还要什么幸福啊。我们如今也有很多人追随这种观点,就是我做了好事,我自己内心快乐就够了,这就是我追求的幸福了,我也不需要扬名立万,我做好事也不留名,我自己感到心安理得,非常舒服那就足够了。斯多葛派也是这样,但是它要更极端,它主张禁欲主义,要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欲望,甚至于制造一些痛苦去自虐。这是一派。

        这两派每派都有自己的追随者,康德认为两派都有问题,两派在理论上都是错的。为什么是错的呢?因为这两派都把德和福等同起来了,事实上德和福是完全不能够等同的,如果有一种幸福的道德或者道德的幸福,这只是一种综合判断,它不可能是一个分析判断。你既不能在道德里分析出幸福来,也不能在幸福里分析出道德来。所以两者是不能混淆的,两者的结合只能是综合判断,或者说一种先天综合判断。但是这两派都试图把一个综合判断的问题变成一个分析判断的问题。要么是从道德里分析出幸福,像斯多亚派那样,要么是从幸福里分析出道德,像伊壁鸠鲁派那样。而康德认为幸福和道德之间应该是一种综合的关系,幸福必须被综合在道德法则之下,所以康德是更靠近斯多亚派的,但是像斯多亚派那样认为道德没有幸福,那也不合理,理性还是要讲善恶有报的,如果没有幸福,没有好报,在理性看来也是不妥当的。

        理性虽然是纯粹的,但是也要考虑感性的东西。也就是说,幸福也不能丢,但是幸福得有一个前提,就是你“配得到幸福”。幸福也有配和不配的问题,一个贪污分子整天花天酒地,他觉得他幸福了,但是其实他不配得到幸福。一个人做了好事,我们都知道要奖励他,因为我们希望他能得到善报,这才是公正合理的。怎么才配得到幸福,就是要有道德,但是你怎么分配这个幸福呢,你做了一点善事就按比例得到一定的善报?你最后做了不道德的事情,是不是就不能得到善报?在人世间不是这样的,幸福和道德完全是不成比例的,有人做好事会吃亏,有人做不道德的事情却也得不到惩罚。所以康德认为要在人世间达到德福一致是不可能的一件事情。所以我们必须要指望来世,指望有一个上帝在来世能够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所以在康德那里,上帝和来世是作为一个纯粹实践理性必要的悬设,理性要假设有上帝,因为理性要求善恶有报。

        这种假设在道德上是很有用的,它可以给你希望,你做道德的事情不是毫无希望的,当然我们不是要指望什么好报,我们去做道德的事情完全是出自于我们的自律,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但是这种人也应该有他的希望,所以基于这种希望,康德建立起了道德宗教或者说。但是这种神学和以往的不一样之处在于,它不是你要去追求的目的,你不是为了得到好报才去做道德的事情,而是做了道德的事情可以希望自己得到幸福,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康德强调,这种宗教哲学应该建立在道德哲学之上,而不是相反,以往的宗教哲学用宗教神学来解释道德,康德反对这个,我们要用道德来解释宗教和神学。所以只有“道德的宗教”,而没有“宗教的道德”。所以这就是一种“理性范围内的宗教”,这就是他的伦理学或者说实践哲学,道德哲学和宗教哲学的结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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