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11.5 基本矛盾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5、基本矛盾
即根本矛盾,是规定事物发展全过程的本质的矛盾。事物的基本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基本矛盾不存在事物也就不存在了;基本矛盾贯串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基本矛盾是事物其他矛盾的根源,事物其他各种矛盾则是基本矛盾在不同方面的表现。教员说:“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非到过程完结之日,是不会消灭的”[i]。如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其他各种矛盾发生和发展的根源。这些矛盾贯串各个社会形态之中,非到社会过程完结之日是不会消失的。
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是对立的统一。基本矛盾是非基本矛盾的根源,非基本矛盾是基本矛盾的表现;基本矛盾决定非基本矛盾,规定事物的本质和发展方向,非基本矛盾反作用于基本矛盾,而且通过基本矛盾影响事物的发展。认识基本矛盾及其同非基本矛盾的关系,能使我们认识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和进程。
注:
[i]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