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县志水利篇的编写——兼与吉光、周宏文同志商榷
也谈县志水利篇的编写*
——兼与吉光、周宏文同志商榷
王照伦
大概是读了几年水利的缘故吧,我比较关注志界谈水利的文章,对志书的水利篇看得也比较仔细。日前从《海南史志》1994年第4期上拜读了吉光、周宏文两位同志的大作《试说县志水利篇的编写》(以下简称《试说》),受益匪浅。因水利是专业性很强的一个门类,写好这个专志难度较大。《试说》的作者从编志实践出发,对水利篇的作用与地位、篇目设计、基本要求和方法都提出了很有见地的看法。但从一个专业水利工作者的角度去看《试说》,仍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本文拟就水利篇的篇目设计谈点浅见,以求教于吉光、周宏文两位同志和志界师友。
大家都知道篇目设计对于志书编写的重要性,一部志书是如此,一个专志也是这样。要写好水利专志,拟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篇目是极其关键的一个环节。怎样才算是一个科学合理的水利篇篇目呢?我认为有3个衡量它的尺度,那就是逻辑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试说》中所列的水利篇篇目,离以上要求尚有一段距离。
一、逻辑性
作为章节体志书,其章、节、目之间的关系是严格的属种关系,不能乱。否则,志书结构的逻辑性将不复存在。我们可以把水利看作一个母系统,把它内部的章看作一系列子系统,把章内的目看作分系统,母系统和子系统之间、子系统和分系统之间均为属种关系。同时,全篇内各章的题目划分,各章内节的划分,各节内目的划分,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进行,那就是每一项内的子项要按一个标准进行分类,不然的话,就会产生逻辑混乱。以上这些原则是所有的章节体图书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这在国内外知识界已经达成共识。
首先,我们看一下这个篇目的属种关系。先从大的方面说,《试说》的作者把水利篇分成河道治理、圩堤、水工建筑、农田水利、农田灌排、海涂围垦、防汛抗旱、水利管理8章,除水利管理外,其余各章均属农田水利的范围。我案头有山东省水利专科学校农田水利工程专业的《农田水利学》教科书和沈阳农学院编的土壤农化专业的《农田水利学》教材,这两本书都把农田水利学概括为:“研究农田水分状况和地区水情变化规律及其调节措施,以消除农田水涝灾害,利用水资源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门科学”,农田水利的内容包括:蓄水、保水、引水、调水、灌溉、排水、水土保持等。可见,农田水利的内涵包括了河道治理、圩堤、水工建筑、农田排灌、海涂围垦、防汛抗旱这些章,作者将它们与农田水利并列为章是将属种关系视为并列关系了。出现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农田水利章设置不当,这个题目太大了。我们从农田水利章中设的盐碱地治理、高沙土治理、低洼地治理3节中可以看到,这章的内容是土壤改良。把这节的题目定为农田水利不仅使全篇犯了属种关系不当的错误,而且也使第四章农田水利犯了文体不符的毛病。把农田水利改成土壤改良和防渍治碱都可以,既避免了全篇属种关系不当的问题,又使第四章消除了文体不符的缺陷。
再从小的方面讲,《试说》的作者在第八章水利管理中设3节:工程管理、水费管理、综合经营,其中综合经营不属于水利管理的内容,它和水利管理是同一级别的事物。在这里,作者把并列关系搞成属种关系了。在第七章防汛抗旱中分4节:抗灾组织、防汛、抗旱、抢险。抢险是防汛工作的组成部分,它们是属种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
下面,我们看一下这个篇目的分类标准。《试说》的作者在第五章农田灌排中分水车灌排、机械灌排、电力灌排、喷灌4节,是用3个标准进行分类的。前两节按灌溉机具分类(实际上,水车也是一种灌排机械),第三节按灌排动力分类,第四节按灌溉方式分类,显然不合志书篇目设计的逻辑原理。
二、规范性
志书篇目设计的规范性要求题目编排格式统一、标题内涵清楚、标题用字准确精当、题目含义和记述内容相统一。因无缘看到《试说》所列的水利篇,对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不敢妄加评论。但从《试说》所说的篇目中,可以看到一些不妥之处。上面已经提到,第四章农田水利与其所属节的内容不统一系文题不符、第八章水利管理中的第三节综合经营在水利管理之外属内涵不清。因篇幅所限,此处不再重复。
另外,在《试说》所说的篇目中,第一章内设一级河道、二级河道、三级河道、四级河道4节。除不同级别的河道防洪标准不同和航运要求不一外,不知道在治理上有什么不同。因此,章内4节题目均属用词不当。还有,第五章和章内的前3节均为“××灌排”。水利界习惯上称之为排灌,如排灌机械、排灌站等。说灌排并非错误,而是不合习惯说法。
三、完整性
篇目设计的完整性要求尽可能地减少缺项,以完整反映所志区域或所志领域的历史和现状。《试说》所列水利篇篇目,根据本人对水利的了解,认为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篇目。因为按这个篇目中的章节去写,有些事物无法记述。综观文中篇目,有三缺。
1.缺蓄水工程。由于我国降水存在着时空上的不均匀,不论山区还是平原,也不管南方还是北方,为备枯水时用水之需,蓄水工程建设必不可少,我们可以从全国各地星罗棋布的大小水库中可见这一气象特征在水利建设中的反映。因此,蓄水工程建设在水利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我国农业取得丰收的保证措施之一。所以,《试说》中水利篇无蓄水工程的章节,实为缺项。我未到过作者所在县,不知道境内有无蓄水工程。若无,则当别论。
2.缺取水工程。在这里,专说地下水的开采利用工程。为了调节自然降水之不足,在截蓄地面径流的同时,开采地下水以满足旱季农田灌溉和工业生产及人民生活用水的需要,是全国各地水利工作者在水利建设中共同采取的有效措施之一。特别是在地下水丰富的地区,地下水的开采利用是保证工农业生产用水和人民生活用水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在一些水库和江河灌区,为了提高用水的保证率,也在地下水的开采利用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在水库和江河灌区开采地下水灌溉,水利界称之为“双保险”。可见,地下水的开采工程,在水利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试说》中水利篇目无取水工程,亦是严重的缺项。
3.缺田间工程。田间工程状况是反映农业水利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不论多么先进的排灌技术和装备,也不管你有多么充足的可利用水资源,若实现有效的排灌,必须借助于配套成龙的田间排灌工程。因此,田间排灌系统和系统内的配套建筑物建设,为各地水利工作者所重视。《试说》中水利篇篇目未给田间工程设计记述空间,也是严重的缺项。
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各地水利条件差异极大。有些内容,山区有的平原不一定有,北方有的南方不一定有,东部沿海有的西北高原不一定有。因此,拟定志书水利篇篇目时,一定要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要搞一个全国各地都通用的水利篇篇目,实不可能。只能按照所志区域内的水利要素去编排水利篇篇目,本着有什么写什么的原则进行。另外,自改革开放以来,水利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已经成了水利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这一内容放在水利篇中列专章记述还是放在其他专志中记述,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必强求一律。
* 原载《海南史志》199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