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大纲》5.1.1.2 认识能够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映像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仅供学习参考】
2、认识能够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映象
单单承认认识的泉源是物质世界,还不一定就是反映论,因为这还没有涉及认识能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物质世界的问题。因此,还必须进一步说明反映论的第二个基本观点。
如前所述,康德也承认有不依赖于意识的“自在之物”,并且承认人们的表象是由“自在之物”作用于人们而产生的。在这一点上,他承认了物质世界是认识的泉源。但是,康德的认识论是不是反映论呢?不是的。因为按照康德的说法,尽管人们的表象是由“自在之物”引起的,可是表象同“自在之物”并没有同一性,并不能提供关于“自在之物”的正确映象。这正是不可知论。黑尔姆霍兹蹈袭康德的不可知论,提出所谓“符号论”,主张“感觉可以看作是外部影响的记号,但不能看作是它的模写。因为模写必须同被模写的对象有一定程度的相似之处,······而记号却不需要同它所代表的东西有任何相似之处。”[1]普列汉诺夫把感觉说成“象形文字”,实质上也是“符号论”,也是不可知论。
唯物论的看法与此相反。唯物论认为,认识就是人们的头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人们的感觉和思维不仅是由客观物质世界引起的,而且能够成为客观物质世界的正确的映象或模写。
上面两种相反的观点,哪一种是正确的呢?只要我们依据实践的经验和科学的材料,就可以判定唯物论是正确的,不可知论是错误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人们的感觉。不可知论者列举了许多“事实”来证明感觉不是客观对象的映象。例如有人说,把一根直的木棒的半截浸在水里,看起来是弯的;冬天用手去接触同样温度的铁器和木器,会感到铁器比木器更冷;可见感觉不能成为对象的正确模写。这种议论是似是而非的。半截浸在水里的木棒看起来是弯的,不是正确地反映了空气和水对光线具有不同的折射率吗?铁会比同温度的木头使人感到更冷些,不正是正确地反映了铁比木头具有更高的导热能力吗?还有人说,同一客观对象作用于不同的感觉器官可以引起不同的感觉,而不同的客观对象作用于同一感觉器官却可以引起同样的感觉,可见感觉的内容并不取决于客观对象,而取决于感觉器官的生理结构。这种议论也是站不住脚的。同一种客观对象作用于不同的感觉器官之所以引起不同的感觉,是因为不同的感觉器官所感受的是客观对象的不同方面的属性(例如视觉器官所感受到的是苹果的颜色和形状,因而产生“红”、“绿”和“圆”的感觉;味觉器官所感受到的是苹果的滋味,因而产生“甜”、“酸”的感觉,等等),而这些不同的感觉正是这个对象的不同方面的属性的正确映象(例如“红”、“绿”、“圆”、“甜”、“酸”等等正是苹果的颜色、形状、滋味的正确反映)。至于不同的客观对象作用于同一感觉器官引起相同的感觉(例如苹果和盐接触舌头都产生味觉,接触皮肤都产生触觉,等等),是因为这些对象都具有可以为特定的感觉器官所能感知的客观属性(苹果和盐都是有味的,又都是有一定的硬度、温度和形状的);而特定的感觉器官之所以只能感知客观对象的某种特定的属性(例如耳能听而不能嗅,眼能视而不能尝),正是有机体反映外间世界、在千百万年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分工。用歪曲地解释感官生理学的某些成就的办法否认感觉能够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映象,是完全错误的。有人问,人们的头脑可以杜撰许多荒诞的表象,例如狮身人首、牛头马面之类,这样的表象难道也是客观对象的正确映象吗?客观世界里哪里有这样的事物呢?其实,客观世界中虽然没有狮身人首、牛头马面这样的事物,然而构成这些表象的要素在客观世界中却是存在的,这些表象不过是人们把这些要素(例如狮的身、人的头、牛的头、马的面)组合起来的产物罢了。试问:如果世界上根本没有狮、人、牛、马,如果人们没有关于狮、人、牛、马的映象,能够形成狮身人首、牛头马面的表象吗?显然是不能的。还有人说,人们是会产生错觉的,错觉总不能说是客观世界的正确映象。当然,产生错觉是完全可能的,而错觉也确实不是客观世界的正确映象。但是,错觉的存在并不能证明感觉按其本性说来不能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映象。而且,人们产生了错觉,总可以找到产生错觉的原因,从而纠正错觉。可见,以上种种否认感觉能够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映象的说法,都是毫无根据的。实际上,人类的实践早已确凿地证明了感觉能够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映象。如果感觉根本不能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属性,人们就可能把火当成水,把泥土当成粮食,把悬崖峭壁当成康庄大道,那末人们就将连像普通动物一样适应自然,保存种族都不可能了,还谈得上什么改造世界呢?可是,人类不仅至今已经生存了一百万年之久,而且不断地改造着自然和社会,将来还将创造着比现在高千百倍的文明,这个基本的事实就充分证明了感觉是能够提供关于客观世界的正确映象的。
感觉如此,思维又怎样呢?当然,思维不是客观对象作用于感觉器官的直接结果,它的形式是抽象的。但是,无论多么抽象的思维,归根到底仍然是客观世界的反映。许多唯心论者硬说数学是“理性的自由创造物”,与客观世界无关。事实上,如恩格斯指出的,数学的概念是从现实的数量和形状中抽象出来的,甚至数学的运算方法(例如微分法和积分法)也是从现实世界的某些实际过程中抽象出来的,它们在物质世界中都有“原型”,都是物质的东西在人们头脑中的抽象的反映。[2]许多唯心论者又硬说逻辑规律是与客观世界无关的。事实上,如列宁所指出的,“最普通的逻辑的‘格’······是事物的被描绘得很幼稚的······最普通的关系。”[3]“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4]数学和逻辑是这样,一切思维也都是这样。思维和感觉的区别,在于感觉是客观世界的现象的反映,思维是客观世界的本质的反映;至于它们都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则是相同的。当然,思维也有错误的。错误的思维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但是,正如错觉的存在不能否定感觉能够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映象一样,错误思维的存在也不能否定思维能够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映象。错误思维也是完全可以为实践所纠正的。人们在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中能够以思维作指导而达到预期的目的,这个事实就是思维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的证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社会科学理论正确地反映着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真正的自然科学理论正确地反映着自然界各个领域的发展规律,这是千百万次的实践充分证明了的事实。
不仅承认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唯一泉源,而且承认认识能够提供关于客观对象的正确映象,这就是唯物论的认识论即反映论的基本观点。这种观点同唯心论、不可知论是根本对立的。
注:
[1] 转引自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全集》第14卷,第246页。
[2] 参看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7-78页;《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45-249页。
[3] 列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38卷,第189页。
[4] 列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38卷,第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