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绛南范庄、吴岭庄金元墓发掘简报
山西新绛南范庄、吴岭庄金元墓发掘简报
选自《文物》 1983年01期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南范庄与吴岭庄两村东西相距1.5公里,位于山西省新绛县西北20公里吕梁山南麓的泽掌公社。1979年春,南范庄群众在村西取土时发现一座金墓。当年秋季,吴岭庄社员于村北0.5公里许整地时又发现一座元墓(图一)。我所侯马工作站闻讯后即派员前往勘察,罪在新绛县文化馆的协助下就地予以保护。1981年11月,对两座墓进行了清理发掘。
一、南范庄金墓
墓南向,北偏西5度,由墓道、墓门、前室、后室及左右耳室组成〈图二)。
墓道为阶梯式,上部因取土受破坏,宽0.46、残长3.5、深3.54米,阶级高0.15、宽0.20米,残存12级(图三)。
墓门圆券顶,高1.14、宽0.46、进深0.63米。无装饰。
墓前室近方形,南北长2.65、东西宽2.52、高4.5米。后室东西长2、宽1.18、高1.82米。左右耳室形制大小相同,南北长2.16,宽1.05、高2.10米。后室门洞呈壶门式,辟于前室正中;左右耳室门洞为圆券顶,辟于前室东西二壁南边。前室中间留一走道通后室,南边留一条走道通左右耳室。前室东西对称各砌一砖床,高0.36米;后室及左右耳室满砌砖床,高与前室砖床相等。
前室全部仿木结构,精工细雕并加彩绘。四壁下部砌须弥座式基座(图一二),涂红色,通高0.86米。第一层砌束腰砖三层,其上砌合莲砖一层、電涩砖一层、宝装莲一层、壶门柱子三层,间以力士柱相隔。其间嵌砌狮子滚绣球及花卉砖雕,再砌仰莲砖一层,最上为平涩方砖。基座之上为地袱,四角各砌小八角倚柱一根,高1.27米,用黑黄二色彩画不规则方格纹。柱头砌普柏枕,红底绘白色木纹。枯上砌斗栱双下昂四铺作,涂红色,勾白边。栱眼壁刷黑边,以没骨法绘花卉。斗栱之上砌撩檐柱,并雕檐机及勾头滴水(图一三、一四)。房檐以上四面发券构成覆斗式墓顶。
四面墓壁装饰不同。北壁中间砌门楼,其下砌方形门基,向墓室中门凸出15厘米,中辟后室门,两侧各嵌一身着盔甲、手执宝剑的武士砖雕(图八)。基座上两侧各砌一方形抹角立柱,柱头砌普柏枕及四铺作斗栱,上砌单檐歇山顶。门楼中间砌板门两扇,外有门框,额饰门簪二枚,板门上各饰门钉四排、门环一个,皆涂红色。门楼两側各砌一直栱窗(图一八),窗下各砌“狮舞”砖雕一块。其图中间雕一假狮,狮腹缀布裙,下露四条小腿,前面一儿牵引,一儿敲锣指挥,后边二小儿持球追赶。造型生动活泼(图七)。
南壁共砌人物砖雕三十三块,分上下两层。下层为伎乐图(图版陆2;图五、九),自左至右:前二人皆系女子装束,挽发髻,戴花饰,身穿开襟大袖衫,内系长裙,一女双手举一花瓶,一女捧一盘果品。其后为乐舞队:腰鼓、拍板、舞伎、麝篥、横笛、大鼓。乐伎皆为男子,戴长脚帙头及高簇花枝,但服饰不同,持笛、緡篥、拍板乐器者为宽袖衫;其余为窄袖衫。舞伎袖特长。上层为二十四孝图,分三排,排八幅,均为浮雕,原有题名且经彩绘,但已漫涯剥落,字迹不辨。除个别者外与稷山马村M4的二十四章雕塑图完全相同。
东、西二壁,互相对称(图一O、一一),皆中间施二柱,分隔为三间。每间各砌格子门一合,皆为四抹头,柱方形红色,障水板皆外饰壶门,内雕花卉,窗心雕填华龟背纹或方格眼等,几何纹饰,红根白花颇为醒目。格子门上部普柏枕下东西两壁砌横披三格,每格有乐舞砖雕三幅。东西两边内容相同,排列次序不一。以东壁为例,自左向右第一格第一幅,有一人敲小锣,第二、第三两幅各有一人敲大锣。第二格第~幅有一人打腰鼓,第二幅有一人空手舞袖;第三幅有二人,其一人左手执扇,扭腰拂袖,身后有一人为其撑伞,为乔装人物故事。第三格第一幅有一人肩扛大瓜;第二幅有一人双手持物,第三幅一人吹笛。以上三格九幅乐舞大部为儿童装扮,他们或戴横头,或梳发辫,边演奏,边舞蹈,前后呼应,组成了一个舞乐队,可能是当时民间社火的一种形式(图一六).
后室及左右耳室四壁下部皆砌束腰座,但无砖雕装饰,上部亦无柱枯斗桃等仿木结构。
此墓曾被扰乱,骨架及葬式不详,随葬器物不明。
二、吴岭庄元墓
墓南向,北偏东9度。由墓道、墓门、前室、后室及左右耳室组成。平面与南范庄金墓相同,但规模较小,建造不精。
墓道未发掘。墓门顶作拱形,面无装饰。前室长方形,东西长2.1.、,南北长1.02、高3.42米。后室门洞位于北壁中间。南北长2.04、东西宽1.82、高2.93米。前后室过道长1.56、宽0.32、高0.9米。左右耳室为南北长方形,长1.76、宽1.02米。耳室门洞崎辟于前室东西壁南边。前后左右四墓室顶皆为四角叠涩。每隔一层出菱角牙子一周。前室中间南北留一条走道,宽0.35米,南边东西留一条走道宽0.45米。南走道两侧各砌一砖床,高0.42米,后室正面砌一棺床,高0.82米,左右各砌一砖床高0.42米,左右耳室亦各南北砌一砖床宽0.76、高0.42米。
四室皆仿木结构并施彩绘,下砌平台基座,高0.22米,嵌有力士柱及仙鹿等花砖。基座上东北两角及东西二面中间各置一倚柱,下有柱础。柱头砌普柏杨及单下昂四铺作斗桃各一朵。斗栱上雕出枕、机、瓦以为檐。后室比较简单,上砌层檐,檐下斗桃把头交项造。但下面未砌基座与柱子。左右耳室更为简单,只砌房檐而未砌斗栱。
此墓前后二室四壁都有砖雕装饰,前室北壁中间过洞口,外囱作壶门形式,门上雕造单檐歇山顶门楼(图六),檐下斗机为把头交项造。门楼两側各離一人,皆戴直脚樸头,穿长衫,束带,左手抱酒瓶,当为仆人。南壁中间墓门上砌一幅杂剧砖雕(图版陆1),周围有框,框内上部有红色布帳,类似元杂剧所谓的“帐额"。帳额下面共有七块砖雕,其中间五块各雕一杂剧演员,高20厘米。左起第一人戴黑色曲脚樸头,着红色衬衫,圆领窄袖外衣,腰束带,穿蓝裤,着皂靴,两腿并立,足尖向外辙呈八字形。浓眉怒目,双手撩衣外张,内露宽带。类似短打武生角色。在侯马金大安二年董氏墓戏俑与稷山金代早期砖雕杂剧人物中均无与此相同者。左起第二人戴黑色曲脚樸头,内衬红衫,穿金黄色外衣,下着紫裤,腰束带,穿皂靴。脸面左部已残,右部勾画脸谱,形似蝴蝶,双手当胸作示礼状。这个形象与侯马金戏俑左起第一人颇为相似,当是“装孤”。左起第三人戴直脚黑色樸头,穿圆领宽袖红袍,双手捧笏贴于胸前,与侯马金戏俑居中一人相似,当为“末泥”。左起第四人戴黑色曲脚樸头,着斜领窄袖蓝衫,腰束布带,足穿皂靴,身略左侧,右手执物似为折扇,而左手外张甩袖,与侯马金戏俑之左起第二人相类似,或可谓之“副末"。左起第五人戴黑色曲脚樸头,着圆领_窄袖红衫,腰系花手帕,左手执团扇贴肩,右手甩袖于胸前,面相丰润,身材修长,显系一旦角。这组杂剧砖雕两侧,各有乐伎砖雕一块,每块雕乐伎二人,一人戴黑色曲脚樸头,穿红色窄袖长衫,手执拍板,另一人头戴毡笠,顶饰红缨,身穿蓝衫,打腰鼓,.是杂剧的伴奏者。此外,前后二室四壁共有砖雕三十余块,但无一定格局,相同的较多。总其形式有如下几种:第一种为“跑毛驴”(图四)。图中有二小儿各骑一驴,形与竹马同,昂首作奔跑状。二儿手中持鞭,一前一后,绕场而舞。第二种为“狮子舞”(图一五)。与南范庄金墓狮舞不同,图中有二小儿裹头巾,结双髻,紧扎衣袖,胸戴兜肚,各执一布制狮子,一前一后跳映而舞,似舞狮中的引舞者。第三种为“双人舞”,图中有二小儿,其一儿头披巾,身披衣,手执团扇拂袖而舞,另一小儿在后为其撑伞。与南范庄金墓东壁横披第三格第一幅舞蹈形式相同。第四种为“单人舞",一小儿裸背穿短裤,披彩带,手执铜锣舞蹈。此外还有一些花卉砖雕,参差其间。
除砖雕以外,尚有六幅桃眼壁画(图一九一二二)。其中第一幅为墓主人“燕居图”。前置一桌,挂桌裙,黄地红沿。夫妇二人端坐桌后,其身旁与桌子两边皆有男侍女婢恭顺侍候。第二幅左右画一男一女,中间画一小孩。第三、四幅各画一男一女。第五幅左边画一人,右边画出一股瑞气向天空。这些图画,多为一男一女,可能是墓中所葬三代人的摹绘。
墓内题记多处。后室门楼栱眼壁上有一处15厘米见方的白底墨书题记,内容为“降州正平县宁国乡吴令放卫家墓」老爷卫忠少爷卫德孙口口」老婆聂氏少婆冯氏亲妈崔氏」父卫坚男卫秀」妻杜氏王氏孙〔挨〕和」孙媳薛氏」孙□哥□哥」砌砖匠刘顺小〔赵〕子」□□□□□□」大元国岁次至元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迁葬"(图一七)。后室北壁东部题记内容为:“大元国岁次己卯」至元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葬之记〔写〕”。后室北壁西部题记内容为:“次位老爷卫忠」老婆聂氏」降州正平县」吴令放村」卫家暮".后室东壁题记作“次位少爷卫德」少婆冯氏」”。后室西壁题记作“次位父卫坚」母杜氏王氏”。
其中降当为“绛”,吴令放当为“吴岭庄”,次位当作“此位"・
墓内前室原有一个木床也已破坏。后室及左右耳室骨架尚存,但也较零散,人数难辨。后室北、东、西三个砖床上的骨架,根据题记,可知北边者为墓主人卫忠及妻聂氏;东边者为其子卫德及妻冯氏,西边者为卫忠之父卫坚及母杜氏王氏。东西耳室没有题记,但已可知其为晚辈。
三、两墓的时代与主要价值
吴岭庄墓前后室的题记,说明此墓是卫忠家族合葬墓,建于至元十六年〈1279年),即元世祖忽必烈称元后的第八年。南范庄墓没有纪年,但其平面布局与吴岭庄元初卫氏墓相同,其中的砖雕装饰内容、形式也基本一样,时代应与吴岭庄元墓比较接近。该墓前后室北壁的砖砌门楼、直栱窗及东西二壁的四抹格子门等装饰与晋南地区一般的金墓布局类似,风格一致。南壁的伎乐砖雕与襄汾南董村金墓伎乐的形象亦颇相似。所以,南范庄墓的时代应比吴岭庄墓早,约为金代晚期。
南范庄与吴岭庄两墓的结构基本保留了晋南地区金墓的风格和特点。但其平面布局分为前后左右四个墓室,是一种比较罕见的形式。金元之际,家族合葬在晋南一带比较盛行,墓葬采取多室形式,显然与这种葬制有关。墓葬是地面住宅的反映,这一墓室的变化,为我们了解金元时期地主庄园的建制提供了重要资料。
新绛南范庄及吴岭庄金、元墓的砖雕,内容丰富,具有很重要的研究价值。吴岭庄元墓的杂剧砖雕,提供了早期元杂剧演出的实际情况,清楚地展示了元杂剧中各种角色的装扮以及表演情况,基本保持了宋杂剧、金院本的原有程式,但又有一定的突破与发展。在角色方面,其左起第一人似短打武生的形象,这在已发现的金元杂剧砖雕中还从未见到。另外,这场砖雕杂剧中的“副末”眉目清秀,举止文雅,与作武生功架者相对应,可谓一文一武,表明元初杂剧角色已有很大的发履变化。在这场由五人组成的砖雕杂剧中,未见“副净”出场,这也是比较罕见的现矿虽不能说副净在元杂剧中地位不重要,但已不似稷山、侯马等地出土的宋金杂剧俑那样为必备角色,每一场有插科打浑。此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场元杂剧砖雕,系末泥居中表演,这和稷山金墓以副净居中表演的形式大为不同,显然是属于元杂剧所谓的“末本”演出体制。这一点与侯马金戏俑演出形式完全相同,说明“末本”表演体制早在金代中期,即十三世纪初叶已形成。与杂剧同时出现的伴奏乐器虽只有拍板及腰鼓两种,但与山西洪洞明应王庙“大行散乐忠都秀在此作场”壁簞所示乐器相参瞞,可知元杂剧伴奏系由大&、拍板、笛、腰鼓等四种乐器组成,除了没有将篥外,与秘山金墓伴奏乐器完全相同。
宋元时期不但戏曲发达,乐舞也极兴盛,有许多儿童参加各种乐舞活动。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序云:“垂髻之童,但习鼓舞。”《武林旧事》卷二“元夕”条引姜白石诗句“灯已阑珊月色寒,舞儿往往夜深还”,“南陌东城尽舞儿,画金刺绣满罗衣”。南范庄与吴岭庄金元墓的乐舞砖雕,人物几乎都是少年儿童,衣着都施彩绘。可见金元时期农村社火中小儿参加舞队活动已很普遍。关于乐舞的表演形式,《武林旧事》谓“其品甚夥,不可悉数"。据所列舞队名目,诸如“村田乐”、“贺丰年”、“男女竹马”、“划旱船”、“鼓板”,以及“乔亲事”、“乔像生”、“乔师娘”、“独自乔"等等,多达六七十种。南范庄与吴岭庄金元墓砖雕中,敲锣、打鼓、吹笛、舞蹈以及肩扛大瓜、庆贺丰收与乔装人物故事等,与文献记载多可相互印证。但“狮子舞”、“跑毛驴”未见记载,可能这些主要是北方地区民间的舞蹈形式。
执笔者:杨富斗
清理者:杨富斗 畅红霞
照像者:梁子明
绘图者:畅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