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6.3.2 搞好综合平衡工作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 仅供学习参考】
2、搞好综合平衡工作
在国民经济计划工作中,搞好综合平衡是一个大问题。综合平衡不是个别生产部门的平衡,而是建立在农业内部的平衡、工业内部的平衡和工农业之间的平衡基础之上的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
综合平衡的任务,主要是依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在党的路线的指引下,安排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关系,把人力、物力、财力适当分配到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建立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平衡,使生产资料生产的增长同社会主义生产日益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使消费资料生产的增长同人民生活逐步改善的需要相适应。
搞综合平衡,是一个揭露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的过程。为着搞好综合平衡,应该用积极的态度来处理矛盾,积极地把短线产品[1]搞上去,加速发展那些在国民经济中带有关键性的暂时落后的部门,以便在新的更高的水平上建立新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使国防建设、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都得到更好的保障。[-]一伙对抗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有时提出什么“短线平衡”等等的名目,大搞削高就低的消极平衡;有时又提出脱离实际的高指标,而当指标落空时,就来个“砍光退够”,在计划工作中推行一条右的或者形“左”实右的机会主义路线。
综合平衡是要建立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而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关系异常复杂,包含着很多矛盾,这就需要对全局进行分析。毛主席教导说:“不能把过程中所有的矛盾平均看待,必须把它们区别为主要的和次要的两类,着重于捉住主要的矛盾”[2]。把毛主席的这一教导应用到综合平衡中来,那就是说,对于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的各种比例关系,决不可以不分主次一视同仁地对待,而必须区别主要和次要,重点和一般。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必须照顾重点,它们的需要应首先保证得到满足。但是,保证重点并不是说可以忽视一般。重点同一般之间,有着密切的相互依赖关系。不保证重点,一般固然得不到很好发展,忽略了一般,重点的发展也要受影响。所以,在照顾重点的前提下,又必须同时兼顾一般。
在综合平衡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在安排各种比例关系时,要从整体出发,瞻前顾后,考虑到上下左右的关系,避免犯片面性的错误。
在综合平衡工作中,必须兼顾劳动力平衡、物资平衡和资金平衡。由于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在上述三种平衡中,首先必须安排好劳动力的平衡。而在安排劳动力的平衡中,根据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原理,又必须首先保证满足农业生产对于劳动力的需要。只有在农业生产有可能提供多余劳动力和更多商品粮食的条件下,才可以从农业抽调劳动力来发展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离开了这一前提条件,过多地抽调农业劳动力,就会破坏综合平衡,不利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高速度发展。
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从出现不平衡到建立新的平衡,总要有一个过程。为着在这一过程中保证各部门之间的按比例发展,必须建立和保持一定的物资储备。各类物资储备的数量必须适当。储备量过少,不能满足填空补缺的需要,就会使一些部门由于某种物资的短缺而开工不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储备物资的数量过多,超过了弥补暂时短缺的需要,就会使本来可以用之于当前生产的物资不能发挥它的作用,也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高速度发展。
注:
[1] 短线产品,是指暂时供不应求的产品。所谓“短线平衡”,就是指迁就短线产品的一种消极平衡。
[2] 《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8年横排本,第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