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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6.1.2 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平衡和不平衡

2023-12-18 23:13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 仅供学习参考】


2、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平衡和不平衡


  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并不是说,各个生产部门之间时时刻刻都是平衡地向前发展,不会出现不平衡的现象。

  有些人错误地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中,平衡是经常的,不平衡则是偶然出现的例外。其实,世界上没有绝对地平衡发展的东西。平衡是暂时的,相对的;不平衡是经常的,绝对的。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资产阶级势力的阻挠和破坏,由于自然条件的不可预料的变化,由于各个企业、各个部门、各个地区之间先进和落后的状况的不断变化,由于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局限性,仍然会经常出现打破平衡和比例关系的情况。

  社会主义经济对资本主义经济的优越性,并不在于社会主义经济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不会出现各生产部门之间的不平衡,而是在于: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的不平衡不可能通过人们的自觉活动、通过有计划的调节来克服,因而往往要发展成为严重的比例失调,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而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可以通过人们的自觉活动,通过党和国家的计划调节,不断地克服不平衡,建立相对的平衡,使社会主义经济在平衡和不平衡的对立统一中迅速向前发展。毛主席指出:“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就需要人们时常经过国家计划去调节。我国每年作一次经济计划,安排积累和消费的适当比例,求得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平衡。所谓平衡,就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过了一年,就整个说来,这种平衡就被矛盾的斗争所打破了,这种统一就变化了,平衡成为不平衡,统一成为不统一,又需要作第二年的平衡和统一。这就是我们计划经济的优越性。事实上,每月每季都在局部地打破这种平衡和统一,需要作出局部的调整。[1]

  毛主席的这个理论,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阐明了社会主义经济的有计划发展及其优越性,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那种把社会主义经济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看作没有矛盾,生怕出现不平衡的观点,是形而上学的观点。正确的态度是,对国民经济中出现的不平衡进行实事求是的科学的分析,分别情况,区别对待。由于某些部门工人群众提高了社会主义积极性,节约原材料、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增产不增人而超额完成计划造成的不平衡,是件好事,应该欢迎。由于工作中有差错,完不成计划,因此引起的不平衡,则应尽力避免。但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不平衡出现以后,都要用积极的态度去对待它,及时地把暂时落后部门的生产促上去,建立起新的平衡。这样,从平衡到不平衡,再从不平衡到平衡,就是意味着旧的比例关系的打破,在更高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建立起了新的比例关系。这正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优越性的体现。


注:

[1]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甲种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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