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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6.3.1 计划工作的依据

2023-12-18 23:25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 仅供学习参考】


第三节 国民经济的计划工作

1、计划工作的依据


  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作用,是通过党和政府的自觉利用,通过国民经济计划工作来实现的。国民经济计划工作包括计划的研究、制订、贯彻、检查、调整、总结等一系列的环节。没有国家的计划工作,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按比例发展是不可能自发地实现的。当然,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如果人们不去自觉利用它,这个规律也是要强制地实现它的作用的。譬如说,如果处于领导岗位的人不尊重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那末,相互联系的各个部门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脱节现象。这种现象将从反面使人们认识到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存在,因此,不得不尊重这一规律,并通过国民经济计划工作来反映这一规律的要求。

  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制订计划。计划是人们制订出来的,是属于意识形态的东西。意识是实际的反映,又对实际起反作用。正确的计划促进社会主义经济迅速发展,错误的计划则阻碍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国民经济计划制订得是否正确,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快慢,有着很大的作用。

  怎样才能制订出正确的国民经济计划,搞好计划工作呢?

  正确的国民经济计划应该正确地反映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斯大林指出:“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规律,使我们的计划机关有可能去正确地计划社会生产。但是,不能把可能同现实混为一谈。这是两种不同的东西。要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就必须研究这个经济规律,必须掌握它,必须学会熟练地应用它,必须制定出能完全反映这个规律的要求的计划。不能说,我们的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完全反映了这个经济规律的要求。[1]确实,要做到使人们制订的计划正确地反映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很不容易的。社会主义的计划工作除了会受到资产阶级势力的干扰以外,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也需要有一个过程。对于国民经济中错综复杂的比例关系要一下子通通认识清楚,那当然是办不到的。但是,人们应该在客观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尽量做到使自己的行动符合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为此,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提高自觉性,克服盲目性,在制订计划以前,必须作深入的调查研究,弄清情况,按照客观事物所固有的联系,来安排比例关系,才有可能使国民经济计划比较正确地反映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

  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只是要求国民经济中相互关联的各个部门在发展过程中保持协调的比例关系。但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并不能给我们指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方向和任务;给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指明基本方向和任务的,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所以,一个正确的国民经济计划,不仅要正确地反映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的要求,而且还要在各方面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


注:

[1] 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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