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影响亿万职工利益,住房公积金改革为何久拖不决?

参考文章:影响亿万职工利益,住房公积金改革为何久拖不决?
划重点:
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意见》提出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改革,而不是废除,这为近段时间火爆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废之争按下了暂停键。
如何让城市新市民受益?
住房公积金的受益群体的定向,是与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镇转移相配套的,这块是房地产行业下一阶段红利的重点。
当下真正住房短缺的人是城市新市民——刚就业的年轻人,以及在城市间流动的农民工。这笔庞大的专项住房储蓄资金,对解决未来城市化中城市新市民的住房问题仍至关重要,住房公积金业务应从单一的发放个贷向租赁住房和保障房建设转变。
租赁房和保障房是下阶段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重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位于事业单位,难以构建与公积金运营相适宜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风险约束机制。公积金属地化管理,造成资金短缺与沉淀并存,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公积金缴存人与管理中心法律关系不清,导致公积金增值收益法律归属不清,分配不规范,侵害缴存人利益等。
10万亿的低息资金是一块硕大的肥肉,各个利益群体都想分而食之,这是公积金能成功推出的底层逻辑。欲望更大的希望吃独食,这个是现阶段改革的底层推动力。最后花落谁家,谁就是那个大赢家。
汪利娜最遗憾的是2014年,国家进行大规模的城市旧房改造,“那是做政策性金融的好时机。但是,国家开发银行一个报告递上去,就把市场份额拿走了。”那年,国家开发银行住宅金融事业部获原银监会批准开业。汪利娜说,作为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发债就能拿到很多资金,这点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欠缺的。
这段很直白了,就不用笔者再解读。
“公积金管理机构转变为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但不一定是国家住房银行,可以是住房互助储蓄银行,住房基金等。换言之,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不一定是国家资本独资,除各级政府外,金融机构、有实力的企业、公积金管理人和缴存人均可成为股东,混合所有制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
想吃这块肥肉的人不少呀!如果按照这套方案执行,那么这块肥肉就可以从原来的各级政府手中,转移到了私人手中。乾坤大挪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