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互助问答第368期:关于宏观变量缩尾的问题

2020-09-25 22:03 作者:学术苑  | 我要投稿



关于宏观变量缩尾的问题


老师您好,我想问的问题是:当我使用宏观地级市层面数据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企业的财务数据合并之后的数据时,如果要对宏观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例如地级市层面gdp增长率,那么我应该使用合并后的数据进行,还是应该在原来宏观地级市层面数据中进行;还有类似的就是如果对宏观变量进行缩尾的话,是在合并之后的数据进行,还是在原来的宏观地级市层面中缩尾完毕再和工业企业数据库数据合并之后直接使用呢?

老师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是否缩尾应该如何去判断呢,我看到的有以下几种观点:对连续性变量进行缩尾;缩不缩尾要看具体情形,不能随便缩尾,异常值可能代表了地区或者个体之间的差别;缩不缩尾看其对论文显著性的作用,如果缩尾之后更显著就缩尾,否则不缩尾。老师如果是上面那种宏观和微观企业合并的数据量比较大的数据更符合哪种观点呢,还是说还有其他判断标准?

两种做法我都看见过,合并后的地级市层面宏观变量的分布有可能和原始数据中不一样,做出来的描述统计也可能不同于原始数据,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你把工业库加总到城市层面,回归的时候是需要加权的,现在直接用工业库微观数据对城市变量回归,不用加权,蛮好。至于缩尾,这个影响应该不大。我个人更喜欢把异常值删了,但是缩尾也是可以的,如果缩不缩尾都不影响结果,那就无所谓了,否则选择一个最显著的吧。


往期回顾:

互助问答第367期:关于宏观变量缩尾的问题


如果您在计量学习和实证研究中遇到问题,有三条途径可以到达我们手里:一是请及时发到邮箱szlw58@126.com;二是加入论文导向计量群(现有10个群);三是直接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后台留言。专业委员会有40多名编辑都会看,您的问题会得到及时关注!请您将问题描述清楚,任何有助于把问题描述清楚的细节都能使我们更方便地回答您的问题,提问细则参见:实证研究互助平台最新通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如果您想成为问题解答者,在帮助他人过程中巩固自己的知识,请发邮件至szlw58@126.com(优先)或给本公众号留言或加微信793481976给群主留言,我们诚挚欢迎热心的学者和学生。具体招募信息请参见:实证研究互助平台志愿者团队招募公告

鲜活的事例更有助于提高您的研究水平,呆板的教科书让人生厌。如果您喜欢,请提出您的问题,也请转发推广!


(欢迎转发,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引用和合作请留言。本文作者拥有所有版权,原创文章最早发表于“学术苑”任何侵权行为将面临追责!)


学术指导:张晓峒老师 Ben Lambert

本期解答人:曹晖老师

编辑:景瑞

统筹:左川 易仰楠

技术:刘子瑗

全文完,感谢您的耐心阅读

请顺手点个“在看”吧~

阅读原文



互助问答第368期:关于宏观变量缩尾的问题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