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新标准!速来get!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提出了新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以下简称“第三批标准”)相比,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办法》将优质中小企业分成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个层次。参评优质中小企业,需要满足6个条件。
与第三批标准相比,准入门槛删除了“连续经营3年以上”。禁止条款变得更具体,将原来的“有严重失信行为”具体化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安全事故”具体化为“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新增“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条款,则被调整并入后文动态管理中。 此外《办法》提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要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请。比第三批标准的“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要求更为严格。

在专业化指标方面:主要是将“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改为了“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去掉了“净利润”指标。
在精细化指标方面:一是将“注重绿色发展”调整为“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增加了对数字化的要求。二是在“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一段,去掉了“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 在特色化指标方面:将“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改为了“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以上”。更量化清晰,也更有利于标准的全国统一化。
在创新能力指标方面:首次增加了创新直通条件,将标准细化成了一般性条件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其一即可达标。
创新直通条件分别为: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 强企业组名单。

此外,《办法》中进一步细化了动态管理机制。此前的制度中,动态管理相关内容只有一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工信部组织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予以撤销。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而《办法》中,动态管理被列为单独一章,共计五条。明确了: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三年, 每次到期后由认定部门组织复核(含实地抽查)。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每年 4 月 30 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否则取消复核资格。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果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报告表。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认定。未及时报告的,取消复核资格, 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
4、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5、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实名举报。被举报企业未按要求回复或经核实确认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
《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8月1日前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继续有效。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3 年)到期后自动失效,复核时按《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