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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嘉祺//烛

2020-10-05 05:59 作者:酸奶为葡萄味  | 我要投稿

#禁上升禁二改二传

#涉及部分宗教信仰,新风格。

#“世界并非一片荒芜”联文

#私设ooc致歉

#全文4.1K+

 

上一棒:@Miss—方糖豆丁

下一棒:@沐昔年i

 

 

00.

 

拜火教,一个在中国并不讨好的宗教信仰。

 

原因很简单,中国不崇尚神论,而拜火教恰恰相反,它对于阿胡拉·玛兹达的崇尚热情,甚至等同于的信奉伊斯兰教的信徒,本质是一样的。

 

而信仰拜火教的教徒,他们认为阿胡拉·玛兹达便是创造世界万物的神。他们认为这个世界被分割成善恶两种势力,分别为斯班塔·曼纽和安格拉·曼纽所掌控,且认为恶不抵善,光明终将战胜黑暗。

 

人是一个复杂又有趣的动物,因为所信仰的宗教不同,所看待的角度不同,也就会形成所谓的世界观,有甚者会因为所信仰的宗教不同而引发争吵,也是不可避免的。

 

 

01.

 

月光亲吻大地,我们的爱才刚刚开始。

 

 

“听说你近些天开始研究拜火教?”我循着声音去找声音来源,不意外的我一眼便看见刘耀文依着墙壁说着不着调的话术。

 

我晃了晃手中的《阿维斯陀》朝他轻挑眉头,“你说呢?”

 

 

“你倒是有闲情逸致”他夺过我的书,在我面前翻了翻,半响说了一句,“你看这种不会觉得枯燥?”

 

我噗嗤笑出声,点着脚尖从他的手里又夺了回来,我将书抱在怀里扯扯嘴角露出似笑非笑的模样,“我问你,你的上司告诉你把这个东西研究的透彻,你便会收到一大笔巨款,你是选择钱还是选择自己”

 

他抚摸着下巴,想了想说,“那我选择我自己”

 

我又一次不可避免的笑出声,走到他的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说,“那我们注定不是一路人”

 

我直接离开他的视线,手放置门把不久他紧接着跟了过来,“为什么这样说?”

 

我转过头,朝他勾勾手指笑的精明,“我爱钱,谁又和钱过不去呢,对吧”

 

他撇头哼声,“世俗”

 

我弹击书本在他周围徘徊,手指与书本发出的清脆声,不免让人听的耳痒,“人啊,总事要归于世俗的”

 

他无可避免的看向我,嫌弃的扯了嘴角“我真是小看你了”

 

“那倒不必,我本身就不是什么仙气飘飘的人”

 

他冷言嘲讽,“倒是对自己的认知挺清晰”

 

我走到他面前扯他的领带便往眼前带,“女人爱钱天经地义,不像你围绕花丛片叶不沾身”

 

“你!”他恼羞成怒,攥紧拳头便要我脸上挥,我挑眉仰头往上迎,“你打一个试试?”

 

“你!”

 

“没话说了是不是?你还是太暴躁了,稳下来,乖”我安抚将他滞留半空的手握回收到腰间,他顿时泄了气,耸拉着脸窝在我的颈部间,朝着我着热气。摊开的手掌在我的腰间摩挲,我被他搞的呼吸混乱,身体间触碰所带来的温热让我极其不适应

 

不,明明不应该这样的。

 

 

我咬牙切齿的在他耳边厮磨“刘耀文我警告你,我是你姐,你最好别这样”

 

 

他笑出声,弹出手指撩起我散落在耳边的碎发,温热的气息不均匀的打在我的脸颊,惹我极其厌恶,我将头撇至一边,掐住他作恶的手

 

“我警告你,最好别对我私欲,我们不可能”

 

“不试试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我被他这句话惊到怒瞪双眼,吐出的字眼不自觉间添上冷气“我奉劝你,最好别干这种不入流的事情,我再次申述一遍我们不可能”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可不可能,嗯?”他尾音撩人,我却觉得十分可笑

 

简直不可理喻!

 

我讥笑。一笑他,二笑我。我实在搞不明白他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我和他之间的感情什么时候开始变质,开始腐烂,我也不得而知。

 

这种欲望犹如可望不可求的白莲,远看的圣洁无暇,近看的细腻如雪,而白莲一但开始被侵染,颜色由雪白一点点的转为墨黑,光华不在,原本它在黑夜做为“坐标”而存在,渐渐的它也开始与黑夜共舞。

 

这便是骨子坏了,面子坏了。

 

我与刘耀文的关系,明明仅存于姐弟。也许是我的部分举动,让他产生不该想象不该存在的念头,但姐弟永远都是姐弟,这种感情就不该存在。

 

“我们不可能,没别的事情,就出门左转慢走不送”我说的冷淡,即推开他,转身整理宗教资料。

 

从转身的那一刻开始,我明白和他注定不是一方人。他这样可怕的占有欲使我不由得想到我接触过的病人,准确说,那个病人是一个拜火教的信徒,没记得他应该叫马嘉祺。那场经历应该是场梦境,但却让我感到几分虚假的真实。

 

 

人是善变不定的,我们不能确定这一辈子是否会善良一辈子。善恶同行,他们是孪生子是双生花是住在心底的天使与恶魔。

 

 

“你右手边有你要找的东西,别怪我没提醒你”他站在身后同我说明,我随口应了他,至于后面的事情,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桌面堆积杂七杂八的零碎物惹的我一头黑线。

 

右手边……我隐约记得他说的是右手边?我在桌面寻望一眼瞟见了一摞蓝色册子,不意外,那应该我要的拜火教的全部人员了。

 

 

我翻阅着集合资料,侧过身靠在桌前,一搭没一搭的翻着页,约莫三秒我将目光停留至第四页中。照片上的男人穿着黑色衬衫对着镜头冷漠的盯着,那个神情,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状态,让我心头蒙上一阵不适。明明眼神冷漠,我看着这张照片却是看到了他眼底里暗藏的笑意,那是对猎物的占有欲。

 

我慌的转移视线,将目光滞留在照片下的一行字中。

 

亲爱的鹿阮溪小姐,我十分欢迎您到地下车库134号来找我,我这里有你想要的答案。

 

字体圆润不妖艳,随性又豪放,笔锋劲道,看的出这个人是个练家子。

 

这个人他怎么会认识我?让我有些不敢相信。我又将目光转回照片,他面熟,但我对他却是没有半点印象。

 

门口急促的敲门声,使得我迫不得已将思路打断,我合上册子,朝着门口道了句“进”

 

女人几乎像是疯了一样跑到我的面前,指着窗户胡言非语的说着。

 

疯子!我在心底咒骂。眼看疯女人越来越近,我愣是愣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到宋亚轩的出现我才缓过神来,等我缓过神,研究室已经被疯女人弄的一团糟,本整理好的蓝色册子现飞的到处都是。我看着场景几尽要崩溃,气的没一处使,放了压力,骂一句“funk”随后认命的收拾。

 

东西收拾完已下午两点,确定全部干净之后,我才将外套褪去,关了灯出了研究室。

 

 

02.
 

在第四页记录下的地址仍让我摸不清头脑,从研究室出来之后,我已经数不清在这转了多少圈仍旧没找到那个男人所说的地址。

 

我总感觉自己被人坑了。

 

“好久不见,我的鹿医生。”声音由远及近的到来,我惊到转头,便看见那个人在灯光的照耀下迈着步子朝我一步步的走过来。我这才看清他的脸庞,眉宇间英气又干净,除了他我想不出第二个人。

 

“马嘉祺?”我带着一丝不确定开口。

 

“嗯,是我”他回答的平淡。却是在我心中激起汹涌。我无法压抑住自己喜悦的心情,将纸团塞进袖口后,像第一次拥抱他那样再一次拥抱了他。

 

“好久不见,我想你了。”

“好久不见,我也是。”

 

 

三年来的不见,我和他却是怎么说都说不完,我问他:“你依旧在信仰拜火教吗?”

 

他怔愣,点点头,“它就是我第二个生命”

 

“可是……”我欲言又止,这明明不是什么好事,我和他再次见面我没有预料到他还会这样执拗。我再心里打了无数场心理战,最终决定开口,他却是抢先一步夺走了我的话,“我知道你要表达什么意思,我明白它不受待见的原因无非就是信神论,分割线过于明显是吧”

 

他说的话,全在点子上,让我找不出一点纰漏。

 

“那你应该知道,它秉承真理至上,相信真理而永恒,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些都是虚无缥缈的,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因为相信真理而得到永恒……”

 

“我知道”他又一次打断了我。“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这样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你能明白什么意思吧”

 

 

“我清楚,但我想告诉你,它是我的精神良药,可以缓解我的一切症状的良药”

 

“所以你的意思是……依旧这样”我问。

 

他回答的干脆果断,“对”我叹了口气认命的点点头,“好,我遵从你的一切选择”

 

 

这就是迷恋拜火教的信徒,他们认为只要可以治愈自己一切的东西,不管说了多少遍他们一旦认定,那就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的距离。我为什么会选择研究拜火教,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马嘉祺,我不想看他被这个信仰所丧失理智,还有一点就是,此宗教在我国行不通,而他早晚会被大浪淘沙掉。

 

03.

 

我同马嘉祺认识是阴差阳错,我原本是医生,一个专精神科的医生。你可能会问,我为什么要放弃医生这个职位不做去研究一个拜火教,原因很简单,我不愿我爱的人在深渊中一辈子上不来,我愿意用我的下辈子来研究拜火教,直到对它研究透彻,他甘愿放弃它,愿意回归正常生活。

 

但他偏偏是一个执拗的人。一头扎进角落无论我怎么说他死活听不进去。

 

 

那一段回忆,我现想起来依旧觉得好笑。他一板一眼,我毫不示弱。一个火一个冰,到头来互相折磨罢了。

 

 

“阿鹿,7号病房转进一个新病人,逢人就说人要多做善事,否则会进地狱落到一个万劫不复的下场”小护士同我手舞足蹈的说着,我听着像是一个无比好笑的笑话。

 

“这个估计是教徒吧”我想了想说。她问,“为什么”我掏掏耳朵,微微整理了语言说,“他的这种口吻就很教徒,最重要的是我的直觉告诉我他是教徒”

 

她嫌弃的咦惹,抽了抽嘴角,自讨没趣的离开了,还不忘帮我把门捎带上。

 

 

教养倒是满分,人就是不太聪明的样子。

 

 

我出了办公室,直奔7号病房,门口嘈杂我敲门几下都无人应答之后才推门而进,入眼便看着他拿着一本书站在黑板上拿着红笔讲着。

 

 

神色认真的不想话,总让人忍不住亲近。事实证明了,关于这个方面我确实要比狂热。

 

 

“你好,我是你的主治医师,叫我阮溪就行”

 

他回答的冷冷淡淡,漠视了我,干着自己的事情,“你好,马嘉祺”

 

我承认我那一刻是拒绝的,我甚至弹出个这个人是不是傻子的念头。人是善变的,尤其是在新鲜的事物面前更是无法坚持自己的拙见,就是那么的现实。

 

我进出的时间多了,他也不抵触我的存在,似乎还有些习惯了我的存在。我这次推门而进,他没有向以往那样传输他的“才识”,见我了我的一句便是,“我们在一起吧”

 

是他疯了还是我疯了。我没有过大脑的回了“好”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被他揽入怀里,周围清一色皆是掌声雷动。

 

 

说不适是真,享受也是真。

 

我们如无旁人的拥吻,他是足够够格的绅士,起码我是这样认为。

 

在日常生活中华我发现他对拜火教有着极为狂热的心,他的一些行为让我细思极恐。教徒也可以变成杀人犯。

 

 

我是在他手机翻到的,以及在床头橱柜里突然出现一把带血的匕首,那一刻我明白,这种人必须要离开,我连夜收拾东西,辞了职,就像没有出现一样,消失了。

 

 

04.

 

“你离开他的初衷,其实就是逃避?”她问我。

 

“你可以这样认为”我说,“当我发现留着献血的匕首赫然出现在我的眼眶中时,我这才明白我这是和疯子谈恋爱,只是没有想到疯子又一次找到了我”

 

当学识成了杀人的武器,就好比跌进火势猛烈的火坑,它迟早会烧到那个人身上。

 

 

我的世界也许会长青,而荒芜原因大概很简单因为他。

 

就像是虫子与火,一个惊情燃烧自己,一个不怕死的去扑向它,最终火依旧在燃,虫却没了全尸。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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