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宪法|宪法中各种主体
本文提到的“三法司”指最高法、最高检和国家监察委;“两央”指国务院和中央军委。

全国人大临时会议召开提议/宪法修改提案主体:全人常,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会议始得举行:2/3以上代表出席
推迟全国人大换届选举决定的通过:全人常全体组成人员2/3以上通过
质询案提出主体(机关不质询):
全人大会议时:30个以上代表,1个代表团(针对国务院三法司)
全人大闭会时:10个以上全人常委员(针对国务院三法司)
全国人大罢免案(人常不罢免)提出主体:
主席团,3个以上代表团,1/10以上代表
合宪性审查要求(注意不是“建议”)提出主体: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省级人常
可以向全人常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的主体: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各专委会,省人常
选举各级人大代表时推荐代表候选人主体: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推荐,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
罢免各级人大代表的提出主体:
直接选举场合:县级:50名以上选民;乡级:30名以上选民
间接选举场合:人大会议期间:主席团,1/10以上代表;人大闭会期间:常委会主任会议,1/5以上常委会委员
罢免各级人大代表的通过:
直接选举场合:原选区所有选民过半数(注意不是到会选民)
间接选举场合:原选举单位所有成员过半数
村民会议召开的提议:
1/10以上村民或1/3以上村民代表提议
村民会议召开:
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或2/3以上户的代表参加
村民会议决定的通过:到会成员过半数
村民代表会议人数构成:
村民代表应占4/5以上(换言之村委会成员占1/5以下),妇女代表应占1/3以上
村民代表会议召开的提议:1/5以上村民代表提议
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2/3以上组成人员参加
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通过:到会成员过半数
全人大/全人常会议一般议案提案主体:

人大人常要提案
两央三法都能管
三个不同要记牢
主持小弟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