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利用变声器骗闺蜜320万,面对诈骗,华夏亮剑!
近日,济南的王女士报警称自己被闺蜜骗走320余万元。王女士表示,闺蜜李某某发现自己有购房买车的意愿后,便自称可以通过公检法法院拍卖买这种房子。随后王女士多次向李某某汇款,但对方承诺买房的事却一直没有兑现。民警随即找到李某某,经调查,李某某伪造了一个表妹的身份,用变声器和王女士沟通,这些年王女士追问房子时都会被“表妹”哄骗。不过,正是因为这个伪造的身份在一次编瞎话时笑出声而露出了破绽。除骗取王女士320余万外,李某某还骗取了王女士姐夫170余万,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案件来源:合肥警方)
(图为李某某诈骗后购买的奢侈物品)
看到这里,有很多朋友不免开始觉得这些诈骗套路很拙劣,都觉得诈骗很低级。甚至觉得那些被诈骗的朋友心理有问题,要么说人家贪婪,要么说人家贪小便宜。但是等真正上当受骗的时候,才知道诈骗是多么的可怕,而不是觉得它简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诈骗的手段变得越发多样化,令人信服的程度也大大提高。以往面对面式、极度考验演技的实地诈骗手段已经渐渐淡出人们的实现,随之而来的是低成本、行骗面广、手段多、隐蔽性高的电信诈骗,行骗成本的降低从某些程度上也直接导致了我国诈骗受害者人数的大幅度上升。
但是,单单几条关于“诈骗罪”的刑法条文似乎已经不够用了——2016年8月21日,刚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山东临沂市高三毕业生徐玉玉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有一笔2600元助学金要发放给她。按照对方要求,徐玉玉将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打入了骗子提供的账号……发现被骗后,徐玉玉万分难过,当晚就和家人去派出所报了案。在回家的路上,因为郁结于心,徐玉玉突然晕厥,不省人事,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没能挽回她18岁的生命。
当该案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之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文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如此重罚,却也依旧挽回不了徐玉玉那样年轻、炽热的生命。
为了再度避免这样的惨剧再度发生——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不仅加强了对相关犯罪的打击和处罚力度,还将有利于最大限度为群众追赃挽损。意见明确,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规定,如若对老年人、未成年人进行诈骗等10种情形,将加重处罚。
但依旧阻隔不断那些想要不劳而获的人们空手套白狼的敛财之心——他们并未想着金盆洗手、投案自首,而是将目光聚焦到了如何逃脱惩罚上去。近几年来,不少诈骗团伙纷纷“举家出逃”,前往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老挝等东南亚国家,他们将话务窝点设置在这些国家地理位置偏僻的区域中,然后“游击战”式地来回穿梭。
就在穿梭的同时,中国警方也不断“亮剑”!
202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深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集中开展“云剑-2020”“断卡”“长城2号”等专项行动,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5.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3万名,拦截诈骗电话1.4亿个、诈骗短信8.7亿条,为群众直接避免经济损失1200亿元,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骗人者终究不会有好下场,严打大快人心。越来越多的跨境打击就是要告诉犯罪分子们,海外不是天堂,无论逃到何处,只要作恶最终都会被抓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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