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外国哲学史部分》3.24 思维经济原则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 仅供学习参考】
24、思维经济原则
马赫主义哲学的一种谬论。“思维经济”意思是怎样思维才能“费力最小”、“最省力气”而获得最大的效果。马赫主义者把“思维经济”说成是思维的原则。在这个“原则”的幌子下,他们宣称:设想世界上只有我和我的感觉存在,其他的一切都是“感觉的复合”,这样的思维是最省力气、最“经济”的,并把它看作是认识论的基础。
思维经济原则是马赫和阿芬那留斯在早期哲学著作中提出的。一八七二年马赫在《功的守恒定律的历史和根源》一书中提出这个“原则”。一八七六年阿芬那留斯在《哲学 按照费力最小的原则对世界的思维》一书中又作了详细论述。俄国马赫主义者巴札罗夫为了篡改和攻击马克思主义哲学,竟然把这一荒谬的“原则”同马克思主义混淆起来,胡说这个“原则”“无疑是认识论中的‘马克思主义’倾向”[1]。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思维[2]只有如实反映客观实在才是正确的。正确的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实践是检验认识的标准。思维“经济”原则,否认客观世界和实践,是十足的主观唯心主义。列宁指出:“只有在否认客观实在,即否认马克思主义基础的情况下,才会一本正经地谈论认识论中的思维经济”[3],这样做,无非是“企图在新的伪装下偷运主观唯心主义”。[4]列宁还进一步指出,当这一“原则”的唯心主义性质早已被“公认”,连马赫本人在晚期著作中也企图修改和掩饰它时,俄国马赫主义者还要模仿和推崇它,并想把它同马克思主义相混淆,实在是滑稽的怪事。教员说:“世界上只有唯心论和形而上学最省力,因为它可以由人们瞎说一气,不要根据客观实际,也不受客观实际检查的。”这段话击中了包括所谓“思维经济”原则在内的一切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要害。
注:
[1] 转引自《列宁选集》第二卷170页。
[2] 即理性认识。
[3] 《列宁选集》第二卷171页。
[4] 《列宁选集》第二卷1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