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解释》3.7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本文转载自江苏省-资料室编-出版1959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7、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标准生产条件下,即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强度下,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所必需的劳动时间。
所谓“现有的社会标准生产条件”,是指当前某一生产部门中大多数产品的生产所已达到的技术和装备水平。
在同样的技术装备条件下,不同生产者的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也是有区别的,有些人技术好些,有些人则比较差些。有些人劳动很紧张,有些则较松懈。但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能以最低或最高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强度为标准,而是以大多数生产者所能达到的、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强度为标准。
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改变而改变。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