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解释》3.3 交换价值
【本文转载自江苏省-资料室编-出版1959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3、交换价值[i]
商品不仅能用来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具有使用价值,而且能用来同其它商品进行交换,具有交换价值。
交换价值,如马老师所说:“最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与别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ii]。这里说明:(1)相互交换商品必须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把使用价值相同的商品拿来交换是没有任何意义的;(2)商品交换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的,也就是一定量的一种商品同一定量的另一种商品相交换。例如,一把锄头换五升谷物,锄头和谷物是两种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它们是按照一与五的比例进行交换。互相交换的商品的这种量的比例,就是商品的交换价值。一把锄头换五升谷物,就表示一把锄头的交换价值等于五升谷物。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45页。
[ii]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