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20.7 欧洲人民民主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2023-10-01 10:54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59年 仅供学习参考】


7、欧洲人民民主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人民民主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证实了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国际意义。不论各个国家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斗争具有什么样的民族特点,这些特点都不会改变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规律。

  人民民主革命的基本动力是工人阶级和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劳动农民群众。

  中欧和东南欧国家在反对法西斯主义的斗争过程中形成了把一切反法西斯力量联合起来的民族阵线。参加民族阵线的,除工人阶级和农民外,还有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一部分中等资产阶级。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发生的人民民主革命,首先完成了一般民主的、民族解放的任务。

  但是,反对法西斯主义的坚决斗争是社会主义革命发展的重要前提。在这一时期所进行的没收战犯以及同占领者合作的资本家的财产的工作,不只是打击了帝国主义,同时也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打下基础。工人对于企业中的生产的监督,国家对于对外贸易、原料分配以及产品的价格和销售的监督,使资本家不能为所欲为,为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准备了条件。

  在大多数人民民主国家中,革命的土地改革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地主的土地和耕畜,农具被没收了,它们大部分分给了少地的农民和雇农。土地归农民私有。一部分从地主没收来的土地建立了国营农业企业。由于革命的土地改革的结果,地主阶级被消灭了,劳动农民的状况大大地改善了。土地分配给少地的农民和无地的雇农的措施把他们吸引到人民政权方面来。

  革命中反封建措施的比重在各个人民民主国家中是不一样的。例如,这个比重在保加利亚进行的土地改革中就很小,因为保加利亚实际上没有地主土地占有制。

  人民民主革命发展的特殊进程也决定了它的其他特点。一切革命的主要问题    国家政权问题        不是像1917年10月在俄国那样一下子解决的,而是逐步解决的,是经过了一系列过渡阶段的。

  人民民主革命是在激烈的阶级斗争的环境中进行的。但是,在中欧和东南欧各国从法西斯占领下解放出来以后,社会主义革命通过一系列彻底的革命改革取得了胜利,这些改革的实现没有经过国内战争。无产阶级专政是通过逐步加强无产阶级的阵地和逐步消灭资产阶级的政治势力和经济统治而建立的。

  最初,革命消灭了地主和垄断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产生了。由于工人阶级领导下的群众的广泛革命运动的结果,议会成了广泛代表人民利益的机构。除共产党和工人党以外,在许多国家中,加入过反法西斯的民族阵线的小资产阶级政党和资产阶级政党也参加了政府和国家机关。剥削阶级在经济方面和政治方面还保有一定的阵地。

  在革命继续发展的进程中,维护人民的根本的切身利益的共产党,把城乡劳动者的绝大多数吸引到自己方面来,孤立了力图恢复自己的经济统治和政治统治的资产阶级。旧的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被摧毁,被符合劳动者利益的新的国家机构所代替。所有这些任务,在大多数的中欧和东南欧国家中,在1947年至1948年都解决了,其中一些国家解决得更早一些。

  由于革命这样发展的结果,随着与农民结成联盟的工人阶级政权的建立,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开始顺利地执行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人民民主成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之一。格·米·季米特洛夫说:“人民民主制度既然体现着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劳动人民的统治,那末,在目前的历史条件下,正如经验已经证明的,它可以而且应该顺利地执行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以肃清资本主义分子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1]

  人民民主革命发展的这种性质,是苏联武装力量对法西斯主义的胜利和人民群众的民族解放运动摧毁了剥削阶级势力的结果,而国家政权转到了以工人阶级为首的劳动者的手中,它保卫了革命的成果。苏联的存在使得反动势力的阴谋难以实现,防止了帝国主义列强的干涉。在人民的力量显然占优势的情况下,资产阶级虽然也屡次企图颠覆人民民主制度,但不敢进行公开的武装斗争。

  在革命的进程中,生产资料的国有化日益扩大。大、中工业、运输业、邮电业等的国有化,在人民民主国家中是分几次进行的。

  人民民主政权实现了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把工厂、矿井和电站变成了社会主义的全民财产。运输业和邮电业、矿藏和一部分土地、银行、对外贸易、国内批发商业也都国有化了。于是,工人阶级所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消灭了资产阶级的经济统治,掌握了国民经济的命脉。这就创造了对社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条件。由于工业、运输业和银行的国有化,生产关系适合了生产的社会性,基本生产资料已经成为以人民民主国家为代表的全体人民的财产。

  在人民民主国家中,国家政权的政策以客观的经济规律为根据,利用这些规律取得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形式的完全胜利。

  人民民主政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学说为指南,巩固工人阶级同农民的联盟,并用限制和排挤的办法同城乡资本主义分子进行斗争。各人民民主国家尽量利用市场联系来扩大工业和农业间的商业结合。这些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取得完全胜利创造物质基础,同时,它们扩大城市和乡村间的生产结合,并实行根据自愿原则使农民经济逐渐走向生产合作的政策。

  由此可见,各人民民主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所根据的,也就是那些决定苏联新经济政策的根本原则,而各人民民主国家运用这些原则时,是考虑到本国历史发展的特点以及经济、政治和民族条件的特点的。

  在人民民主国家中,社会主义建设是具有由于许多原因所造成的一定的困难的。在大多数人民民主国家中,资本主义遗留下的经济非常落后。在战争期间,它们的国民经济遭到了破坏。社会主义改造遇到了剥削阶级的激烈的反抗。国际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千方百计地企图推翻人民民主制度。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帝国主义反动派发动反对人民民主国家的诬蔑宣传,秘密派遣特务和破坏分子,组织阴谋和反革命暴乱。

  1956年秋季,法西斯分子在匈牙利所掀起的反革命暴乱,是经过国际帝国主义的周密策划的。匈牙利人民在苏联军队的支持下粉碎了这次暴乱,这个事实显示了社会主义国家友好关系的不可战胜的力量,这种友好关系能够揭露、阻止和粉碎国际反动势力的任何敌对的阴谋。

  同第一个取得社会主义胜利的国家苏联比较起来,各人民民主国家是在有利得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这大大有助于社会主义建设任务的解决。


注:

[1] 格·季米特洛夫:《在保加利亚共产党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中央政治报告》,《季米特洛失选集》,1953年人民出版社版第267页。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20.7 欧洲人民民主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