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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你一万年

2012-11-22 09:20 作者:泪孤寒  | 3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你一万年

甲方:周公

乙方:本人

甲方居住地址:阴间国度轮回省第十九层地狱经济开发区165号

乙方居住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双方签约地点:黄泉路(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双方签约时间:2009年2月14日

为了推动人间和地狱两界的经济发展,甲乙双方经过人地两界人民政府一致同意于2009年2月14日正式签署了这份梦幻物品交易合同。

一,甲乙两方根据《人地两界商业合作条列相关规定》达成以下交易。

交易物品:梦。

交易条件:甲方必须按照规定,每能让乙方在梦里和他心上人相会。

交易价格:梦中牵手,一百冥币。梦中拥抱,两百冥币。梦中接吻,五百冥币。梦中更进一步的发展,一千冥币,其中不包含场地租借费和必备物品出售费。

合同有效期:2009年2月14日到年2月14日,期限一万年。

二,合同解除与违约赔偿。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感情发生骤变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

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烧给对方。

合同期间,如果乙方付了足够的钱而甲方却不能按合同上交易要求满足乙方,那么甲方就可以按照《人地两界合同违约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给乙方的货币必须是人民币,还不能以邮寄或焚烧的手段赔偿给乙方,必须得现过现的现金支付。

如果在合同期间在乙方赊账或欠账不还,那么甲方就有权根据《人地两界经济纠纷第条第3346条》控告乙方,在经过“人地两界终极人民法院”判决甲方控告生效的后,那么乙方必须无条件支付甲方相关经济损失费,而且必须按照每天百分之三的利息,赔偿拖欠甲方的欠款,乙方支付方式可以选择邮寄或焚烧。

甲方签名:周公

乙方签名:本人

公证人:乙方

2009年2月14日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519953/

梦你一万年的评论 (共 3 条)

  • 惜缘
  • 风语
  • 情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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