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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反目成仇的感叹!

2012-08-26 07:07 作者:公民话语  | 9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亲兄弟反目成仇的感叹!

有一老汉,年近八十,膝下有四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分门另过。老大做过大队干部,也已年近六十,平时不问闲事;老二专业务农,没有其他营生;老三在县客运公司开车,耕地转包给别人,把老婆孩子都搬到县城居住;老四夫妻也务农,但会做生意,把承包的耕地转交给二哥耕种,专门做起了生意。因为老四最小,也最需要帮忙,所以老汉就一直跟着老四生活

五年前,老三所在的运输公司实行线路承包经营,就是自己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购买车辆,除了上缴管理费之外,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老三一看有利可图,就和做生意的老四商议合伙承包。老四了解后也认为这个事可以做,就同意了。两人计算一下投资的金额需要三十多万元的现金,可老四表示暂时拿不出这个金额的一半。老三为了促使承包成功,就自己贷款多拿了一部分,上缴之后,没过几天,新车就提来了,然后就开始做起了长途客运的业务。

然而,两人合伙做了有大半年的时间,发现经营客运并不是当初想象得那么简单,这么长时间了,还一直没有盈利。老四就开始犹豫了,考虑再三决定退出。

老三挽留不住,只好同意。两人把车款平分,老三退还给老四十几万元。因老三合伙时实际出的钱多,又还没有还上贷款,老四也就同意过一段再退给他车款。(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这期间老三陆续还给了老四大部分车款,还差几万元还不上,老四让老三给他打了一张欠条。

可没过几天,老四就开始要账。老三还不上,老四就托老父亲帮他要。老三没办法,就又借了钱还给了老父亲。老父亲代替老四为老三打了一张“车款清帐”的条子。老三还再三交待老父亲,叫老四把欠条撕掉。

然而,就是这张欠条,老四把老三告上了法庭,并且从一审打到再审,至今还没有了结。

老四拿着这张欠条,起诉老三欠他钱,并说这是车辆经营的利润款;老四辩称,争议的款项已还清,有老父亲代替老四打的清条为凭。合伙期间根本没有利润,并提供了公司出具的亏损的证明。一审法院还把他们的老父亲传到法庭进行了询问,老汉也承认两个儿子因为生意做赔的事实和经他手清帐的事实。所以一审法院判决老四败诉。

老四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车款已清,不等于欠款不存在,欠条就是最好的证据。二审时老四还拉出来老二出庭作证,证明打这张欠条时他在场。二审法院根据这些情况,对一审判决进行了改判,判决老三败诉。

老三也认为太冤枉,就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就在前几天,高院为此案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和二审时一样,老四又把老二拉出来作证,可老三认为老二因为种着老四家的承包地,所以属有意偏袒,再说孤证法庭也不应采信。对于谁是谁非,高院还没有做出裁定。

不管这个案子的法律程序进行得如何,只是想,这本来就是家务事,为何却非要闹到法庭上。

此案一开始,就决定了一家人的矛盾激化到无法调和的地步。所以,不管各级法院的法官们如何进行调解,都是无济于事。追根溯源,还是原告和被告作为亲弟兄的亲情关系的失落,同时也是他们共同的老父亲的失败。反观这个现象,这些矛盾的发生是从很早以前就已埋下了伏笔。因为弟兄二人哪怕顾忌一点亲情的话,就不会走到对簿公堂的尴尬场面,还要拉上两人共同的二哥来作证。不但不顾忌亲弟兄的关系,也是不给老父亲面子,更别提还有一位大哥的存在了。

亲弟兄之间还尚且如此,更何况对于其他人呢?这可是一个最浅显的做人的道理啊!

2012年6月23日下午(端午节)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479165/

亲兄弟反目成仇的感叹!的评论 (共 9 条)

  • 笨晓孩
  • 黛筱墨
  • 风语
  • 红秋叶
  • 大海之子
  • 惜缘
  • 紫蔷薇

    紫蔷薇生活才是最真实的素材!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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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奋玺

    奋玺何为亲兄弟我至今也搞不懂,我没有亲兄弟,但看到父辈兄弟之间的勾心斗角和此文兄弟之间的反目成仇;使我对亲兄弟之间有一点绝望;也有一点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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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奋玺

    奋玺顶一下,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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