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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启示

2015-03-23 09:57 作者:草根谭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工亡启示

谭亚红

学习完公司“1.29”工亡事故通报,再聆听任部长在公司班组长骨干安全培训上的心解,一种特有的共鸣--良知,顿时涌上心头,颇觉有必要一吐为快。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汲取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面对李克强所做出的安全生产批示,有的领导可以由于总理地位太高,离我们太远,姑且不管不谈。那么董事长、总经理每年的元旦安全讲话不能不听吧!公司的安全生产理念是“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可公司的首季开门“红”,居然是生命和鲜血的代价。

工亡已经是血的代价,可没有换来教训。如原机电厂的两起工亡事故,都有着它独有的共性。我们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其主要的一点是,如没有人违反劳动纪律(许多人都知道的事实),后面的事故就不一定发生。过去和现在总有某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要或其他需要,而致生产于不顾,便常常利用手中的权力长期让一些岗位上的人处于工作的“休眠”状态,人上班来了没来都一样。有的人至今还不知道在自己的岗位,自己该干什么。而一旦工作起来,这些人和岗位就犹如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颗不定时炸弹,“爆炸”起来其威力是无法估量的,这也是两起工亡事故的起因。人们常说:先做人,后做事。用好人,才能做好事。一个管理者没有良知,就造成管理缺失。使这些鲜活的生命在他(她)们的眼里,才如草芥。比如,一个车间安全员,好象每起工亡事故就与她无关一样,过去和现在在现场看到的生产故障,她只有干瞪眼(我在场),因为她去现场每天心里想的只是别人那整改好的隐患照片,说穿了,捞取别人创造的成果--钱。至于其他,我并不知道。可有意思的是,我所在的班组人员全知道。可笑!在这里,我不可能一一例举。而事故发生后,这些事故管理责任人为摆脱责任追究,利用手中的权利等资源,想尽办法,错误指引,每每都能让事故追查草草收场,其背后的故事我们已不得而知。以至于这些造成事故的原因就这样被忽视,类似起因的事故才再次发生。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明确规定:事故原因未分析清楚不放过。不然,何谈事故整改措施,更不用说教育全公司职工了。

说来还确真有点滑天下之大稽,1月29日,在节前的安全例会上,这边是某单位车间领导以“2.13”事故教训告诫我们这些原事故单位员工,要求我们引以为戒。那边是“1.29”工亡事故(随后我们都到了事故现场)。更要特别说明的是在这次会上明确规定节日期间坚决不能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定,避免类似事故发生,为什么还有人在做,他们的行为只是一次偶然吗?或许是因为不管他们工作怎样做,他们的行为总会得到领导的好评,他们的安全生产排名总会在你的前头,他们的嘉奖总会比你多吧!活生生的工亡事故现实一而再再而三地表明:不是没有教训,是没有人性。(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良知让吾与尔等“有闻必录”或“并无能力”的话,都不是向上的人们所该采用的口头禅,因为在实际上,并不如此,--它是有选择的,有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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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启示的评论 (共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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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死了算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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