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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究竟是什么

2014-09-09 15:31 作者:一笑嫣然  | 4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幸福是伴随着人的存在而存在的一个具有深刻意义和深远影响的问题。关系到人生价值的追求,更关系到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的建立。西方对于幸福问题的探讨由来已久,早在荷马史诗中就有诗歌寓言,涉及关于幸福的概念。

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是对幸福问题探讨最多、最系统的人。本文我将浅薄地谈谈我对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理解。

亚里士多德作为伦理学学科的开创者,他并没有把伦理学和政治学严格区分开来,而是认为二者同属于实践的科学,其共同的终极目的都是善。

那么,什么是“善”呢?亚里士多德认为,善有不同的等级,较低级的善服从较高级的善,并以较高级的善为目的。如服用安眠药的目的是睡觉,睡觉的目的是健康,健康的目的是快乐,快乐的目的是幸福。言下之意,人类的实践活动必定存在一个最高的善,这个善不再是手段的善,而是目的的善,是所有目的的归一。幸福就是最高的善。

在进一步解释“幸福”是什么的时候,亚里士多德像其他哲学家一样首先从人性研究开始回答这个问题。他认为使人区别于其他生物的独特的自然能力是:理性,理性是一种分辨是非善恶并趋善避恶的能力。当理性指导人的行为时,理性便成为德性,幸福生活必然是有德性的生活。

实践智慧的理性是思虑和选择的过程。“思虑”是对达到目的的最佳手段的思考,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手段与后果,并加以审慎比较、深思熟虑。选择是对思虑作出的理性选择。思虑和选择的目标是可欲的,过程却是理性的。人在“理性的实践活动中,通过理性对激情和欲望进行调解的过程中,人就发挥出他的真正功能,并且达到了他的为之而存在的目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他强调幸福就是‘有为的实践’,幸福就在于‘善行’,在于‘合理的活动’。缺乏理性和美德的活动,就不会有幸福。”(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这种思虑和选择的理性标准被亚里士多德概括为“中道”,这与中国儒家的“中庸”思想不谋而合。亚里士多德看来,人的欲望、情感、行为存在三种可能,即过度、不及和适度。德性的目的就是要根据理性来处理这三种可能。过度和不及都是恶的。德性是相对两个极端而言的中道。

另外,需要指明的是,亚里士多德虽然认为德性是一种与理性相适应的自然禀赋,但他并不是“性善论”者。他认为“我们自然地倾向于获得德性,但却通过习惯培养起德性”,自然德性是一种潜在的倾向,而严格意义上的德性才是实现在道德活动中的德性。对于人来说,要趋于善成为最优秀的动物,就不能脱离法律和公正,否则就会堕落成世界上最差等的动物。因此我们很难说亚里士多德是人性善论者还是人性恶论者,也许本性没什么善良也没什么不善良。人需要的是德性,没有了德性,就会变成最邪恶、最野蛮、最淫荡和最贪食的动物。但不可否认的是,亚里士多德表现出了对“善”的追求以及对达到“至善”的乐观态度。

同时,不能忽视的是,亚里士多德认为有德性的活动是幸福的充分条件,而长期的、充足的外在好处是幸福的必要条件。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表现出对人的感性欲望和理性认识之间的调和性,这尤其表现在对幸福和快乐的关系的论述中。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幸福虽不等同快乐,但幸福也并不排斥快乐,幸福就在快乐的生活之中,快乐是幸福的应有之义,是它的重要的构成要素。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和快乐是完全相融的,有德性的生活使人快乐。他一方面强调道德是幸福的本质和目的,另一方面承认快乐是幸福的外在条件。他认为,没有德性的快乐和没有快乐的德性都不是幸福。

他认为当时有些观点将快乐等同于幸福,这是不对的。因为快乐虽然属于幸福,但是,幸福不等于快乐。快乐包含在善行中,但不能和“至善”等同。因为快乐层次不齐,有高下、正当与否的区别。他认为每一种活动都有固有的快乐,属于善良活动的快乐是高尚的,属于邪恶活动的快乐是卑劣的。亚里士多德强调德性与快乐相融,指的是高尚的快乐。

亚里士多德没有受限于他的老师柏拉图,柏拉图的德性主义讲究禁欲,认为任何肉体感官欲求都是低级的,否定一切感性快乐,主张人们应该摆脱欲望。而同时截然相反的快乐主义则认为快乐就是幸福,为了幸福,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可以用任何卑鄙的手段追求快乐。亚里士多德规避了这两种极端的幸福观,将人的理性活动与快乐生活统一起来,是非常了不起的一个突破。

现如今,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观念的冲击使人们价值观念扭曲,幸福观异化。“缺德”现象时有发生,食品安全、人身安全在这个传统道德观念动摇的社会里时刻接受着挑战。面对社会转型期人们安全感的丧失,重提亚里士多德的理性主义幸福观显得尤为重要,这有利于重新建立道德标准,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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