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通缉令
撤销通缉令
这件事发生在2010年的初夏。因为记得很清楚,从Z城出发时,还穿着毛衣,到西南某省城下了飞机就换下了,只穿着衬衣和西服,十分的清爽。
这次出差要办的事,说起来也很蹊跷,北方某省的一个人十几年前在南方某城市做一项工程,因为和当地的合伙人产生了纠纷,被那位当地合伙人以诈骗罪举报,当地公安机关办案效率也是没说的,立即就立了案,并上网通缉。而此后的几年内,这件本来就属经济纠纷的案件,经过了南方同一省份的另一个城市的法院两次审理,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举报的一方拿着法院的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机关要求撤案,却遭到了拒绝。公安机关的理由是必须让被举报人出面销案。
再说被通缉的这位,也许是因为习惯,提起公安机关就害怕,还是因为害怕外地公安欺生,会被无辜的冤枉,所以,始终不敢出面。不想这一晃就是十三年。这期间,他托老家的县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到南方某城市的公安机关跑了两趟,托老家的市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跑了一趟,然而全都遭到了拒绝。这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这些年来,他为了不影响在外地承包工程,不得不拉上一个老家的合伙人,办理一切手续都是让合伙人出面,他则只能做幕后指挥者。他说,最让他胆战心惊的是出差住宾馆,每次都不敢出示他的身份证,害怕人家认出来。还有一个不便,就是不敢明目张胆的回家,怕当地派出所的民警见到,所以回家都是偷偷摸摸。转眼十几年过去了,他就在这种既无奈又无助的状态下生存者,奋斗者,可再衣食无忧,再能挣钱,自己的身份却是不明不白,不敢行走在阳光底下,所以他感到十分的憋屈,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所托过的一位公安机关的朋友和我说起这事,我也感到很惊讶。依照法律推定,法院已经审理过的经济案件,不可能还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见到举报人提供的法院的调解书,应该主动撤案,咋着非要被举报人出面?我这么一说,这位公安机关的朋友就把被通缉的这个人叫了过来,并带来了所有的资料。我审查完资料,确定了我的认识是正确的,心中就有数了。于是,顺理成章的,他就委托我来办理这事了。
我认为这件事虽然很简单,但也不敢掉以轻心,因为毕竟是跨省办案。我把资料整理了一遍,综合一下写了不足一千字的简要说明,带上委托人的一个侄子,就登上了南下的客机。(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不管办任何事,不管任何人都会利用自己的优势,我当然也不例外。在飞机上,我就考虑,如果直接到某市公安局,他们不讲道理怎么办,他们以时间太长为由互相推拖怎么办?如果不顺利,再利用法律手段,我想也会有结果,但却会耽误很长时间啊!我思来想去,就决定找所属省份媒体领导帮忙。因为当地省份媒体领导出面,我想应该会给面子的。
于是,下了飞机,就打的直达一家省级媒体。接着就找到了一位领导。这位领导十分和善,听了我简要说了一下情况,还不一定完全听得懂,就当即拍板陪同我前去。没离开他的办公室,还对找他签字的下属说:“这是北方媒体圈子里朋友,来办点事。”语气客气的不得了。这才是第一步,就让我感到预料之外的顺利。
这位领导喊上司机开着车,我们四人就到需要过去的那个城市。一路上,南方特有的风景从车窗外都可以看到,大都是不同于北方的花草树木;车辆沿着不时穿插起伏的山间公路,大约走了四个小时的路程,天快黑下来才到达。
安排宾馆住下,这位领导热情的要交住宿费,我们哪能让他交呢,就极力阻拦;吃完饭,他还是主动买单,我们也是极力阻拦。我们交谈起来也很随和,不存在任何障碍。最后,约定第二天早起上班时间就到目的地的市公安局。
这个城市的公安局大门很平静,不像有些地方,面对来访者产生一种严阵以待的紧张气氛。这位领导走在前面,我和其他几位紧随其后。见到保安,这位领导很自然的对保安说,要找局长办事,完全没有居高临下的态度。保安请这位领导出示证件,这位领导犹豫了一下,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了过去。保安接过名片一看,顿时变了脸色,口吃道:“原来是某某报社的大领导,我马上给局长打电话。”这位领导摆了一下手,示意保安不用声张。紧接着,我们就跟着领导往里走。还没走进办公楼的大门,就听迎面出来的几个警官说话了:“唉呀!是X总编到了,咋不提前打个招呼呢!”“这是我们局长。”一个警官介绍另一个警官说道。“这是我们副局长。”被介绍是局长的那位又指着介绍他的那位说道。一边说着欢迎的话一边和我们一个个的握手,还很用劲儿。
我们一行四人被让进局长办公室坐下,寒暄过后,局长就问有啥指示。这位报社领导指着我说:“这是北方某省的一位新闻界的朋友,有点事请求帮忙,你看看能帮忙不。”于是,我就详细把情况说了一遍。也是话还没说完,局长就开始打电话,连续打了几个,没过几分钟,两个穿警服的警官过来了。局长一一介绍:“这是我们局里主管刑事案件的副局长;这是刑警大队长。”
接着,局长当着我们的面,吩咐主管刑事案件的局长和刑警大队长,一定要把领导交待的这个事情查清楚,办好,同时把我给他看的材料交给他们二人。二人领命,就出去了;我们就在局长办公室等待,局长一边和我们聊天,一边一会儿催促一次。大约有两个小时吧,二人过来了,拿着相关资料,汇报说都查清了,手续也该办的都办了,只请局长签个字就行。局长露出了满意的深色,随手就签了字,二人又出去了;大约又等了半个小时,二人又进来了。向局长汇报的同时,也转脸看着我们几个,说道:“各位领导:网上的通缉已经撤下了,你们可以跟着我到微机室看一下。”这事当然由我查看,就站起来,跟他们到微机室确认。果不其然,通缉令真的看不到了。这下我就放下心来。回到局长办公室,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局长则是一个劲儿地阻止。说着就快到中午了,让大家忙了半天,我说就请局里几位领导一起吃顿便饭吧。局长还是一个劲儿的客气,但并没有拒绝一起吃饭。
局长亲自开车带路,来到一家饭店。两位副局长,一位刑警大队长都被叫来作陪。席间,大家互相说些客气话,其实我很清楚,我是沾的这位报社领导的光,不然哪会这样顺利。但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要表示感激,毕竟事情办妥了。吃完饭,我让陪我去的委托人的侄子过去买单,被收钱的服务员告知,局里已经买过了。真是,唉,真是不好意思啊!
在我看来本来是件很麻烦的事,却是像小事一样的很快就办结了,为此非常很高兴。这位报社领导却是一直很低调,用他那很显得十分文气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说道:“这是人家局长给面子……这是人家给面子……。”
回到宾馆,我吩咐委托人的侄子给这位领导一些报酬,谁知这位领导却坚决不接受,忙不迭地说:“都是同行,帮忙是应该的,是应该的。如果我有事找你帮忙,你也给我要报酬吗?”一句话,让我无话可说。
帮完这个忙还不算,这位领导还请我到当地各景区玩了几天,观光了几处在北方看不到的南方美景,照了上千张的相。到了哪里,门票首先是要免的。在其中一个景区还碰上省电视台的几个记者在拍节目,一起吃了顿饭。席间,看出来几个记者对这位领导都很敬仰。从这次帮忙的事情上,就可以看到这位领导的品格是多么的高尚。
直到现在,我还不时地看看我和那位领导的合影,每次心中都会生出感激和赞叹之情。我们有时还会在网上聊几句,但都因工作忙,不可能经常闲聊。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想一定会再次拜访他。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