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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那斯

2014-03-29 23:58 作者:南山采菊  | 1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我和金峰那斯上大学时所在城市是一座让人生厌的城市。没有动物有声音。只有汽车和人的声音交错着。天热的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到处乱跑。学生所住的宿舍里怪闷的。我和他住在同一间宿舍。住在同一间宿舍的还一个杜丘。我们都是性情中人。

我们上的中文系,可我们的中文水平恐怕只抵得上初中生。我写的作文里充满的是错别字和文理不通,而金峰那斯比我略微差一点。有时候我会觉得我们被中文系录取简直是一种讽刺。我记得有一次我和金峰还有杜丘、弦儿等几个疯子一块到处疯的时候,那一年涨大水,那可的弦儿说了一句什么今年的天气真不好,金峰那就来了一句今年是猪年。这两句对白到现在为止就成了我们共同的到理名言。你说这人啦,有时候脑筋短路也挺可爱的。再有一次,我们一群众疯子恐怕有七八个人吧,一块到水城弦儿家去玩,在回贵阳的火车上,一群人疯疯颠颠的胡闹,突然间那弦儿就从口中蹦出一句我一大嘴巴给你甩过来之类的言语,当时我可真是吓了一大跳,而全车的人轰堂大笑。直到现在我都还没有明白过来她那句话是个什么意思。这可真算是我的一个大悲哀吧。我想那时的她说这话的时候绝对没有经过大脑。

大学的生活挺没有意思,当然那是我们现在特别后悔的根源。我们时不时都喝酒,就喜欢寻找那种所谓的感觉。谈到喝酒,我有两次的记忆特别深。一次是全宿舍的同志喝酒,那是我们进大学的第二年过中秋节,深更半的,大家的兴致挺高,一喝就收不了尾。金峰那斯是个耿直人,他喝醉了倒在床上就睡了,我们每过一段时间就把他叫起来,说该你喝酒,那斯也不问清红皂白,咕噜噜就喝下去了,然后倒下便睡。我记得那一天那斯喝了不少酒。再有一次是我和阿蒙那小子,那一天出不知是哪根筋短路了,我们俩人居然一口气喝了半斤白酒,那酒很烈的。后来我们都醉了,两人居然跑到学校的篮球场上对坐着吹了一夜的大牛居然没感到冷。现在我觉得那简直是奇迹。这后来啊,也就是参加工作以后金峰那斯和阿蒙那小子经常在酒吧里喝酒然后在电话里唱歌给我听,你说他们也真是的,故意气我。我觉得我们真的都象是一群疯子。

那时候我和金峰和杜丘的爱情都是莫须有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追女生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找一份纯洁的爱情,那时候的我们还谈不上性。也许这就是我们在大学里没有找到女朋友的最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因为通过我的观察,我们班里的那些男男女女们的爱情都与性有关。直到后来,我们才真正觉得这是一种错误,以至于在后来的时间里我们把追女生当成了真正的儿戏,纯粹好玩而已。我记得我们三人在最后的一年里同时追求过我们班里的同一位女生。这一直被那一帮疯子传为佳话或者说是笑话。

想想这些渐行渐远的岁月,我们在不不知不觉中,慢慢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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