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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推荐一篇摒弃地域株连的新闻报道

2014-03-15 22:23 作者:高山流水云游僧  | 14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先看一则关于刑事犯罪的新闻:

新华网长沙3月14日电 14日10时15分许,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沙湖桥菜市场内,两名外地经商人员海比尔·图尔迪、买买提·阿卜拉因纠纷引发互殴,其中一人被对方砍死。行凶歹徒海比尔·图尔迪在逃跑过程中砍伤四名无辜群众,其中两人被当场砍伤致死,另两名受伤者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警后,长沙警方快速反应,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当场击毙行凶歹徒。

歹徒的凶残令人发指,遇难者的不幸令人欷歔,警方的果断处置值得肯定。网上对这一事件已有很多评论,我不想再说什么,只想就这则新闻在摒弃地域歧视的惯常报道思维方面的进步,说一点想法。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媒体在报道刑事犯罪的新闻时沾染上株连地域的恶习,在提到歹徒或者犯罪嫌疑人时似乎知道保护他们的隐私,在他们的姓氏之后用“某”或者“某某”来代替他们的名字;但是很少有不在这“张某” “王某” “李某” 或者 “赵某”之前冠以“某某省” “某某市” “某某自治区”或者“某某县”之类地域名称的。在某些记者、编辑的眼里,歹徒和犯罪嫌疑人似乎和土特产一样,也有地域性,除了某某地外其他地方不会出此“奇葩”。

其实,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林子大了什么都会有,任何地方都有好人和坏人。贪官污吏并不都出身于重庆、四川,偷渡走私者并不都出身于广东、福建,制毒贩毒者也并不都出自云南,嫖娼卖淫者也并非除了东莞别无分店!任何地方都非净土,都有值得骄傲的英杰才俊,也都可能产生极品败类。犯罪分子的犯罪,可能有各种因素,但可以肯定的是,和他们的祖籍或者户口所在地没有必然联系。那种在新闻报道中特意点明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省籍市籍甚或县籍的做法,有百害而无一利!

新闻报道中的地域株连,只能使亲者痛仇者快,不利于国家的稳定、民族的团结,有意无意地误导人们以地域来区分好人和坏人,助长了“洪洞县里没好人”的错误思维意识的泛滥,转移了人们对邪恶的义愤,却使许多无辜的民众受到伤害。政协常委俞正声同志在得知“昆明3·01事件以后,有些地方把矛头对准了普通的维族群众,限制维族群众的人身自由,检查住所证件,甚至驱赶相关人员”一事后,他愤怒地说,这些都是违反政策的非常愚蠢的做法,正中了暴恐分子的下怀。这种简单化、粗暴化的做法,离间了民族关系,严重影响了民族团结,给暴恐分子可乘之机!(人民网 3月14日)我们该记住这番话!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本文开头向诸位推荐的那篇新闻报道,采编们摒弃了株连地域的惯常做法,用“外地经商人员”代替过去的“某某省”“某某市”之类的地域点名,这是一种进步,值得肯定。倘若把“外地”改为“在事发地”则似乎更为彻底,因为这“外地”和凶案的发生仍没有必然联系。(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愿我们所有的新闻采编人员都能够摒弃地域株连的习惯思维习惯做法,在新闻导向上传播正能量。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630298/

【原创】推荐一篇摒弃地域株连的新闻报道的评论 (共 1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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