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读书三两页

最近我身体不适,于是休假在家。一直清闲着,便选择带一折叠凳子去书店阅读,累了也可以随时休息。去多了,书店的营业员见了也会招呼一声:“来了吗?”我应着:“来了。”一个微笑,一声问候,暖了读书的心。书店来来往往更替着不同的人,大家都是一个目的,买书,阅读。书,我也甚是喜爱,只是人老了,心也老了,凡事喜欢慢一点,例如阅读,每天阅读一些,知识学而不尽,适度就好。每天读书,时间久了便养成:“每天读书三两页。”
冲动,急躁是我性格最大缺点。儿时生活在妈妈身边,受家人万般宠爱,要什么都是一声,若是一时不能如愿,便是大发雷霆。记得一次,姥姥刚给我买的书被弟弟抢去,几天后轮到我看了,却发现书已破旧不堪,我拿着书对妈妈说,你看看,你看看,这书都成什么样子?”妈妈说:“每个人都有阅读的权力,知识面前人人平等,好东西就要大家共享,一个人独享又有什么意思?你这不懂事的丫头。”我生气大吼:“还读书呢?吃书吧!”妈妈温和的笑了:“妮子,你就是冲动,书本来就是阅读的,别人翻旧了,你翻就不会旧吗?你看看你,只看到别人的缺点,却不知道你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不是缺点吗?你做的对吗?
急躁,对呀!我做什么事都喜欢快,也就是别人口中的急于求成。例如看书,幼时家里小人书连环画册很多,加上从姥姥家带的报纸和书籍。屋里好像堆满了书,也给我阅读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喜欢阅读,我常常是一个人偷偷在家中读小人书,成套的书籍,越看越喜欢,越看越上瘾。有一次中午妈妈喊我吃饭,我竟然没听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已经站在我身后,她说:“你在做什么?怎么不吃饭?”我心里一阵紧张,慌忙把小人书藏于身后,低头说道:“妈,妈妈,我没做什么?”妈妈一脸怒气:”你这小丫头,不好好学习,你想做什么?就知道沉迷书中,你再看这书,我就给你烧了。”我知道做错了,一言不发就等着妈妈责骂。妈妈突然口气缓和了,说道:“你喜欢读书,我也不反对,每天阅读一本,只要不耽误学习,读书是完全可以的。你说,你是一天看多少本?如此没节制的读书都忘记了正事与学习。丫头,读书和我们吃饭一样,一口可以吃个胖子吗?什么事都不可能一次完成,任何东西都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然后持之以恒才好,你记住吗?”
等到长大一些,我独自外出求学,然后在异乡参加工作。一人在外的时候,无人管制,性情与性格都比较随意,就像脱缰的野马自由的在草原上奔驰。最喜欢三五好友相餐,吃喝玩乐到深夜才肯回家。我还有一个习惯就是阅读,在书店碰到喜欢的书籍一般都是统统搬回家。无聊时就阅读,记得最深的一次,遇到自己喜欢的一本小说,生怕错过故事情节错过阅读机会。于是选择一个双休日,不看时间,不问早晚的把这本书读完,由于看书时间过长,忘记礼拜一上班时间了,同事打电话说你怎么不来上班,我才知道已是星期一,只有慌忙狼狈地直奔单位去。
几年过去,我结婚了。家里人口不见增多,书倒是增添不少,朋友来家都说你这不是家,应该叫书屋,随处可见的书,如艺术品一样静静的坐落在每个角落里。若是深夜无眠,一个人在客厅里,打开灯,闲坐于沙发上,伸手一本书,便可阅读,其实阅读不是为了什么,就是给身心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此时散文也好,诗歌也罢,读的是文字,修的是浮心,如今晚在这静夜里,看月窗穿而过,邀月为伴,与书为友,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在电脑桌上,我也习惯放上几本书,当上网时间久了想休息时,便闭目养神一会,等到一睁眼便可看到电脑桌上的书籍,随手拿来一本,一本线装的石评梅散文集,古朴的封面,典雅的设计,不由得细细阅读,文中词句绮丽,感情真挚,读他们的故事,似酒似茶,肝肠寸断,爱情可以如此,谁还会在乎时间的长短。(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人的一生大部分时间在床上度过,在享受睡眠的同时,也知道人生的乐趣,如此床上是必须摆放几本书的。每晚在上床入睡前便可阅读一会,久而久之成了习惯。老公本是不喜欢这些的,渐渐的阅读中,他也接受了。昨日他看床头有一本林语堂全集,翻阅几页后对我说:“《风声鹤唳》原来写的这么好,我都不知道他是作家,今天第一次阅读林语堂的作品,感觉他的写作水品确实很高。”看到老公欢喜的样子,我甚是快乐。想想当初,老公一看散文小说就会讨厌,如今他已是爱上书籍,爱上阅读。
总感觉好的文章不是一时一刻写好的。但凡是大家、名家的文章都是经过千锤百炼,写了修改,改了再写,再修改才成为一篇好文章。因此读一篇好文如同品茗,需要时间、心情和地点。 刚结婚时,我与老公谈论怎么读文,我说:“我喜欢读文分三个层次,一般的文章,我会粗略读一遍。若是感觉不好,便不会再读。感觉还不错的文章,我会认真细读一遍,然后记住作者姓名,文章的写作背景与当时的心境和作者要表达的意思。若是遇到好文精文,我会酌字酌句酌段的阅读,然后找一个本子和笔,写下读书笔记,把此文的意境、好词、好句用笔做个记号,经典的段落句子一定会默记于心,也要能懂作者想表达的深远意义。”老公则不同,他是学理科的,对文学谈不上喜欢也不讨厌,他偏爱朱自清的散文,每次只要回家,总会阅读一篇他的散文,然后与我讨论,他说:“小丫头,你一直是马虎的人,我建议你读文时,只要是文章你都要用心去读,把文章的意思一定要吃透,要根据当时的历史环境去理解,好的文章如一幅山水画,越看越有味。你读文总喜欢一目十行,那样囫囵吞枣阅读,有时会漏掉文章要表达的意思,如此不免有点可惜,错过好的学习机会。”
我认为读书的人一般都是爱书的,至少说多数读书人应该是如此。有些人很爱读书,却不珍爱书籍。记得曾经有朋友从我这里借一本《飘》,等到送还时我发现书笺不见了,整本书多页都是折痕,我看了好不心疼,也不便说什么,我虽不是文化人,也可以说是一个粗人、俗人,但是我看书必会爱书。看书,从不在书本上乱花,每看一本书,看到一定页数,需要下次再看时,很多人都喜欢把这一页面折叠起来,方便下次看时可以直接找到自己想看的页面。我看书之前会把双手清洗干净,开始阅读,看到那一页有事需要下次再看时,我会在心中记住或者用书笺做个记号方便下次阅读,若是没有书笺,我就会记住这次看的页数,方便以后阅读。我想喜欢阅读,就要爱书,若是不喜欢,就不要阅读,以免糟蹋书本。我们不一定要做到多么珍爱书籍,若是珍爱到自己的书别人碰不得,自己看了也会心疼,那就失去了书本的意义,自己的书籍应该做到板板整整,干干净净,方便他人阅读,方便自己阅读。
习惯有书的日子,书在我的生活里如一个亲人、朋友、知己。她也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每天与她耳语厮磨,久了感情也就深了。岁月流转,爱书依旧,人老了,对书对文学的爱不再是那么狂热,把对文字的情感保持在一个度,不是痴迷,也不是不爱,就像每天喝水一样,八杯刚刚好。读书亦是如此,每天三两页就好。年轻的时候,遇到喜欢的书籍,不问经济允许不允许都搬回家,到家更是不分昼夜阅读,如此爱文学便是着魔了,老了就不同了,做什么都适可而止,如对文字的理解,对文学的痴迷也需要时间烘焙烹调,慢慢的阅读,细细的品嚼,那才有滋有味。每天读一些,时时品着文章字、词、句间的诙谐、幽默和文学的艺术之美,感受文字带给我的快乐,让心灵得到彻底的自由与享受,几页已足够,我爱你,细水长流,我爱你,循序渐进。
记得读过马德一篇文章《珍惜要趁早》“一个人的修行,最终打通的是智慧的筋络。让智慧,在生活每一个黯然神伤的地方,点灯。灯光不大,它给你的,不是要彻照千里万里,而是在最艰难的时候,在命运的巨大折磨里,照到落脚的地方。”其实很多人,很多事,经历了就经历了,何必耿耿于怀,何必追究对错,在困苦里也好,在艰难中也罢,只要活着请记住,不管你在一个多么恶劣的环境里,你想着心中的事或人,愤愤不平时,烦恼忧愁时,同样有人会牵挂着你担心你,所以该放手的东西,就不要强抓着,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留也终会失去。如此珍惜眼前值得珍惜的人,值得珍惜的人如千年相遇的知己,你不珍惜的时候,也许他会在,等你知道他重要时,说不定别人已经离开,错过时后悔莫及。朋友,珍惜要趁早,这如时间、人生、工作一样,也如每天读书,不喜欢便不强求,喜欢,就一直坚持着,阅读,每天三两页。
阅读是一种习惯,不求学到多少东西,只因喜欢,所以爱,每天三两页,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