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路上的成功探索(四)
农村改革路上的成功探索(四)
神龙
【解决“管理乱” 规范化管理顺民心】
清理农村集体财务,推行规范化管理工作,是从1989年8月开始的。
在建立完善农村合作组织工作中,发现普遍存在集体财务“账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的混乱问题,有的村村干部人人手里有“小钱柜”,群众意见很大,甚至不少村群众集体上访告状。
为解决“管理乱”的问题,我们农工部主动请示县委,决定在叩村乡西解村先搞试点。由我带队,从农工部、纪检委、组织部、农业局、土管局、叩村乡抽调12名干部,组成工作组。(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8月10日,工作组12名成员,骑着自行车带着被褥行李,进驻西解村。工作组严明纪律,坚持到户吃派饭,按规定付饭费。经过一个多月紧张而深入细致的工作,试点工作圆满结束。
通过清理,帮助该村收回账外资金231笔,共计8万余元,查处村干部贪占私分公款公物8800余元,清出干部三年公款吃喝余元,解决主要干部、会计、出纳更替不交账、拖欠农户淹地赔偿款等22个问题,涉及资金余元。制订了民主监督管理制度。试点工作为全县清财趟了路子,提供了经验。
这年秋后,县委成立清理农村集体财务领导小组,并在农工部设立清财办。县、乡抽调干部培训,明确清财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政策界限、工作纪律。组成工作组包乡包村,全县清财工作全面铺开。
这次清财以理顺集体财务关系、完善管理制度、挽救犯错误的农村干部、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为指导思想,时限是1987年至本次清财开始,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不受时间限制。分为清理家底、回收外欠、处理问题、建章立制四步进行。
这次清财为村集体挽回巨大经济损失,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一度较为紧张的干群矛盾得以缓解。石家庄地区行署在元氏县召开全区清理农村集体财务现场会,副专员程宝怀、地委委员牛爱殷到会讲话。同时,中央办公厅简报转发元氏县的经验做法。
在农村清财完成以后,我们开始着手研究解决农村体制转换时期出现的管理问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查阅大量外地资料,对本县以前的有关文件进行清理,对过期不适宜形势的废除,根据发现存在的问题,需要规范的做出新规定。
1991年6月,由农工部起草,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印发《元氏县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此规定涵盖村级组织设置、干部职数、干部管理、经济管理、生产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监督机制等各个方面,共13章100条。之后,又将县委、县政府职能部门与此规定配套的相关36个文件搜集汇总,于同年9月向全县乡村印发了《元氏县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政策文件选编》,在全县普遍推行规范化管理。这项工作从1991年开始,到1992年完成。在省农村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县介绍了经验。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