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历任国家元首(兼代)出生地(一级行政区)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英文:The United Republic of Tanzania),简称坦桑尼亚,首都多多马。1886年坦噶尼喀内陆被划归德国势力范围,1917年11月英军占领坦全境,1920年坦成为英国“委任统治地”,194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坦改为英“托管地”,1961年5月1日坦取得内部自治,同年12月9日宣告独立,一年后成立坦噶尼喀共和国。桑给巴尔于1890年沦为英国“保护地”,1963年6月24日获得自治,同年12月10日宣告独立,成为苏丹王统治的君主立宪国家。1964年1月12日,桑人民推翻苏丹王统治,成立桑给巴尔人民共和国。1964年4月26日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组成联合共和国,同年10月29日改国名为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坦桑尼亚总统为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国家元首。1977年4月制定联合共和国宪法,后经14次修改。联合共和国分设联合政府和桑给巴尔地方政府。1992年第8次宪法修正案明确提出,坦桑尼亚是多党民主国家,奉行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政策。1994年第11次宪法修正案规定,联合共和国政府设总统和1名副总统,总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由选民直选产生,获简单多数者当选,任期5年,可连任一届。总统与副总统必须来自同一政党,并分别来自大陆与桑给巴尔,副总统不能由桑总统或联合共和国总理兼任,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总统任命总理,由总理主持联合政府日常事务。2000年第13次宪法修正案重新界定了坦政治体制,确认原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等原则代表民主、自立、人权、自由、平等、友爱、团结。
一、朱利叶斯·坎巴拉吉·尼雷尔 马腊区(总统)
二、阿里·哈桑·姆维尼 滨海区(总统)
三、本杰明·威廉·姆卡帕 姆特瓦拉区(总统)
四、贾卡亚·姆里绍·基奎特 滨海区(总统)
五、约翰·蓬贝·约瑟夫·马古富力 盖塔区(总统)
六、萨米娅·苏卢胡·哈桑 暂无资料(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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