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消费税)酒类+委托加工业务
首先,谈谈酒类,对于消费税来说见得最多的是白酒(复合计税),啤酒+黄酒(从量定额计税),葡萄酒(唯一一个外购用于连续生产可扣除的酒类)。这次考试,既然是在消费税这块出现酒,主角大概率应该会是白酒,复合计税才有东西考。
酒类还有一个包装物的问题,我们以白酒为例,一般包装物押金是等过期才并入销售额计税,但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是直接并入销售额计税的,因为如果白酒公司想要操纵资金,可以将包装物押金做大来压低白酒价格,这样,短时间内要交的税就变少了,相当于你手上多了一笔押金的数额可以进行投资或是其他操作,使得资金流更为便利。(这段可以不看,但记住,白酒和其他酒的包装物押金在销售时直接并入销售额征税,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消费税)

然后,委托加工业务能在小题考的点:
(1)委托方才是委托加工业务的纳税义务人,受托方只是代收代缴
(2)委托加工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交货的当天
课本那道例题其实主要就在于委托加工产品收回来之后是
①直接出售(消费税进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
②加价出售(代收代缴消费税可以抵扣,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留给销售的时候抵)
③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当月领用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缴纳过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分录同②)
目的是为了期末考的话一下找不出特别有针对性的点,大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