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毕业生简历衣着暴露?涉事机主声称遭恶搞,校方作出回应
近日,一份引人注目的求职简历在网络上广泛流传开来。
这份简历显示,一位自称刘某某的女生,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就读期间,曾担任过总经理秘书和经理助理的实习岗位。

然而,与其他简历不同的是,这份简历附带了一张年轻女子的泳装照片,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兴趣和关注。
简历中的手机号主人向媒体透露,这份简历很可能是被一家曾面试过她的公司恶搞的。
据联系的两家企业负责人表示,其中一家否认在公司招聘过刘某某这名女子,而另一家员工对此事表示不清楚。
这位简历中所附手机号主人表示,有可能是被面试公司盗用了她的照片制作恶搞简历,因此不愿多作回应,担心个人受到伤害。

记者向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求证,校方回应称这位女子并非该校毕业生,更不是该学院的学生,明确了这份简历的不实性,并建议大家积极举报此类虚假信息。
有截图显示,一位名为林姓的人士在朋友圈中发布了这份简历的照片,并指责刘某某以及复旦大学。记者联系到该林姓人士,他担任多家企业的执行董事。他确认他所在的企业确实收到了这份简历,并表示既然手机号主人自称是恶搞,他将删除朋友圈中的相关内容。
针对这一事件,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表示,如果有人未经许可盗用他人照片并制作恶搞的简历,将涉嫌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丑化、污损或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如果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各种方式使用或公开他人的肖像。

蓝天彬律师认为,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起虚假求职简历事件的影响不容忽视,它暴露了网络时代下保护个人隐私与权益的重要性。个人照片的盗用和虚假信息的散播可能对当事人的形象和名誉造成损害。
我们应当增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在面对类似情况时保持警惕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