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政治经济学名词解释》101、“参与制度”

2022-04-24 12:01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政治经济学名词解释》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徐禾主编】

【如有错漏或其它问题,欢迎指正】


101、“参与制度”

  “参与制度”是垄断资本家通过收买和持有股票来控制其他企业的一种方式。在帝国主义时期,一小撮金融寡头在经济领域内的统治主要是通过这种“参与制度”实现的。

  股份公司的广泛存在是“参与制度”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从道理上说,垄断资本家要控制某一股份公司,必须起码掌握该公司51%的股票。但实际上却用不了这么多,只要购买40%、30%(有时甚至更少)的股票就可以了。这主要是因为,在一个股份公司内,小股东大多散居全国各地,他们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就某些问题进行表决。为支配一个股份公司所必需的股票数量,通常叫做股票控制额。

  “参与制度”通常是这样实现的:少数金融资本家或金融资本集团以其资本首先掌握住在康采恩中占统治地位的主要股份公司作为“母亲公司”;然后利用这个“母亲公司”去收买其他一些股份公司的股票,并掌握其股票控制额,使它们受自己支配,变为自己的“女儿公司”;各个“女儿公司”又以同样的方法去控制其他更多的“孙女公司”;如此等等。这样逐级控制的结果,金融寡头便操纵了该康采恩所属的大批企业,并支配了超过自己资本几倍到几十倍的他人资本。

  “参与制度”对金融寡头扩大自己的势力,极为有利。大金融资本家采用掌握股票控制额的办法,把工、商、运输部门的大公司以及银行等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此外,“参与制度”也有助于金融寡头进行投机活动和欺诈勾当以牟取暴利。例如,“母亲公司”虽然实际上支配着“女儿公司”,但在法律上并不对“女儿公司”承担责任,“母亲公司”的理事们一旦发觉“女儿公司”所干的冒险事业失败了,他们可以及时把该“女儿公司”的股票卖出去,以便逃脱责任,嫁祸于人。列宁指出:“‘参与制’不仅使垄断者的势力大大地增加,而且还使他们可以不受惩罚地、为所欲为地干一些见不得人的龌龊勾当,可以盘剥大众。”[i]

  在帝国主义国家里,“参与制度”广泛流行的结果,使整个社会形成一座多层的金字塔:站塔顶上的是一小撮拥有莫大势力的金融寡头,居于塔中间的是形形色色的大小资本家,而压在塔底下的则是千百万受苦受难的工人群众。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为了掩饰金融寡头统治的实质,硬把“参与制度”说成是一种企业的“重新编组”,以消除其“孤立状态”的措施。也就是说,他们把“参与制度”描绘为“工业进步”的一种自然现象。其实根本不是这样。“参与制度”是金融寡头用以控制大批股份公司的业务,支配大量他人资本,从而加速资本和生产积聚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垄断寡头增强经济实力和攫取高额垄断利润的一种有力手段。


[i] 列宁:《帝国主义是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3页。

《政治经济学名词解释》101、“参与制度”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