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14.1 社会革命(3)
反动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和右翼社会党人都企图以改良主义来反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革命论。他们认为,只有和平的进化才是社会发展的“正常”途径,而革命则似乎倒是“反常现象”,应当用所谓“和平抵抗”来代替阶级斗争,用所谓“和平斗争”、“民主手段”来代替革命行动。改良主义者力图用小恩小惠来分裂工人队伍,欺骗工人群众,引诱他们脱离阶级斗争。改良主义是资产阶级腐蚀和软化无产阶级的工具。列宁曾经指出:“一般说来,改良主义就在于人们只限于提倡一种不必消除旧有统治阶级的主要基础的变更,即是同保存这些基础相容的变更。”[1]右翼社会党人正是提出某些资产阶级所容许的、粉饰资本主义制度的要求[2],作为他们实现所谓“社会主义”的纲领,借以反对共产党人的革命主张。
马克思主义者并不一般地拒绝改良,并不反对无产阶级为争取日常的改良而进行斗争。但马克思主义者指出,改良只能使旧制度发生一些小的、量的变化。日常的改良只不过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副产品。由资本主义进到社会主义,无产阶级摆脱资本主义压迫,决不能经过改良来实现,而只能经过资本主义制度的质变,经过革命来实现。谁如果只把改良当作自己的唯一任务,就必然要堕落到充当“资本主义看护妇”的地步。无产阶级的根本任务是进行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斗争,因此,争取改良的斗争必须服从于革命根本任务的解决。它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辅助方法。无产阶级把它作为积聚革命力量、发展革命斗争的一种手段。
历史上有过各种类型的革命,有反对奴隶主阶级的奴隶革命,有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农民革命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有反对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由于革命所解决的社会矛盾各有其特殊性,所以这些革命的性质和任务不同,革命的对象、动力也各有不同。谁是革命对象,谁是革命动力,决定于社会各阶级对于革命的态度和立场如何,而他们对于革命的态度,又决定于他们在社会经济制度中所处的地位。在旧经济制度中处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总是要反对革命的,所以他们成为革命的对象;在这个经济制度中处于被压迫和被剥削地位的阶级,他们就会起来革命,或赞成和拥护革命,就成为或可能成为革命的动力。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要正确地指导人民的革命运动,就必须对社会经济的状况和社会各阶级进行分析,确定当前社会的性质。并以此为根据,确定革命的性质,规定革命的任务、对象、动力,提出指导革命的纲领、路线和战略策略。
注:
[1] 列宁:《几个争论问题》,载《列宁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57页。
[2] 例如充分就业,提高生活水平,实行社会保险和收入、财产的“公平”分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