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薪资怎么办?律师教你讨薪三步法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就要到年底了。忙忙碌碌了一年,又到了发年终奖,不,又到了回家的日子,春节前讨薪也成为了频发现象。今天小编请专业律师来说说讨薪那些事儿。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薪资纠纷时,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律师教你讨薪三步法:

第一步:保存相关的证据
这些证据用以证明劳动者与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排班表、员工花名册、工牌等书面证据。
第二步: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沟通协商
通过与单位负责人讲事实、摆道理、将心比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单位负责人表示愿意支付劳动报酬,但不能马上给付,可以要求单位出具拖欠劳动报酬的文书。文书上应当载明:用人单位全称、劳动者信息、拖欠劳动报酬的薪资周期、拖欠的劳动报酬总额,以及给付劳动报酬的具体方法和给付日期,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三步:寻求救济途径
当沟通协商未果时,劳动者可以根据第一步的指引,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一、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薪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薪资。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 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 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通过劳动仲裁方式寻求帮助
用人单位拖欠薪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进行维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三、通过提起诉讼方式维权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在提起劳动诉讼前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能提起劳动诉讼。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也存在例外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第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情况发生时,劳动者可以不经过仲裁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

四、寻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
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劳动报酬。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说完讨薪三步法,律师也顺便提醒大家讨薪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别因方式不当导致讨薪未果,还可能把自己推到涉嫌犯罪的边缘。以下几种错误的讨薪方式,请勿尝试:
1. 抓老板,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
因为老板长期拖欠工资,不支付薪资,A先生盛怒之下,决定“把老板抓起来,逼他结清欠薪。”2020年X月X日,A先生叫张三蹲守在老板门口,将夜归的老板押上租来的汽车并送至A先生的老家。此后,A先生虽未对老板进行打骂,可由于关了老板3天,A先生最终被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总结:A先生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本案中,虽然老板拖欠工资属实,但其仍享有人身自由权。虽然A先生只是索要属于自己的工资,但因手段非法且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

2. 偷老板财物,当心构成盗窃罪
经多次催讨,老板一直没有支付欠薪的迹象,B先生经思考,决定“以自己的方法来处理争议。B先生在2019年X月X日,风高夜黑、夜深人静的夜晚,趁老板出差在,悄悄撬开老板家门,并“拿走”老板家X万余元现金,搬走其价值X万余元的家电等物品。可万万没想到:B先生的“自我救助”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最后被法院判处刑罚。
【点评】B先生的确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B先生的行为与该罪吻合:虽然老板拖欠工资,但其并不因此享有占有、处分公司财产的权利,其行为和目的具有非法性;其已采取不被老板发觉、知道的方法,撬门入室行窃。根据《刑法》规定,只要盗窃数额较大以上就必须受到刑事追究。而其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已大大超出“数额较大”的追诉起点。

3. 捣毁生产机器,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
因为老板长期拖欠工资,不支付欠薪,C先生一气之下决定“给老板一点颜色看看”。2020年X月X日,C先生在大家下班后,偷偷潜回车间,砸坏了所有的生产线。C行为不仅造成1X万余元直接损失,还使单位因无法生产导致2X万余元的间接损失。更令C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虽然出了口恶气,但换来了4年零X个月的有期徒刑,而且必须赔偿单位的全部损失。
总结:C先生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四条规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案中,C先生出于报复,破坏单位正在使用的机器设备且造成巨大损失,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 强行入住老板家,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2019年 X月X日,由于老板个人原因不支付薪资并逃离家中,D先生被拖欠的工资转眼成了泡影。一气之下,D先生强行搬入老板家居住,以此逼迫老板家人代为支付工资。期间,老板家人多次拒绝D先生的要求并要求他搬出去,但D先生拿不到薪资坚决不走。令D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两周后他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不久,法院也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判处D先生有期徒刑6个月。
总结:D先生已构成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也指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D先生具备了该罪的构成要件:一方面,尽管老板拖欠工资属实,潜逃也导致其权益受到损害,但这并不等于他可以通过“强行入住老板家”的非法方式实现权益。另一方面,其未经老板家人同意强行进入住宅,甚至不顾对方多次要求拒绝搬出,时间长达两周之久。

拖欠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存在的过错,但劳动者不能用错误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才能更好地取得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
看完这篇文章,网友们都知道怎么正确讨薪,懂得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吧!小编最后祝大家都能过一个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