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2
0.2 木构架的特色
我国木构建筑的结构体系主要有穿斗式与抬梁式两种。除此以外还有不少变体和局部利用斜杆组成三角形稳定构架的做法。
穿斗式(或称“串逗”式)木构架的特点是:用穿枋把柱子串联起来,形成一榀榀的房架;檩条直接搁置在柱头上;在沿檩条方向,再用斗拱把柱子串联起来。由此形成了一个整体框架。这种木构架广泛用于江西、湖南、四川等南方地区。
抬梁式木构架的特点是:柱上搁置梁头,梁头上搁置檩条,梁上再用矮柱支起较短的梁,如此层叠而上,梁的总数可达3~5根。当柱上采用斗拱时,则梁头搁置于斗拱上。这种木构架多用于北方地区及宫殿、庙宇等规模较大的建筑物。
相比之下,穿斗式木构架用料小,整体性强,但柱子排列密,只有当室内空间尺度不大时(如居室、杂屋)才能使用;而抬梁式木构架可采用跨度较大的梁,以减少柱子的数量,取得室内较大的空间,所以适用于宫殿、庙宇等建筑。因此,南方的一些庙宇、厅堂也多混合使用这二者。
我国北方地区气候寒冷,为了防寒保温,建筑物的墙体较厚,屋面设保温层(一般用土加石灰构成),再加上对雪荷载的考虑,建筑物的椽檩枋的用料粗大,建筑外观也显得浑厚凝重;反之,南方气候炎热,雨量丰沛,房屋通风、防雨、谜阳等问题更为重要,墙体薄(或仅用木板、竹笆墙),屋面轻,出檐大,用料细,建筑外观也显得轻巧。
斗拱是中国木架建筑特有的结构部件,其作用是在柱子上伸出悬臂粱承托出檐部分的重量。古代的殿堂出檐可达3米左右,如无斗拱支撑,屋檐将难以保持稳定。唐宋以前,斗拱的结构作用十分明显,布置疏朗,用料硕大;明清以后,斗拱的装饰作用加强,排列丛密,用料变小,远看檐下斗拱犹如密布一排雕饰品,但其结构作用《承托屋檐》仍未丧失。
斗拱在宋代也称”铺作”,因为是层层相叠铺设而成;在清代称“斗科”或“斗拱”﹔在江南则称“牌科”。
檐下斗拱因其位置不同,所起作用也有差异:在柱头上的斗拱称为柱头铺作(清称柱头科),是承托屋檐重量的主体;在两柱之间置于阑额(清称额枋)上的斗拱,称为补间铺作(清称平身科),起辅助支撑作用;在角柱上的斗拱称为转角铺作(清称角科),起承托角梁及屋角的作用,也是主要结构部件。室内斗拱通常只支撑天花板的重量或作为梁头节点的联系构件,其结构作用显然不及檐下斗拱明显。
斗拱的主要构件是:拱、斗、昂。向外悬挑的华拱是短悬臂梁,是斗拱的主干部件;“斗”是拱与昂的支座垫块;“昂”是斜的悬臂梁,和华拱的作用相同。还有一些和上述拱昂横向相交的拱和斗只起联系作用而不起承重作用(或承重作用较小)。
当建筑物非常高大而屋檐伸出相应加大时,斗拱挑出距离也必须增加,其方法是增加拱和昂的叠加层数(即出跳数),每增加层华拱或昂,斗拱即多出一跳,最多可加至出五跳。如果是重檐建筑,一般是上檐斗拱比下檐斗拱多一跳,以增加出檐深度。
利用斜杆组成三角形稳定构架的实例主要见之于唐宋殿宇的脊部用作叉手;楼阁上下层之间的暗层和壁间的斜撑;上下内额间的斜撑和脊樽下与叉手成90°角的斜撑等。可惜这种合理的做法并未得到发展,最后连叉手和斜杆也在木构架中消失了。
一座木架建筑的建造,必须首先做好台基,使室内地面高出于室外地面,以求达到防水、防潮和保持室内干燥洁净的目的。台基上则按柱网(柱子的分布状况)安置石质柱础,其作用是保护柱子不受地下水上升侵蚀而导致腐烂。木架立起后,即可铺盖瓦屋面、砌墙、安装门窗、油漆粉刷,最后铺设砖地面(或石地面)。
0.3 单体建筑的构成
中国古代单体建筑的特点是简明、真实、有机。“简明”是指平面以“间”为单位,由间构成单座建筑,而“间”则由相邻两榀房架构成,因此建筑物的平面轮廓与结构布置都十分简洁明确,人们只需观察柱网布置,就可大体知道建筑室内空间及其上部结构的基本情况。这为设计和施工也带来了方便。单座建筑最常见的平面是由3、5、7、9等单数的间组成的长方形。在园林及风景区则有方形、圆形、三角形、六角形、八角形、花瓣形等平面以及种种别出心裁的形式。“真实”是指对结构的真实性显示。在各类建筑物中,除了最高等级一类的殿堂建筑需要表现庄严华丽的气氛,构作天花板遮住梁架外,一般建筑都是无保留地暴露梁架、斗拱、柱子等全部木构架部件。这种暴露正好展示了中国建筑的结构美,尤其是歇山顶、攒尖顶的木构架,其屋顶内部结构是非常丰富多姿的。对所暴露的木构件进行艺术的再加工时,也以表现木材力学性能的内在品质为前提,如对柱身作“收分”(即柱身向上逐渐收小)、“梭柱”(即柱子上下两端均有收缩,略如梭形)处理,对拱端的“卷杀”(即将拱端切削成柔美而有弹性的外形,其轮廓由折线或曲线组成)以及对各种梁枋端部的再加工等。暴露结构还对保护木构架有利,一则可改善木材的通风条件,二则便于发现受害、受损情况,及时加以修缮。”有机”是指室内空间可以灵活分隔,以满足各种不同功能的要求;并易于和环境融为一体,室内外空间可相互流通渗透。这种现象在园林及南方气候温暖地区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室内外庭院空间及花木景物和室内相互交融。这种空间处理上的优势,完全得益于木框架结构体系的应用。
单体建筑的另一个特点是平面、结构、造型三者的不可分割性。例如在决定一座房屋的进深时,必须同时考虑它的屋架用什么长度的梁和用几根慎条;而在画立面时必须首先确定剖面梁架,否则难以在立面上得出屋顶的高度。所以可以说,中国古典建筑是没有独立的立面设计的,也就是说建筑物的外观必须和它的平面、结构同时考虑。
屋顶对建筑立面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它那远远伸出的屋檐、富有弹性的檐口曲线、由举架形成的稍有反曲的屋面、微微起翘的屋角(仰视屋角,角椽展开犹如鸟翅,故称”翼角”)以及硬山、悬山、歇山、庑殿、攒尖、十字脊:盘顶、重檐等众多屋顶形式的变化,加上灿烂夺目的琉璃瓦,使建筑物产生独特而强烈的视觉效果和艺术感染力。通过对屋顶进行种种组合,又使建筑物的体形和轮廓线变得愈加丰富。而从高空俯视,屋顶的效果就更好,也就是说中国建筑的“第五立面”是最具魅力的。
0.4 建筑群的组合
中国古代建筑以群体组合见长。宫殿、陵墓、坛庙、衙署、邸宅、佛寺、道观等都是众多单体建筑组合起来的建筑群。其中特别擅长于运用院落的组合手法来达到各类建筑的不同使用要求和精神目标。人们对所在建筑群的生活体验和艺术感受也只有进入到各个院落才能真正得到﹒庭院是中国古代建筑群体布局的灵魂。
庭院是由屋宇、围墙、走廊围合而成的内向性封闭空间,它能营造出宁静、安全、洁净的生活环境。在易受自然灾害袭击和社会不安因素侵犯的社会里,这种封闭的庭院是最合适的建筑布局方案之一。庭院是房屋采光、通风、排泄雨水的必偏,也是进行室外活动和种植花木以美化生活的理想解决小法
由于气候和地形条件的不同,庭院的大小、形式也有差异:例如北方的住宅有开阔的前院,以求冬天有充足的阳光;南方为了减少夏天烈日曝晒之苦,庭院常做得很小,形象地称之为“天井”,这样还可增强室内的通风效果;而山地的建筑,限于基地狭窄,往往不能采用规整、开阔的庭院布置;公共性的建筑.则因大规模的活动场面而要求宽宏的院落、
庭院的围合方式大致有.三种:一是在主房与院门之间用墙围合;二是主房与院门之间用廊围合,通常称之为“廊院”;三是主房前两侧东西相对各建厢房一座.前设院墙与院门,通常称之为“三合院”:如将前面的院墙改建为房屋(“门屋”或“倒座”),则称“四合院”。在园林中也常采用庭院来组成小景区,形成园中安静的一隅,这种庭院和围合方式就非常自由、灵活,不拘一一格,可任意设计。
沿着一条纵深的路线,对称或不对称地布置一连串形状与大小不同的院落和建筑物,烘托出种种不同的环境氛围,使人们在经受了这些院落与建筑物的空间艺术感染后,最终能达到某种精神境界─一一或崇敬、或肃穆、或悠然有出世之想、这是中国古代建筑群所特有的艺术手法。有人以之比作中间山水画的长卷,能产生步移景异、引人入胜的效果。
例一,北京故宫。中轴线上南而北由大清门(低、小)—T形狭长庭院—天安门(高、大)——长方形庭院——端门(高、大)——纵长形庭院——午门(高、大)——横长宽阔庭院——太和门(低)——方形宽大庭院——太和殿(高、大)。在达到主殿太和殿前需经过1600余米长的轴线及高低大小不同的五门五院,以衬托皇帝的至高无上的威严。其他内廷和外朝两侧的附属建筑与庭院相对降低减小,以突出三殿为中心的皇权象征。
例二,曲阜孔庙。在460余米长的中轴线上经历6个院落、3座牌坊、7座门殿才达到主殿大成殿。和故宫不同的是前面的5个院落遍植柏树,都是郁郁葱葱的绿色环境,大成殿前主庭院内也是古柏参天,因此形成一种清静肃穆的氛围,这和尊崇孔子“先师”地位的要求相符。和故宫很不一样。
例三,苏州留园。从城市街道进入园门后,须经过60余米长的曲折、狭小、时明时暗的走廊与庭院,才到达主景所在的“涵碧山房”,成功地运用了以小衬大、以暗衬明、以少衬多的对比手法,使园林空间与景色收到豁然开朗、山明水秀的效果。这一段60余米的路程也把城市的尘嚣隔绝在外,使人们的情绪得到净化而进入悠游山水的境界。
在中国古代,当一座大建筑群的功能多样、内容复杂时,通常的处理方式是将轴线延伸,并向两侧展开,组成三条或五条轴线并列的组合群体。但其基本单元仍是各种形式的庭院。
另一种总平面形式是纵横轴线方向都作对称布置,常用于最庄重严肃的场所,如礼制建筑中的明堂、辟雍、天坛、社稷坛、地坛以及汉代的陵墓等。
0.5建筑与环境
中国古代两大主流哲学派别——儒家与道家都主张“天人合一”的思想。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这种思想促进了建筑与自然的相互协调与融合,从而使中国建筑有一种和环境融为一体的、如同从地中生出一般的气质。历史上,建设者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建筑与环境的关系:
1)善择基址
无论城镇、村落、第宅、祠宇,都通过“卜宅”、“相地”来对地形、地貌、植被、水文、小气候、环境容量等方面进行勘查,究其利弊而后作出抉择。春秋时,吴王阖闾派伍子胥“相土尝水”选择城址(今苏州)及明初朱元璋命刘基为新宫觅址于钟山之阳(今南京)都属这类工作。历代风水师的职业活动主要也是这个内容。
2)因地制宜
即随地势高下、基址广狭以及河流、山丘、道路的形势,随宜布置建筑与村落城镇。因此,我国山地多错落有致的村落佳作,水乡饶面水临流的民居妙品,而佛道名山则有无数依山就势建筑群的神来之笔。唐代柳宗元在论述景观建筑时提出了“逸其人、因其地、全其天”的主张,就是提倡因地制宜、节省人力、保存自然天趣。而三者之中,“因其地”是关键。
3)整治环境
即对环境的不足之处作补充与调整,以保障居住者的生活质量。如开池引流、修堤筑堰、植林造桥、兴建楼馆,以满足供水、排水、交通、防卫、消防、祭祀、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也就是说,人们对环境不是完全被动的因顺,而要作适当加工。
4)心理补偿
除了上述环境整治外,还采用文学的和风水的手段进行补偿。例如许多村镇城市都有“八景”、“十二景”、“二十景”……每景都冠有诗情画意的名称,并用各种匾联、题刻和诗文加以颂扬,以增强本乡本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又如人们受趋吉避凶心理的驱使,听任风水师的摆布,或确定房屋、道路的布置方式,或添置“泰山石敢当”碑和八卦镜之类的镇物,以求化解凶患。这一雅一俗的两种举措,都是为了满足心理平衡的需求。
“风水”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古代建筑文化现象,从两汉到明清曾长期流行于南北各地。它以阴阳、五行、八卦、“气”等中国古代自然观为理论依据,以罗盘为操作工具,掺以大量禁忌、厌禳、命卦、星象等内容,以之进行建筑选址,并参与建筑布局的工作。它既有符合客观规律的经验性知识,如基址应选“汭”位(即可免受冲蚀的河湾内侧地),应具背山面水向阳、气势环抱、卉物丰茂的优势等;也有大量迷信内容,如五花八门的避凶趋吉、化祸为福的“形法”、“理法”处置招式。本来,通过对环境的处理,达到人、建筑、自然三者的和谐统一,是人类自我完善的一种美好追求,并无神秘之处。但是由于我国古代建筑选址工作从一开始就和卜筮结合在一起,其后经过历代风水师的推演,巫术成分较多。当然.风水也确实在历史上造就了许多优秀的建筑,北京十三陵和皖南众多村落是其突出范例。因此可以这样认为:风水在古代特定条件下创造出来的许多实绩,今天仍可作为历史经验供我们借鉴;而它所依据的理论和手段缺乏现实意义,即使合乎科学原理的成分,也因远远落后于现代地质学、水文学、气象学、规划学和建筑学而无须再去应用(例如,今天通常不会弃经纬仪而用风水罗盘去为建筑物确定方位)。
0.6建筑类型
建筑类型是因其特定的社会需要而产生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旧的类型消失,一些新的类型产生。古代如此,近现代也如此,只是由于古代社会发展缓慢,因此这种变化不很明显。
中国古代最早出现的建筑是先民们为谋求基本生存空间而构筑的穴居和巢居。其后产生了供集体活动使用的大房子,进而又有了为氏族祭祀而设立的祭坛和神庙。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建筑类型也越来越丰富,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各项内容:
(1)居住建筑——各地区、各民族、各阶层的城市与乡村住宅。在所有建筑中占的数量最多。
(2)政权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帝王宫殿、中央政府各部门及府县衙署、贡院(科举考场)、邮铺、驿站(官员接待站,备马、船迎送)、公馆(官办宾馆)、军营、仓库等。
(3)礼制建筑——以天地、鬼神为崇拜核心而设立的祭祀性建筑,是巩固政权的重要手段之一,因而被历朝统治者所重视,成为中国古代特有的一种重要建筑类型。其内容包括:以天神为首的坛殿,如天坛、大享殿、日月星辰之坛等;以地神为首的坛庙,如地坛、社稷坛、山川坛、先农坛、岳镇海渎以及各种山川神庙;以祖先为核心的建筑,如太庙、官员家庙(即“祠堂”)、帝王品官的陵墓以及各种圣贤庙(如孔庙)等。
(4)宗教建筑——佛教寺院、道教宫观、基哲教教堂、摩尼教(明教)寺庙等。﹒
(5)商业与手工业建筑——商铺、会馆(商贾集会场所)、旅店、酒楼、作坊、塌坊(供出租用的贝伐、水磨房、造船厂等。
(6)教育、文化、娱乐建筑——官办学校有国子监 (太学)、府县儒学、医学、阴阳学,私学则有各地的书院;观象台供观测天文、气象之用(早期称灵台)是古代的科研建筑;此外有藏书楼(皇家藏书楼如文渊阁,官办藏书楼如府县学的尊经阁,私人藏书楼如宁波天一阁)、文会馆(文人集会之所)、戏台、戏场等。
(7)园林与风景建筑——皇家园林、衙署园圃、寺庙园林、私家宅园,以及风景区、风景点内的楼、馆、亭、台类建筑。
(8)市政建筑——为全城报时的鼓楼(或称谯楼,一般设于城中心地区或府县衙署之前,上置铜壶滴漏等计时报时设备)与钟楼、望火楼(消防瞭望塔)、路亭、桥梁,以及官办慈善机构如惠民药局、养济院(孤儿院、养老院)、漏泽园(公墓)等。
(9)标志建筑——风水塔、航标塔、牌坊、华表等。门楼、钟鼓楼以及其他高耸的建筑常兼具标志性。
(10)防御建筑——城垣、城楼(门楼、箭楼、角楼)、窝铺(亦称更铺、冷铺,设于城墙上供军士值夜之用,一城设铺多至数十座,最多达200座)、串楼(南方城墙上设长廊周匝,以避烈日霍雨)、墩台等。
0.7工官制度
工官制度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与官本位体制的产物。工官是城市建设和建筑营造的具体掌管者和实施者,对古代建筑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自周至汉,国家的最高工官称为“司空”。据东汉马融的解释,司空“主司空土以居民”,因此可以认为是因主管人居空间而得名的。汉代以后,司空成了一个不做实际工作的高位空衔,代之而起的是“将作”,由他“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土木之工”。秦至西汉,称为“将作少府”,东汉以后改称“将作大匠”,唐宋则称“将作监”。大匠和监的副手称为“少匠”、“少监”。
隋代开始在中央政府设立“工部”,用以掌管全国的土木建筑工程和屯田、水利、山泽、舟车、仪仗、军械等各种工务,其职务范围比“将作”广泛得多。但遇有皇室工程和京城官府衙署的建造,仍下达于“将作监”或“少府”承担。明清两朝均不设“将作监”,而在工部设“营缮司”,负责朝廷各项工程的营建。清康熙以后,则在内务府另设“内工部”(后改称“营造司”),承担清代特有的大规模行宫和苑囿的建造。
“工官”集制订法令法规、规划设计、征集工匠、采办材料、组织施工于一身,实行一揽子领导与管理。
历史上曾出现过不少有作为的“工官”,较为突出的如:
隋代宇文恺——曾任营宗庙副监、营新都(隋都大兴城,后即唐之长安城)副监、仁寿宫(后即唐之九成宫)监、营东都(洛阳城)副监、将作少匠、将作大匠、工部尚书等职。从他所任职务可看出:隋代东西两大都城的规划与营造,宫室、宗庙的兴建,几乎都出自他之手。而大兴城的规划是古代城市建设史上最有代表性的成功范例之一。他还用1/100比例制作”明堂”的图样和木模型送朝廷审议,当时隋炀帝已批准其方案,后因征伐高丽而停建。有趣的是,他设计的“观风行殿”(隋炀帝为了北征时跨耀于戎狄,令宇文恺设计了一座可坐千人的大帐,又设计了一座有轮子可推行的”行殿”,殿上可容数百侍卫),结果是”戎狄见之,莫不惊骇,帝弥悦焉”。
宋代李诫——以父荫进人仕途后,长期在将作监任职,由主簿做起,提升至丞(中层官员),再升至少监及监(副首长及首长),毕生16次提升,多是由于工程实绩,所以富有实践经验。他经手的工程有王府、辟雍、尚书省署、太庙、龙德宫、朱雀门、景龙门、开封府署、钦慈太后佛寺、棣华宅、军营等。他的突出贡献在于编修了《营造法式》一书,详细记录了当时的官式建筑做法共3272条,都是可以操作的实际经验总结,并附有大量精致的图样,使后人得以全面了解宋代官式建筑的技术与艺术状况。
明代蒯祥、徐杲等——明初迁都北京,嘉靖大兴土木,由此造就了一批工匠出身的工官,蒯祥和徐杲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二位。蒯祥是苏州吴县人,随其父为木匠,永乐时参与宫殿、长陵的兴建,后又负责宫中前三殿、献陵、裕陵、隆福寺等的工程。因工程实绩而被提升为工部侍郎(三品官)。徐杲也是木匠,嘉靖年间,参加北京前三殿和西苑永寿宫的重建,大显身手,得到明世宗的赏识而直接提升为工部尚书(二品官),是明代匠人中提升官位最高的一员。
中国古代建筑实际上存在两种发展模式:一种是在工官掌管下建造的官式建筑;另一种是各地自主建造的民间建筑。前者的设计、预算、施工都由将作、内府或工部统一掌握,不论建筑物造于何地,都有图纸、法式和条例加以约束,还可派.工官和工匠去外地施工,所以建筑式样统一,无地区的差别性由于人力,财力和技术的集中,这些建筑能反映当时全国的最高技术和艺术水平.后者则由各地工匠参与设计并承担施T,因地制宜.建筑式样变化多端,地方特色鲜明,两者之间虽然也有某些联系与影响,但基本上是沿着各自的轨迹前进。正由于此,才成就了我国古代建筑丰富多彩的总体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