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品《捐款》和《受胎告知》中的大爱小爱
此文写于2016年,是为有工作经验2年。从日志搬来,以供后续批判。
在qq群里看到了用豫剧唱受胎告知的截图。根据文中的语气可以判断出发布者并不认同圣经的世俗化翻译。发布者将圣经先入为主的认为是远离生活的,神圣的存在;因此他认为如果将圣经故事翻译成男女生活八卦感觉不妥。但是我个人认为圣经中的不会忌讳写出日常生活作为蓝本的世俗道德。也仅此引发了下面的思考。

实际上赵本山在2010年春晚的小品《捐款》就很像《受胎告知》中的故事模型。两个故事在主题上的共同点在于:对于一个无辜者,牺牲他的个人利益去许诺和成全更大的利益是否合理?
换句话说:牺牲小爱,成就大爱是否合理?
故事中,约瑟和刘能面对心系天下的上帝和为寡妇捐款的亲家,是否要做出忍让作出了一番讨论。
然而在斗争和争取个人权利都进行了妥协,上帝和本山大爷赢得了善莫大焉的美名。
但是失败的约瑟和刘能却因为抵触情绪即使在认怂之后也并没有赢的读者的同情心。
明明最为受伤的是他们吧。。。
小爱和大爱之争,杨朱有说过:就算拔一毛也可利天下,我也会一毛不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