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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3.4.14 王守仁

2023-03-24 13:11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4、王守仁(公元1472—1528年)


  明朝儒家的主要代表、主观唯心论哲学家。字伯安,号阳明,浙江余姚人,出身于大官僚大地主家庭。任南京兵部尚书,多次带兵镇压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起义,是个双手沾满农民和少数民族鲜血的刽子手。

  王守仁鼓吹“心外无理”的主观唯心主义。朱熹讲三纲五常的“理”是世界的本原,有此“理”才有此“心”,这是客观唯心主义。王守仁认为朱熹把“理”放在“天”上,唯心主义还不够彻底,他说“理”就在人们的心中,“心即理”,甚至提出“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1],把自然和人类社会的一切都说成是“心”所派生的。他又说:“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2]总之,在他看来,天地万物都是“我”的心的体现,“我”死了,天地万物也就不存在了。这是彻头彻尾的主观唯心主义即“唯我论”。列宁指出:“如果公开地把一切归结为唯我论(我存在着,整个世界只是我的感觉),那就是非常简单的哲学唯心主义”。[3]王守仁所说的“心”也叫“良知”,又叫“天理”,指封建道德。他说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天生就印在心里,只要按照自己的本心去做,事事处处都是“理”,所以“心外无理”。他鼓吹唯我论的目的是要把封建道德说成是出于人的本心,以此来证明它是最合理的。

  王守仁宣扬“致良知”的唯心论的先验论。他认为认识的任务在于知“天理”。他说:“圣人无所不知,只是知个天理,无所不能,只是能个天理”[4]。要认识这个天理,不是以客观世界为认识对象,而是要以自己的本心为对象,心即理。他解释“致知格物”是“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要求把自己心中的“良知”贯彻到事事物物中去,也就是要求用封建道德去处理一切事物,使事事物物都符合我的“良知”,这就完成了认识过程。王守仁的认识论,颠倒了人的正确的认识过程,提出了一条从主观到客观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

  王守仁提出了以“知”代“行”的反动理论。他的所谓“知行合一”,就是以知代行。他说:“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5],他把“知”和“行”混为一谈,把“知”无限扩大,实际上取消了行。这仍然是贯彻他的“致良知”的宗旨,他反对向客观外界寻求知识,必然要反对实践。

  王守仁的反动哲学完全是为反动阶级统治者服务的。他狂热鼓吹主观唯心主义,反映了当时阶级斗争的尖锐化,他妄图用唯我论的反动哲学来瓦解人民的革命意志。明朝中期以后,“王学”影响很大,还传到了日本。以后,蒋介石为了维护自己的法西斯统治,曾露骨地吹捧王守仁的反动哲学。[-]说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有“接近唯物论”的因素,这是故意抹煞哲学上两条路线的根本区别。王守仁的著作有《传习录》、《大学问》等。


注:

[1] 《与王纯甫书二》。

[2] 《传习录》下。

[3] 《列宁选集》第二卷274页。

[4] 《传习录》下。

[5] 《传习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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