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要点解析二
今天和大家解析:化妆品标签的定义、化妆品中文标签的规定、商标的使用规范 以及 禁止暗示医疗作用与虚假描述行为。
化妆品标签的定义:
《办法》所称化妆品标签,是指产品销售包装上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标识,以及附有标识信息的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
化妆品中文标签的规定:
1.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号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网址、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
2.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内容应当与原标签相关内容对应一致。
3.除注册商标之外,中文标签同一可视面上其他文字字体的字号应当小于或者等于相应的规范汉字字体的字号。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产品宣称功效的,需要补充功效检测。有人就会问:如果我把功效注册成商标在产品上体现,是不是不需要做功效检测?
商标名的使用除符合国家商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化妆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得以商标名的形式宣称医疗效果或者产品不具备的功效。
以暗示含有某类原料的用语作为商标名,产品配方中含有该类原料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对其使用目的进行说明;产品配方不含有该类原料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明确标注产品不含该类原料,相关用语仅作商标名使用。
禁止暗示医疗作用与虚假描述行为
禁止使用医疗术语、医学名人的姓名、描述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或者已经批准的药品名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
禁止使用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地描述。
禁止利用商标、图案、字体颜色大小、色差、谐音或者暗示性的文字、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方式暗示医疗作用或者进行虚假宣称。
期待下次和大家解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