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商共百家(三)——北方航线上的大航海家,汉萨同盟(奠基篇)

随着主贴进入1241汉萨兴起的剧本,本贴的第三章就同步来简单介绍下有关汉萨同盟的内容。由于CK2中推荐的汉萨人物,沃拉德家的海因里希,在下暂时无法确认其为实际人物,也谈不上了解其相关生平,因此本贴中的内容可能就作为汉萨同盟的全部介绍了。同时如果有关于此人的相关资料,还望各位不吝赐教。
先来说说游戏中的汉萨同盟,其作为在北海及波罗的海地区比较有影响力的一个组织,有很多游戏以与汉萨相关的历史作为舞台背景。而且既然汉萨同盟是海运的商业联盟,其相关游戏往往也与海运及模拟经营相关。例如专门以其为名的《汉萨:汉萨同盟》,还有我个人非常喜欢的另一款模拟经营游戏《大航海家》系列。

而在CK2的游戏设计中,汉萨同盟无疑是以商共形式设定的。既然有自己的冠名剧本,汉萨同盟享受的待遇也可以说是非同一般了。毕竟那些名气更大的威尼斯、比萨、热那亚,不要说专属剧本了,连推荐的有趣人物都没有,只能在商共列表中存在。就连第四次十字军中存在感极高的恩里克 丹多洛,一样也是如此。可见在P社心里,汉萨同盟可以称得上是其亲儿子之一了。不过这也可以理解,毕竟瑞典的数座港镇也曾在汉萨联盟中占据一席之地,这是与P社老家有联系的历史。
再来说说“汉萨兴起”这个剧本,同前一个“蒙古时代”的剧本一样,本剧本的名字已经说明了其最瞩目的主角非汉萨同盟莫属。那么该剧本为什么要设定在1241年这个时间,或者说该时间点对汉萨同盟来说有什么重大含义呢?大概是因为在这一年,卢比克和汉堡两座自由镇正式结盟,由此也就奠定了汉萨同盟的核心基础。当然话又说回来,提及汉萨同盟的起源,通常还是会比这个时间点再早一点。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就从头开始,一起简单看看汉萨同盟的兴衰。
首先要说的是,德意志北部地区历来有着很好的商贸基础。当地的居民同那些来自北方的人,无论是斯堪的纳维亚还是丹麦,一样都有着航海的基因。不要忘了,日耳曼诸部落中的很多人,其祖先就来自北方;同样不应忘记的是,登上不列颠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也是来自这一地区。他们所拥有的出海勇气,可以说是航海贸易的基础。事实上在维京人积极活动的时期,来自德意志北方的商人们同样也已经开始出海,而且他们在北海贸易中扮演着十分重要角色。虽然德意志的商人可能也会干些海盗的勾当,但总的来说他们并不像维京人那样激进的“贸易”。商人们会从北方购买琥珀,也会将酒类等产品向西卖到伦敦。不过更重要的是,这些身处异国他乡、语言基本相通的德意志人,习惯于在各个贸易点抱团,以便在与各地居民的斗争中处于优势。而且受限于部分货物苛刻的保存条件,商人们往往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出海,然后在贸易点长时间的生活。这进一步促进了同乡商人间的团结合作,同时这些德意志商人的聚居点,也是日后汉萨同盟铺开成网的基础。
既然卢比克是汉萨同盟的起源与核心基础,那么我们接下来就从这座城镇的历史开始。熟悉CK2的玩家,应该都多少听说过1066剧本中神罗北边的那个独立伯爵领,曾经这也是很多人尝试的开局选择。这个“可爱的”伯爵领即是卢比克( Liubice意为lovely),不过1066时的这座城镇,与后面汉萨同盟的故事没有太多联系。因为在1128年,来自吕根的爬杆(pagan)异教徒焚毁了这座特拉维河畔的可爱小镇。直到1143年,朔恩堡与荷尔斯泰因伯爵(Count of Schauenburg and Holstei)阿道夫二世才在河心岛布库上重建了新的城镇,这也是如今卢比克的基础。4年之后,阿道夫二世的新城堡拔地而起,此地也再次迎来了新的发展高峰,其繁荣甚至招来了大领主的觊觎。1158年,“狮子”海因里希从阿道夫二世手中割走了卢比克;而到了1181年、这位韦尔夫家权倾一时的公爵失势后,这座城镇又成了神罗皇帝的直属地盘,由红胡子委任的20人议会负责管理。也可以说从这时起,卢比克便有了CK2中的商共性质。

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就商共发展的进程来说,卢比克及其他德意志北部城镇并不算领先。在同时期的北意大利,大大小小的特权商共、自治城邦早已是地区最重要的政【和谐】治势力。为了与神罗皇帝相对抗,他们甚至结成了声势浩大的“伦巴底同盟”。而即使是红胡子这位中世纪时期在德意志地区数一数二的统治者,也没能从该联盟手中讨得好果子吃。但是北意地区诸城邦的发展模式,也许确实给了北德商人许多启示。无论是应对来自外部的进攻,还是防备内部贵族无度的索取,商人们只有进一步加强原本松散的抱团合作,才能在北海及波罗的海获取到更多的利益。
让我们再把目光移回到汉萨同盟这边,看看北德诸邦接下来的发展。此时它们离北意那样城邦联盟,显然还有不小的距离。而且在红胡子和“狮子”海因里希翻脸后,萨克森以及周围领地的统治权常常发生变化。在这样动荡的环境中,北德诸邦的发展虽有机遇,但是可以说也绝不容易。
当1188年“狮子”海因里希第二次被驱逐后,汉堡于次年首先成为了神罗直属的自由市,享受从易北河下游进入北海免通行税的特权。同时继任的朔恩堡与荷尔斯泰因伯爵阿道夫三世,也要求收回其父阿道夫二世对卢比克的统治权,但是他的宣称没能得到弗雷德里克一世的认可。直到红胡子殒命于第三次十字军东征,阿道夫三世从提尔返回德意志后,他才于1192年从海因里希六世手中讨得了卢比克的统治权。显然新任德皇并不会平白将卢比克送出,他是在以此拉拢阿道夫三世。因为就在此时,“狮子”海因里希也在宿敌死后返回了北德,企图东山再起。而阿道夫三世得到了卢比克后,自然也不会再考虑重新倒向韦尔夫家,始终在北方与“狮子”海因里希对抗。到了1194年,年老体衰的“狮子”海因里希已无力再与德皇抗争,只得妥协求和并以布伦瑞克公爵的身份走完了自己人生的最后一年。
虽然神罗内部的斗争暂时进入幕间,但这并不意味着卢比克与汉堡等城镇迎来了发展的好时机,它们又被卷入了与外敌间的战事。这场事端起自北边丹麦王国的石勒苏益格主教瓦尔德玛尔,他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作为前丹麦国王卡努特五世的私生子,瓦尔德玛尔由于非婚生的出身再加上受到其他王系的排挤,只能进入教会成为神职人员。但即使是在他成为主教后,仍然始终没有放弃自己对王位的宣称,一直在明里暗里从丹麦周围地区拉拢外援支持自己夺取王位。在德意志这边,朔恩堡与荷尔斯泰因伯爵阿道夫三世就是瓦尔德玛尔主教最直接的盟友。此外德皇海因里希六世也愿意和他互帮互惠,海六在赶走韦尔夫家的支持者后,还于1192年初同意将瓦尔德玛尔选举为不来梅大主教。但是瓦尔德玛尔主教根本没能前往不来梅任职,他在公开自己宣称后引起了丹麦王室的警觉,不得不逃亡挪威避祸。虽然瓦尔德玛尔主教随后在阿道夫三世等外援的支持下发动了【和】政【谐】变,但失败后还是于同年7月遭到逮捕,随后一直被关押在丹麦王室的地牢中。甚至教宗塞列斯汀三世介入调停,也没能使瓦尔德玛尔主教重获自由。
不过阿道夫三世似乎并没有就此抛弃自己的盟友,他于1199年再次尝试北上进攻丹麦,一方面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一方面也是试图帮瓦尔德玛尔主教获取王位来交换更多利益。而丹麦这边作为回应,国王卡努特六世的弟弟、南日德兰公爵瓦尔德玛尔率军南下发起反击,并成功占领了阿道夫三世在伦德斯堡新建的要塞。这场战事断断续续打了三年,战线从迪特马申一直延续到吕根岛。到了1201年,双方在斯特劳进行对阵,阿道夫三世亲率军马发起猛攻,但却被丹麦国王的军马推了回去。朔恩堡与荷尔斯泰因伯爵随即向汉堡撤退打算重整态势,但他却遭到丹麦人的包围,最终被南日德兰公爵瓦尔德玛尔所俘虏。这下阿道夫三世不仅救人不成,自己反而也被关进瑟堡塔和盟友瓦尔德玛尔主教一并作伴去了。而取得胜利的丹麦人乘势南下,占领并洗劫了汉堡。2年之后,阿道夫三世不得不将荷尔斯泰因的大部分领地交出,以此向已经从哥哥卡努特六世那里继承王位的瓦尔德玛尔二世交换自己的人身自由。于是丹麦人又控制了卢比克等地,汉萨同盟的早期核心地区也就全部落入了丹麦人的手中。
此时德意志的贵族们,根据不同的派别,对丹麦人的态度也并不相同。德皇海因里希六世死后,德意志内部很快分裂成了两派。其中一派支持海因里希六世的弟弟、施瓦本的菲利普,而另一派则支持“狮子”海因里希的次子、即奥托四世。丹麦王室与韦尔夫家的关系,在此前一段时间内还算不错,卡努特六世还娶了奥托四世同父异母的姐姐格特鲁德。当瓦尔德玛尔二世即位后,他也与奥托四世结盟,支持后者夺取德意志的至尊之位。作为交换,奥托四世也就对丹麦国王进占并不支持自己的荷尔斯泰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其他德意志的贵族,尤其是北德本地的贵族,显然不会认可丹麦的统治。虽然阿道夫三世在获得自由后,因病隐居到修道院养老。不过他的儿子阿道夫四世继承了他的地位,成了北方重要的诸侯之一。但是他并没有实力夺回失去的领地,只能以易北河为界与丹麦人对峙。而随着瓦尔德玛尔二世将目光转向北方、介入到挪威的继承事务中,双方间暂时也没有什么大的战事。
到了1206年,在经历了教宗英诺森三世和丹麦国王的几番博弈后,瓦尔德玛尔主教终于以被驱逐的方式重获了自由。在短暂的罗马之旅后,瓦尔德玛尔主教得到了施瓦本的菲利普的支持,通过竞选再次成为了不来梅大主教。不过此次选举争议颇大,瓦尔德玛尔主教虽然来到了不来梅,但他并没有得到教宗的支持。而且丹麦人在己方的势力范围内,以汉堡为基地也扶植了一位对立大主教,导致不来梅-汉堡教区分成了两部分。而且比较有意思的是,德意志这边的不来梅主教,是叛逃过来的丹麦王室私生子;而丹麦扶植的大主教,则是选举失败后叛逃到汉堡、向丹麦人寻求保护的德意志教士。两方都希望通过拉拢对面的反对派打击对方,对中间教权的争夺不过是其中的最新战场罢了。随后两位大主教间大打出手,围绕着易北河南岸的斯塔德,反复争夺其周边的控制权。直到施瓦本的菲利普被谋杀、奥托四世独掌大权后,神罗皇帝才说服丹麦国王双方以易北河为界。而瓦尔德玛尔大主教也亲自前往罗马,说服教宗英诺森三世正式认可了自己的地位。
不过德意志、丹麦间的战事并没有就此打住,随着奥托四世与英诺森三世于1210年闹崩,丹麦国王又与教宗结盟共同夹攻神罗皇帝。双方间的战线始终维持在易北河一代,就斯塔德-汉堡进行反复争夺且各有胜负。直到弗雷德里克二世入主德意志,才为双方间的争斗暂时画上休止符。不过和约从来都不是免费的,而且此时丹麦人已经在战事中占到了上风。为了换取瓦尔德玛尔二世的支持,霍亨施陶芬家的新主承认了丹麦国王对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文德及波美拉尼亚的全部宣称。

当然从后来的情况来说,我们都知道此事并没有就此结束。转机发生在1223年,当丹麦国王瓦尔德玛尔二世和其长子小瓦尔德玛尔在菲英附近的吕岛打猎时,父子二人一并被施维林伯爵(Count of Schwerin)海因里希一世俘虏。此前瓦尔德玛尔二世趁着海因里希离开去参加第五次十字军东征,强行将这位伯爵的领地转给了伯爵的外甥、自己私生子的儿子。海因里希一世返回后自然不会接受,谈判无果后便策划了这出绑架行动。丹麦国王被俘后,接着被施维林伯爵偷偷运到北德海岸,并关押在丹内贝格(Dannenberg)的城堡中。海因里希一世除了向瓦尔德玛尔二世索要高额的赎金及自己在施维林的领地,他还要求对方放弃荷尔斯泰因并成为神罗的封臣。
丹麦国王及其臣属当然不会答应这样的条件,很快丹麦的军马在奥拉明德的阿尔伯特二世的指挥下,向南进发打算救出瓦尔德玛尔二世。但是丹麦国王被俘的消息传开后,很快那些原属于神罗的领地,纷纷自行脱离丹麦并组成了对抗丹麦人的联军。例如梅克伦堡的海因里希 鲍尔温二世、荷尔斯泰因的阿道夫四世、不来梅的格布哈特主教,都是施维林伯爵的盟友。随后双方于1225年1月在莫尔恩进行决战,结果北德贵族获得了此战的胜利,还俘虏了丹麦人的指挥官、奥拉明德的阿尔伯特二世。这下瓦尔德玛尔二世只得妥协,于同年11月签署了巴尔多维克协议。这份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丹麦国王同意支付4W4银马克的赔款;放弃对施维林、荷尔斯泰因、以及除吕根岛外全部神罗领地的宣称;允许德意志的商人在丹麦自由贸易;许诺不会进行复仇;并交出了三个儿子作为人质。
但是瓦尔德玛尔二世重获自由后,立刻反悔并打算重新夺回这些领地。他还向教宗何诺里三世申诉,言称自己是在生命受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同意了巴尔多维克协议的相关内容。教宗同意废除该协议后,丹麦国王立即开始重整军马。为了补充己方实力,瓦尔德玛尔二世还在积极寻找盟友,例如自己的外甥、韦尔夫家的小奥托(Otto the child,奥托四世幼弟威廉的儿子)。但是当瓦尔德玛尔二世和北德贵族于1227年7月22日在博恩霍维德(Bornhöved)再次决战时,丹麦国王的军马再次遭到了惨痛的失利。这场战斗进行的十分惨烈,双方都遭受了不小的损失。关键时刻丹麦阵营中一支撒克逊人民兵临阵倒戈投向北德贵族,彻底打破了双方间对抗的平衡局面。很快瓦尔德玛尔二世和他的盟友一败涂地,丹麦国王险些再度被生擒,而小奥托以及其他一些重要人物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此战过后丹麦人只能退回到艾德河以北,而阿道夫四世则重新夺回了其父在荷尔斯泰因的领地。
对于卢比克和其他城镇来说,赶走丹麦人也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在击退瓦尔德玛尔二世的反扑后,北德沿海城镇的发展环境较前更稳定了一些。并且此时在德意志,也正迎来各城镇发展的一个好时机。首先在重归神罗的统治后,卢比克于1226年被弗雷德里克二世收为帝国自由市,同隔壁的汉堡具有同等的地位。不过神罗皇帝本人于罗马加冕后一直呆在意大利,随后又去耶路撒冷领导了第六次十字军东征,因此他对德意志的影响实际并不多。此时在阿尔卑斯山以北行使王权的,其实是弗雷德里克二世的长子海因里希。而这位年轻的小国王在亲政以后,施行的政策十分偏向城镇。由于给予了莱茵河下游周边城镇超出传统习惯上的特权,海因里希甚至得罪了德意志的众多封建大贵族。结果他不得不在1231年的沃尔姆会议上做出妥协,签署了《贵族领主受益法令》(Statutum in favorem principum)。虽然小海因里希因此受到其父弗雷德里克二世的痛责,但他并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最终导致自己被神罗皇帝废黜。
除了安稳的发展环境、有利的特权政策,北德港镇的地理位置和时代背景也是其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前面已经提到了,北德的商人历来有在北海及波罗的海进行出海贸易的传统。到了12世纪末及13世纪初,北方的航运活动愈发频繁。先说偏东一点的卢比克这边,他们要运的不仅仅是此前北方森林的特产品琥珀和兽皮,还有大量的武装人员及随行的战马装备。这些战士即北方十字军的参与者,他们常常汇聚到卢比克,然后再从此地坐船前往波罗的海沿岸的新据点,比如里加、瑞威尔和诺夫哥罗德。另外一边偏西的汉堡情况则不同,显然前往利沃尼亚的十字军不会从这边启航,绕过丹麦再前往东方。这一边的航线主要还是货运,其中很大的份额是和英伦等地的贸易往来。当英王约翰丢掉诺曼底后,原本英吉利海峡上的航运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因此英格兰的贸易路线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除了走西边绕过布列塔尼连接阿基坦,另一条重要路线就是从英格兰到德意志。莱茵河下游地区出产的酒类在英格兰有着广阔的市场,也为北德的商人带来了大量利润。
当然这些有利条件还不是决定性的,真正奠定卢比克后来“汉萨女王”地位的,还是其所实行的律法。卢比克成为帝国自由市后,城镇的管理者随之获得了自治权。为了实际进行统治,他们便制定了自己的律法,后称之为“卢比克法”(The Lübeck law 【German: Lübisches (Stadt)Recht】)。与封建贵族统治不同,卢比克法采用了类似元老议会的管理模式,他们称其为“Rat”。同红胡子时期第一次设立时一样,卢比克的议会仍然由20名议员组成,称“Ratsherrn”。这些议员并不是由市民选举决定,而是由商人工会推举出来的。因此大部分议员都是十分成功的商人,剩下的则由懂得律法的律师(称Syndics)担任。每人的任期原则上是2年,但是如果议会要求,任期也可以继续延长。能够成为议员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派系联盟也倾向于将自己人留在议会内,因此任期的延长基本是常态。在这20名议员的基础上,他们还会再从中选出4名市长(称Bürgermeister)共同进行统治。其中又以一人为首,这人通常是最年长的一个,在4人间居中调节。通常来说这些市长也会尽可能地长期占据其位,但是也有一些不成功的市长丢掉了自己的权利,甚至被处以死刑。当然为了防止某一家族独掌大权,律法还规定父子兄弟不能同时在议会中占据席位。
卢比克法的影响十分巨大,随着后来汉萨联盟的发展,其被广泛推行到了波罗的海周边地区的百余个城镇。而且卢比克法不仅被认为是中世纪时期德意志地区律法的代表,其对后世的影响也很显著。后来的威斯特伐利亚多特蒙德法典、萨克森州戈斯拉法典和中东欧城镇的马格德堡法,都以卢比克法为基础。有了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便于交通的地理位置、推动航海的时代背景、组织成熟的统治阶层,像卢比克、汉堡这样的城镇很容易就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但是一座两座城市的力量终究有限,而联合在一起则足以掌控整个波罗的海,甚至和传统贵族分庭抗礼。那么在下一篇中,我们再继续来看看已经奠定基础的汉萨联盟,如何发展为一个贸易站城镇遍布北方沿岸的鼎盛商共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