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办理:来看看又出现了哪些易犯的误区?

导读
hello!大家好,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企业新办、升级,增项等最新讯息,顺便和大家探讨一下企业在办理资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出错率最高的地方,同时也要规避这些问题。那么,话不多说,直接上案例~

观以上案例展示,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犯了三类错误:1.基本条件不认可,2.专业技术人员不予认可:3.专项及参数不予认可;而这两家企业都在1.2项上栽了跟头,对此,小编带大家分析一下:
专业技术人员不予认可: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经验不够,没有达到资质标准要求;
基本条件不予认可:这个写的就很清楚了,相关材料没有提交,无论你是没有又或者遗漏了,都是不予通过的;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无法核实,虽然没有明确指明说工作经历造假,但是你提供不了证明,那就和空口说白话一样,一概不予认可;当然要提供的是假资料被查实不通过也没什么可说的;
所以对于硬件标准要求,大家还是要重视以及把准备工作做好,要不然既浪费钱财,又浪费了时间,尤其对急着办理资质的建企来说,更加要注意!



除了前面一些问题呢,还有一些建企的业绩经过核查后业绩不符合不予认可的,这个就要敲黑板记重点了
1.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注:企业以境外承包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2.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需要注意:
1、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单位工程,只作为一项指标考核。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分别考核累计和单项技术指标的,同一工程业绩可同时考核,但铁路方面资质除外。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业绩要求的“×类中的×类”必须分别满足,不能相互替代。
如:建筑工程一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完成“4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是指企业完成的工程中,高度、层数、单体面积、跨度等4类考核指标中至少应满足2类,否则即为业绩不达标。
3、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类别资质标准条件。
4、企业以施工总承包方式承接的工程,不论该工程是否实行分包,均可作为其施工总承包业绩考核。
5、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的,以企业依法单独承接的专业工程业绩考核。


知识扩展: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
取得建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期小结
建筑企业办理资质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所以在提交资料时,更应该本着细心、细致的原则,认真整理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材料,根据清单罗列的内容,一一收集整理并扫描电子档提交;
而在人员方面,一个合格的建筑企业,公司的专业人员也是企业实力的一部分,使用挂证人员、提交虚假业绩、不缴纳社保等行为,都将影响到建企在资质办理、资质动态核查时的通过与否,与其在不通过审核后再进行整改,不如在一开始就做到尽善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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