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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2023-04-17 10:04 作者:bili_70467698219  | 我要投稿

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践行“有教无类、因材施、厚积薄发、经世致用”的办学理念,以培养“素质好、基础好、上手快、转型快的事业骨干和创新创业型人才”为目标,推进教学改革,提升在职研究生教学质量。文艺、体育设施精良,是国家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和深圳在职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有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


一、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专业方向:

01 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

02 法律硕士(非法学)


三、课程设置

学位课:

01 英语

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03 法理学

04 民法学

05 刑法学

06 宪法学

07 刑事诉讼法学

08 民事诉讼法学

必修课:

0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02 经济法学

03 国际经济法学

04 中国法制史

05 外国法制史

06 商法学

07 国际私法

08 知识产权法

09 法律实践前沿专题

10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选修课:

01 法律专业英语

02 国际公法

03 刑法各论

04 经济刑法

05 职务犯罪研究

06 刑事侦查学

07 犯罪心理学

08 香港法理论与实践

09 物权法

10 侵权行为法

11 合同法

12 房地产法

13 金融与证券法

14 证据法学

15 金融证券犯罪研究

1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17 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18 法律思维方法与法学热点问题


四、培养特色:

1、双导师制: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和研究生导师以及司法实务界业务领导、知名法官、检察官、律师、政府官员共同担任专业导师,为法学在职研究生学生授课并指导社会实践、论文写作及就业等。

2、注重实践环节:深圳大学建立的法律实验室及模拟法庭是实践教学的硬件保障,同时法学院和各司法实务单位现有的良好关系为法律硕士提供实习、实践的机会。


五、学  制:3年。

六、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七、学历与学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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