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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会计实操学习|超经营范围如何开票?

2022-11-21 11:06 作者:上元教育桃桃老师  | 我要投稿

  问题一:什么是超出业务范围?


  所谓经营范围,是指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范围。一般以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和登记的企业章程中的范围为准。


  比如,张三在营业执照里办了个企业,卖西瓜。结果生意不仅卖西瓜,还卖红薯,超出了经营范围。


  问题二:什么是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所谓发票使用范围,主要是指发生流转税业务(即增值税或营业税业务)时需要开具发票的情形范围。


  一般来说,扩大发票范围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在不需要开具发票的时候开具发票。比如A公司向张三企业借款10万元,借款本身不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这时,如果A公司开具发票,就扩大了发票使用范围。不需要开发票的时候,它就开发票。第二类是需要开具甲类发票,结果却开具了乙类发票的行为。比如A公司把房子租给B公司,就要开具营业税发票。因此,A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又如,A公司销售不含增值税的货物,应开具普通发票,但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两类都属于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问题三: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是否违法?


  从问题1和问题2可以明显看出,超出经营范围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超经营范围经营并不违法,即只要经营项目开具的发票符合发票管理办法,就可以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


  比如A公司在其工商注册中的经营范围是销售汽车,A公司只是购买一批零配件对外销售。甲公司销售零配件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完全符合增值税发票的使用范围(销售商品或提供加工修理,变更业务价值等。),所以是合法的。


  再比如:A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销售,主要是开具营业税发票,结果加工了一批钢材。此时,如果A公司已经在国税领购了普通机发票并对外开具,虽然销售钢材在工商执照上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销售的经营范围,但销售钢材在国税普通机开具发票仍是合法的。


  问题四: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受法律处罚?


  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虽然旧文件规定了超范围经营的处罚,但新的相关文件取消了这些超范围经营的处罚。


  也就是说,根据新文件的规定,超经营范围经营一般不违法,不会受到处罚。


  这里应该注意两点:


  第一,如果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比如从卖西瓜变成卖红薯,就要进行工商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不依法办理的,可以按照工商登记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如果公司超出经营范围,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或者需要审批的行业,相关行业法规会进行处罚。


  总结:超经营范围经营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是两回事。发票按发票管理办法规范,经营范围按工商法规规范。


  只要符合发票的使用范围,发票的使用就是合法合规的;在业务经营中,偶尔超出经营范围并不违法。只有在工商登记中主营业务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变更经营范围时,才涉及超经营范围的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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