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外国哲学史部分》2.3.39 巴贝夫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 仅供学习参考】
39、巴贝夫(公元1760—1797年)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政治活动家、空想共产主义者。他出身于退伍军人家庭,青年时生活贫困,做过临时工、土地测量员助手、封建土地法顾问等工作。他痛恨贵族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压榨,积极参加了一七八九年开始的资产阶级革命。但是革命后,资产阶级独占胜利果实,群众仍十分贫困,这使他大为失望。于是,他创办激进的革命刊物,提出了“革命必须重新进行”[1]的号召,并组织秘密的革命团体“平等派”,密谋起义,因叛徒告密,被捕牺牲。
巴贝夫对法国现实的看法已具有一定的阶级斗争观点。他认为,政治革命就是平民和贵族、穷人和富人之间公开的战争,一旦大多数人民生活“恶劣到无法忍受时”,“被压迫者就一定要奋起反对压迫者”,进行“公开的战争”[2]。他揭露资本主义的剥削和竞争,不仅使大批穷人失业,贫富更加对立,而且造成严重的经济恶果,他抨击资本主义制度是一种新的“奴隶制度”。
“巴贝夫和他的同谋者从1793年的民主思想中给平等作出了当时最进步的结论”。[3]他宣称平等是大自然赋予一切人的权利,平等就是大家共同劳动、共同享受劳动果实;私有制是不平等的根源,是最大的社会灾难,只有废除私有制,实行公有制,才能永远铲除一切不平等和社会灾难。他主张建立“普遍幸福”、“人人平等”的新社会 大国民公社,在那里一切财产归公,人人参加农业或手工业劳动,繁重的工作大家轮流干,公社供给每个社员同等的、“俭朴生活”所需的住宅、家具和各种物品。
巴贝夫的政治主张和理想,反映了早期无产阶级的愿望。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他的著作是“表达过无产阶级要求的文献”。[4]马克思还把他组织的“平等派”看成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出现的“真正能动的共产主义政党”。[5]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巴贝夫还只是从道德方面,而不是从经济基础的分析中来批判私有制。他所提出的共产主义设想,也是以当时法国落后的小生产者劳动方式为出发点,主张在消费品分配方面实行绝对的平均主义。他夸大密谋的作用,低估人民群众的革命作用,因而他的学说“带有纯粹空想的性质”。[6]尽管如此,巴贝夫主义对当时的无产阶级运动还是发生了较大的影响。
他的主要文章、信件收集在《巴贝夫文选》中。
注:
[1] 《巴贝夫文选》36页。
[2] 《巴贝夫文选》28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664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281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173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2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