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靖玄录:做人莫做上官争先,活着难堪,死得凄惨

上官争先,南域轩昴五玑之一的兵玑,及南域最高执法机关,一局通神之主,人称令公。

南域偏于神州一域,虽不大,但自成体系,自有律法,而南域最高执法公署一局通神,掌握着这一方之域的政治,律法方面的绝对控制权。
而身为一局通神之主的上官争先是轩昴五玑之兵玑,兵权在握,在政治与律法方面又有绝对的控制权,可以说是相当一个小国的皇帝一样的存在了。
这样一个人,位高权重,本身有一定的实力和心机,只要稍微走点心经营自己的人生,那富贵风光一辈子应该不难,尤其在南域这块小地方,他身边有能力与他争权夺利的人,都是对名利权位不感兴趣性情中人。

上官争先的诗号很宏大也很意气风发:
诗号:盖世名豪,壮岁鹰扬,拥兵上流。把金汤固守,精诚贯日,衣冠不改,意气横秋。
但上官争先却生生把自己活得跟自己的诗号相反,活成了成一个笑话,活成一堆散落在地的杯具,生生把自己由一个人,扭曲成魔鬼都不如物质,相当利害了。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套句玄玑占云巾的话:获罪于天,无所祷也,那为德不修,获罪于人呢?那就是纵然没有天罚也有人罪了。
直白的说,上官争先的悲剧中是他自己作的。

上官争先杯具其一,心比天高,实力却比纸薄。
上官争先想当五玑之首,却没有攀玉趾的刚正不阿,持正律己,没有攀玉趾的高声望,做不了众望所服的仲裁者。
连一局通神之主的地位,也是占云巾不想要,才落到他身上的。
也就是说占云巾看不上,丢掉的东西,他当宝一样捡了。
他汲汲营营追求的东西,不过是占云巾眼里的一个沉重的麻烦。

这是上官争先自己和南域所人都知道的事实,但他不愿意承认这一点,所以他毕生最恨之人就是占云巾,恨不得喝他的血(事实上好像真的喝了),吃他的肉,恨不得把他踩在脚下狠狠碾压。
然而无论他如何努力叫器,如何作天作地,占云巾至始至终都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何其耻辱,又何其怨恨。
正面交锋不如人,迎面痛击永远只痛到自己,于是,好不容易抓到占云巾精神失神的妹妹错手杀人的把柄,也不管风度不风度,也不管此行径有多卑鄙无耻了,只要能狠狠的折辱占云巾一番,卑鄙无耻就卑鄙无耻了吧!

但他们彼此心知肚明,占云巾会对他悉听尊便,会心甘情愿戴上万钓枷与千尖锁,并不是因为上官争先真的强过巾云巾,也并不是他们博弈中占云巾输他一局,他们没有博弈的对等实力。
巾云巾的妥协是为自己的亲情,为保全自己的胞妹,并不是因为上官争先的道貌岸然,他跪下,跪的是自己的情义,跪的是自己的曾经没有保护好唯一的小妹,让其精神失神的遗憾,并不是他上官争先。

嫉妒的力量,让一个人扭曲到践踏自己的骄傲也有快感了!
但上官争先有骄傲吗?
一个男人,如果混到靠利用一个精神失神的女人去挑畔一个自己想象,但事实上你根不入对方眼的对手的地步,己无骄傲风骨可言了。
这是卑鄙直下三千尺,还是无耻落九天呢?也许两者兼之吧。

上官争先杯具这其二:明明没有做接盘侠的胸襟,却做了接盘侠之实。
上官争先自己不能人道,却娶妻,自己不能满足妻子,却恨妻子偷人,更可耻的是明明恨妻子偷人,却觊觎妻子和情人的儿子,想借此子来保全自己不能人道的秘密。
弄死妻子和情人,得了孩子,企图把妻子和情人偷情生的儿子当自己的儿子养,偏偏又没有那个容人的胸襟,把孩子养在身边,天天提醒着自己不能人道,妻子偷人,还生下野种的事实,生生把自己逼成一个心理变态,也把元守默一个无辜的,天性纯良的孩子折磨成一个魔鬼,最终踏上弑师上位的岐路。

就像他自己对元守默所说的:曾经,吾以为吾能心胸广大,爱你如子,但在残酷的人性面前,咱们何其丑陋而真实。
高估自己是尴尬,但因为高估自己去伤害他人就是罪恶了,而明知罪恶还将错就错,那就是变态了,而明明知道自己己变态,却还沉溺其中,那就不是人了,这样的生物在霹雳世界里,连魔都会鄙视的。

上官争先杯具其三:自己没本事,却绝对不会承认这一点。
披着道貌岸然的皮,做着荀且钻营之实,悲剧的是,这皮披得还不紧,事做得也不美,与同盟合作,无利不起早就算了,谋共同利益时还会明目张胆的扯同盟后腿,有脏活累活能躲多远就躲多远,有利于我必争先,偏偏又没有审时度势的眼界,一受挑拔到处狂器,圈子里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德性,连秦假仙一个外人都知道,要驴他,连高明点的手段都懒得设,直接利用他好胜之心,高帽一戴,明晃晃的耍个无赖,就足以达到目的。
所以这皮披不披早己失去了意义。
真小人可恶,伪君子可恨,那真小人却企图做个伪君子,还做洋相百出,做得众所周知,那就是一个让人嗤之以鼻的笑话了。

我记得有这样一段话:“上等人,人捧人,中等人,人挤人,下等人,人踩人。”
上等人,人捧人,互相成就,双赢,你好我好大家好,这等好事何乐不为呢,然而这等好事却不是人人能做的,没有一定的修养和胸襟,战胜不了人性与生惧来的贪,嗔,恶,欲,忧,惧,妒等劣根性,就没有捧人的胸襟的,更做不出捧人的事实。
中等人,人挤人,挤来挤去,恶念渐涨,胸襟渐狭,最终,把自己挤进襄襄红尘,名利战场,为所为的名利地位,为所谓的高人一等,争得头破血流,让自己迷失在浮名利禄里,直到临死方知,争了一辈子,什么也带不走,不过是徒来人间,用竹篮打了一篮水。
下等人,人踩人,踩来踩去,误了自己走向更宽广世界的时机,也恶心了别人,此举,无疑是来人间蠢一槽,难道蠢也值得用一生去追求的精彩?

上官争先这样的,却是连下等人都不算,所以他除了个为了利益而对他奉承献媚的桐呤与曾经渴望从他身上得到温情的元守默之外,他即便高权重,也不入任何人的眼,所以最终,桐呤为了活命,亲手把刀子捅入他心窝,也不是什么值得意外的事情了。
所以,做人莫做上官争先,活着难堪,死得也凄惨,来人间一趟,连个人下等人的样都混不到!
套句鹿先生的话:人所走的每一步,踏在命运的轨迹上,也正创造下一步的命运,好之为之,方能好自安之呀。

塑造出上官争先这样的人物,编剧周郎对于人性的剥析与审视,真的是刀刀见血呀。
怪不得周郎开笔必带刀,刀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道友们依然含笑上前挨捅,把破碎的心肝当粮食吃,周朗笔下每个人物最终结局都染着道友们心里流的血和眼里流的泪,但道友们依然边喊着周作人边爱得肝肠寸断!
小编只想说一句,周编,你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