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思想辞典 E解放

解放(emancipation)
根据标准的自由主义的观点,自由就是不存在干涉,或者从狭义上说,甚至不存在强制。我可以随意干其他人不得阻止的事情。马克思主义继承了源于斯宾诺莎、卢梭、康德和黑格尔这样一些哲学家的广泛而丰富的自由观,这种自由观把自由看作是自我决定。一般说来,如果自由就是对行为者的选择自由不加限制,那末人们就可以说自由主义的传统往往对这些限制可能是什么(常常把它们限定为故意的干涉)、相应的选择是什么(常常把它们限定为行为者实际上所想象或选择的任何事情)以及行为者是什么样的人(他们被视为首先是在市场中追求自己独立确定目标的孤独的个人)作了非常狭隘的理解。而马克思主义对有关的限制、选择,对人行为则是从广义上理解的。 具体地说,马克思和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往往是从扫除人的解放的障碍的角度来看待自由的,也就是多方面地发展人的能力和创造一种符合人性的社会。在上述要扫除的障碍中,值得注意的是雇佣劳动的条件。正如马克思所写的:“他们自身的生存条件、劳动,以及当代社会的全部生存条件都是一种偶然的东西,它是单个的无产者无法加以控制的,而且也没有任何社会组织能使他们加以控制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87页)。克服这些障碍是一项集体事业,而作为自我决定的自由则是这样一种意义上的集体事业,即人们以社会合作和有组织的方式对自然的和社会的生产条件进行控制:“人对自然力——既是通常所谓的‘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统治的充分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86页)。只有联合的形式取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上述的充分发展才能实现,这种形式的联合“是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已经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85页)。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84页)。 这种形式的联合——体现集体控制、联合或社会,体现发展多方面的个性和个人自由——究竟是个什么样子,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未说过,也从未考虑过这些价值之间或这些价值与其它事物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马克思主义往往把考虑这些问题看作是“空想”。但是,上述解放显然是马克思主义整个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所谓的“批判理论”就是这样理解的,它把上述解放观看作是批判实际的(而且也许是未解放的)社会的出发点(参看
法兰克福学派
条目)。 马克思主义的较广泛、较丰富的自由观,往往使马克思主义者不重视、乃至贬低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自由和公民自由。虽然马克思明确地重视个人自由,但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却把自由权同利己主义和私有财产联在一起,在其它地方甚至还说过自由竞争只是有限的自由,因为它是建立在资本统治基础之上的,“因此,这种个人自由同时也是最彻底地取消任任何个人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下册,第161页)。一般说来,马克思往往认为交换关系与真正的自由是不相容的。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在这一点上都是遵循马克思的,而且,特别是自列宁起,往往表现出这样一种明显的趋势,即不承认资产阶级民主的“形式上”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 这些说法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自由主义的自由与私有财产或利己主义并无本质的联系;无论是经济竞争或交换关系并不是生来都与有关各方的自由不相容的(这两者所包含的对自我利益的追求无疑也不是必然同解放不相容的,除非把解放看作是以普遍的利他主义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的政治自由和法律上的自由的有限的特性,并不会使自由名不副实。不去证明资产阶级自由在某些情况下(比如积累财产的自由)会妨碍其它更有价值的自由,不去证明资产阶级自由在其它情况下(比如持不同意见的自由)是以一种十分有限的方式运用的,而只是认为撕去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假面具就必然会暴露资产阶级自由是一种幻想的想法,是错误的。实际上,不把自由主义的自由称为自由,则往往会以自由本身的名义来使全盘取消和否认这种自由的行为合法化。 (SL)
参考书目
① 艾赛亚·伯林:《关于自由的四篇文章》,1969年英文版。 ② 克里斯托弗·考德韦尔:《自由的概念》,1965年英文版。 ③ G.A.科恩:《无产阶级不自由的结构》,1983年英文版。 ④ 拉雅·杜纳耶夫斯卡娅:《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从1776年直到今天》,1964年英文版。 ⑤ 麦克斯·霍克海默和西奥多·阿多尔诺:《启蒙的辩证法》(1947),1973年英文版。 ⑥ 贝特尔·奥尔曼:《异化——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概念》(1971),1976年英文版。 ⑦ 拉多斯拉夫·泽鲁基:《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自由》,1979年英文版。 ⑧ 艾伦·W·伍德:《卡尔·马克思》,1981年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