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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大纲》1.4.2.1 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2023-11-07 10:35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仅供学习参考】


第二节 唯物辩证法的一般特征

1、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是崭新的哲学。它具有本质上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种哲学的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第一个特征,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在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中,除了古代的素朴唯物论同自发的辩证法有一定程度的结合以外,总的说来,旧唯物论的基本缺陷就在于缺乏辩证法。因此,以往的唯物论基本上是形而上学的唯物论,以往的辩证法基本上是唯心论的辩证法,二者都是不彻底的。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才在科学的基础上把唯物论和辩证法统一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在唯物辩证法这个完整的哲学体系中,唯物论和辩证法所处理的问题的方面是有差别的。唯物论回答哲学的基本问题,即阐明世界的物质性以及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辩证法阐明物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发展规律问题。但是,如前面所说,唯物论和辩证法在这个体系中又是不可分离地结合着的:唯物论是辩证法的唯物论,而不是形而上学的唯物论,这种唯物论在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的时候是贯串着辩证法的。例如,它把物质世界看作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和无限发展的过程,它把意识当作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它把意识对存在的反映看作一个充满矛盾的辩证过程,它把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意义提到首要的地位,它充分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等等,这都是与形而上学的唯物论根本不同的。同样,辩证法又是唯物论的辩证法,而不是唯心论的辩证法。它在阐明世界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的时候是从唯物论的原则出发社会)所固有的规律,而把思维的规律当作外部世界的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它认为辩证法的规律应当从现实中抽引出来,而不应当从头脑中臆想出来,等等,这都是与唯心论的辩证法根本不同的。正因为这样,唯物辩证法才既是科学的唯物论,又是科学的辩证法,才成为正确反映世界最一般发展规律的科学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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