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全员聚齐,拯救大酱计划

2020-08-21 10:30 作者:新月般的妖精  | 我要投稿

“小东西,你是当真要救同伴吗?”

路上,妹红问着露娜。

“呜……不要瞧不起人嘛,虽然经常恶作剧,但是我也想救同伴嘛。”

“这样啊……啊,到了。”

妹红似是认同了露娜的话,不知不觉就到了永远亭外面。

“到了?”露娜看着眼前一大片竹子愣住了。“这是竹子啊!”

“永远亭有结界,一般看起来就是这样。”

“哦,那我们进去吧。”

“……我就不去了”“诶?为什么?”“……”

“啊,抱歉!”露娜似是知道自己问错了话,连忙道歉。

“没什么……” 妹红欲言又止。“我就在外面等着好了。”

“嗯。” 露娜径直走。“哇,真的不一样啊!”露娜看着眼前的景象。

“你好,你是为了失忆药来的吧。”

“诶?你怎么知道?”露娜看着铃仙有些疑惑。

“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是是师匠这么说然后让我来的。”“唔……这样吗?那就走吧。”

露娜并没有想太多,跟着铃仙去了永琳的实验室。

铃仙敲了敲门。

“来了吗?” 永琳开了门。

“师匠,你要的人我带来了。”“嗯,优昙华,你先下去吧。”“是。”

看着铃仙退下,露娜有些疑惑却又带些期待的看着永琳。

“这就是恢复记忆的药,三天后就能想起来所有的事了。永琳从药架上拿出一个试管。

“啊?!三天?!”露娜有些着急,“三天,三天的话……那大妖精……”

“不过……”永琳话锋一转,“倒是也有马上生效的方法。”

“什么什么?!”

“就是……”永琳顿了顿,“要你的一些精华,也就是月光能量。”

“诶?”“月代表着回忆,而作为月光妖精的你,是最直接的,但是,这可能威胁到你的生命,如果……”

“我答应!”露娜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如果这样能救回大妖精,我答应。”

“好吧……” 永琳使用了一些法术,露娜晕了过去,然后,永琳提出了露娜的月光精华……才怪,只是加了一些提取剂加进了药里面。

“优昙华,进来吧。”

“师匠,为什么要这么说?”铃仙出来抱住露娜,将药装在口袋里。

“在那个毒人偶向我要遗忘药剂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们肯定发生了什么,至于为什么这么说,只是为了测试她们是不是还有回复的可能罢了。不过没想到……”永琳看了一眼露娜。

“原来如此。”

“现在把她和药物交给等在外面的妹红吧。”

“是。”

永远亭外面

“她这是?”

妹红问了铃仙,紧接着,铃仙把所有事情告诉了妹红。

“这样啊,永琳这家伙……”

妹红扛起了露娜,把药塞进了兜里。

“那我走啦。”

人间之里

“我说,斯塔,我们在这等真的能等到吗?”桑尼有些无精打采。

“额,大概吧。”斯塔也不确定。

“那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啊!”桑尼永远都是闲不下来的。

“不知道……等一下!”

斯塔看见了妹红和露娜,赶了过去。

“拿着。”妹红也不多说,拿出了药,给了斯塔。

“记住,不给梅蒂欣喝的时候,不要打开,不然就不能立即生效了。”

斯塔努力扶住露娜,一愣。

“你怎么知道是梅蒂欣?”

“啊,永远亭那只兔子告诉我的,估计是永琳告诉的,那么,再见啦。”

说完,妹红展开火翼,飞走了。

“诶,等等,我们扛不动露娜啊!”
然而妹红并没有听见。

“呜……完蛋啦,总不能把露娜扔在这吧。”

“看来,你们遇到点困难啊。”

“谁?x2”桑尼和斯塔中间夹着露娜,背对背准备迎击。

“别这么紧张哩,老朽是来帮你们的哩。”

此时,蕾米和咲夜在图书馆看着帕秋莉治疗着梅蒂欣。

“砰!砰!”

“什么声音?”

“大小姐,好像是地下室传来的。”

“芙兰……咲夜,你去看看。”

“是,大小姐。”说完,咲夜消失了。

“好了,治疗完成了。”

“帕琪,有兴趣和我们一起去吗?”

“我就不去了,毕竟还要防着某只老鼠来……”

“砰——!”

“呦,帕琪,我又来借书了。”

房顶一声巨响,魔理沙闪亮登场。

“啊,说曹操曹操就到啊,帕琪,你最近是不是转行做预言家了啊?”蕾米调侃着帕琪。
“哈?!” 魔理沙吃了一惊。“蕾米莉亚,你怎么在这里。”

“怎么,我不能在这里吗?”

“啊,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

“大小姐,二小姐她……”

咲夜伤痕累累的回来了。

“咲夜,芙兰怎么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芙兰拿着莱瓦丁出现了,“哈哈哈,来陪我来玩啊!”

蕾米突然说话。“魔理沙,你想借书对吧,现在我们有事情要处理,你先挡住芙兰,然后你就可以随便拿一本书了。”

“当真?”“当真。”

“诶,蕾米……”

帕琪刚想反驳,回应帕秋莉的是蕾米的眼神。

“哼,黑白,听到了吧。”

“嘿嘿,好啊,芙兰,来玩吧。”

魔理沙喜出望外,说完,魔理沙冲出了图书馆。

“哈哈哈,魔理沙来玩吧,禁弹「星弧破碎」”

“呼,总算……”

“那么,咲夜,梅蒂欣,走吧。”

“是(是,大小姐)。”

全员聚齐,拯救大酱计划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