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要善于利用现实与规定的关系,获得行动的主导权

关系:现实和规定:实际情况和台面上规定。
要在历史把握这对范畴,这决定了我们马列毛主义者如何做调查工作,路线工作。制定路线之后要现实的去行动活动。现实和规定之间其实就是人的活动做中介。规定通过人的活动转化为人的现实,现实反过来又约束人的活动。
一种幼稚病:只按台面规定来理解现实(因为无知)不是知识性无知,是没有参与到现实发生中,是未去通过行动而知,事后的发生学关系必须牵扯到利益才了解到。现实怎么长出来的,怎么往反方向长,对于其发生学不了解,唯一方式必须通过活的肉身参与进去 每一个环节都是于具体的活人相关。
知道了就是入局了,必须进去了才算知道,知道是一个动词要带来行动和结果。
这样的幼稚只能片面的按照规定来理解现实,这种无知是你未去发动一个行动牵扯到现实的利害关系。这种幼稚者是借住规定权来介入现实,必须在现实中分享了获取了一定的干涉权没意识到如果不是在现实中分享了一定的干涉权是没有资格援引的,这是一种权斗能力的幼稚,必须要有关系才能引用规定你。
要通过规定对事物发展的符号节点实现牵引性。一个事实往哪个方向发展,援引不同规定有不同发展方向 ,但是事实又是具有同一性的。必须要维持对于定义的同一性,但是走的方向不一样 在这个意义上 你才有权力。
怎么是同一件事情?这种自由来自于符号规定的不一致性,利用入局者对于规定要获得一致,才没有阻挠才可以去引导,实际上对于来说是不一致的,你掌握它往哪个方向发展。一致性领导者,利用符号性规则的不一致性,获取的是一个power 但他伪装成为right,把事物一致性调和确立下来。
生产公共性知识点过程 副产品就是牵引它往哪里发展,这就是权力。
反过来也要看到现实与规定差异,现实在规定获得一致性,这个一致性就是现实和规定的差异。现实本身是什么就是现实与规定差异。现实本身不存在的,现实是逼迫着既定规定给出备用规定 就是规定超越自身。
比如小摊小贩,摆摊是什么自由经济?但这种思考是虚假的乌托邦世界。但是摆摊是备用规定,是规则的不可自我维持,需要额外的,好好好,那你摆。规定产生出来的备用规定是更为丰富的内在。所以理解一个规定,不可以从表面理解 要从其附属的规定来理解这个规定。现实不在规定表面呈现 而在规定内在呈现 所有的现实归根结底都是不服从于规定。没有一个现实完全规定发生。规定对于理论的术语体系都是要返回到现实来界定的 返回到一个已经被权力统治的现实。
比如个体户,不是所有都需要登记的。一方面是个经济规则又是个户籍 里面又有亲戚关系 要用劳动法来界定吗,援引的是现实-是一种现实的控制父权的对于子女控制 但是又要返回规定来界定什么控制是不合理的。还包括了一些不可能性的极限,不可能所以亲戚几百人一起都说是一个个体户。所以规定也来自于共同体的想象,来自于语言的默认规定。
表面规定下的内容是开放的 有好多备用性的基本原则,这些现实和规则,具体都有很多不在台面的备用的规定。
比如:同情买菜老奶奶,但是要否认一下 我不是同情 是一种真心一直热忱,这种现实是长在规定里面并让其敞开的,要作为实质而存在。
这种现实是主体通过行动中介的,首先的就是否认,我不是按照规定,而是在in the notname。而是按照我做了算,规定在行动之内。
现实是规定的内在-否认“直接”规定。现实把规定认为是一个外在的他者,否认其内在,现实必须要以规则作为对立面来理解自己。
可以把现实还原为规定,但不能把规定还原为现实。现实是一个两极化运动,一方面把规定甩出去作为他者,同时又要说我这个现实更实更真,是外面的规定包不住的。是超出这些东西未被把握的直接的冒出来的东西,现实实际上是自我规定。自我不是一个空伐的回返运动,是甩出好多分裂的,这个“自我”是没有自我 的,现实的自我规定是对他者规定,必须变成被规定者,是规定规定之为规定,一个现实冒出来是为了让大家认识到很多规定不是现实。现实凸显出规定的直接性不被中介性 甩出规定的他者性。这个超出也不是超出 没有从哪里超出也不会超出到哪里去,因为要设立规定外在性,不会超到规定里面去。一个小贩会觉得管理制度没有很好的定义自己 但不会认为自己的存在设立了经济管理制度。
一个小贩认识到是他的存在产生了城管和规定。那就不会认为自己是现实 会认为自己是矛盾。只有矛盾可以超出规定对于自身的压迫,不把规定作为自己的他者,而把规定本身做为自身,矛盾在规定的运动中在违规中,获得了自身性。
现实自身性就是他和规定间的尴尬关系。现实与规定的关系就是现实,就是现实对于规定的设立,但是这是否认的,因为现实首先认为自己是被规定所设立的。现实是自我设定的,却被规定妨碍了导致现实无法自我设定自己,如果现实能够自我规定,那么就变成了规定中的理想状态,现实就不会发生了自我取消了。一个现实不受到规定影响,那么现实就不会自我发生,这样的现实就是符号系统空转,连规定也不会发生。因为现实进行自我设定就是规定的妨碍,就是城管的管理,消费者认知等等,所以小贩也会通过自我自我设定。小贩还是认为自己不是设立规定,否则会变成了半个盗贼小骗子。现实永远以走远路来自我设定,一个现实必须这样发生出来。
小贩之为小贩是因为规定妨害自身,让规定中的权益劳动分配无法这样自我实行, 所以才会有小贩发生出来,现实是被规定的自身妨害运动发生出来。现实就是规定的自身妨害运动,规定把自身作为对立面加以妨害。现实就是尚处在直接的矛盾中的规定,因为它是直接的所以并不意识到自己是规定,没有规定和被规定的区分,未中介的不认为自己是规定 ,因为处在矛盾中,现实具有超越性能够设定规定。
一个现实是一个不具有超越性的规定。
现实被剥离他的因果性(因果是一种超越性) ,或者把因果关系额外拿出来是一种超越性非现实。
三层:现实,因果,规定 ,要去把握到里面的因果和条件关系 才可以更清楚把握现实,要到什么程度才能触发规定,要看规定活过来依赖于什么样因果关系。不要盲目的认识现实 而是要找回被规定剥离到表面的僵死因果关系 ,要让因果关系重新回到现实,甚至重新触发 了解其因果关系什么时候能够降到现实之中。
规定本身也就是现实→管理者的意志也是现实嘛。
重要的是把握一些趋势,因果关系不运行,不触发也可以把握。为何对摆摊视而不见 这些因果关系的cause 的不引发 非因果是为什么?去切中到规定之中的内在备用关系 就是现实,去把握,实际上这是超规定的。
两种情况:还没有伸到规定的因果里还不够格 第二种是因果缺失了。我们应当很明确的说 这个配不上更具有优先行 是一种言辞的无力 是大话的优先性,因为实际上因果升上去了可能导致反效果。越是统治者说这不配还不够,实际上越是被压迫者占据主导,意味着既定规则没有张力俘获他,就是现实的规定。是规定无力升上去 会说自己是一个潜在现实,不敢上台面,这是优先性的代价,实际上这才是正主(内在次要的)。
真相就是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呀呀呀 这是内在次要的”。这个真相的背后其实是不得不这样。现实就其潜在性-备选柔性 实际上是现实设立出来的,是台面规定的不一致性和矛盾。通过这种方式 现实与规定达成了交易 规定变成表面现实,现实变成潜在规定。这样交易是规定占主导,是规定设定了什么样的交易才可以,因为在这个意义通过交易现实或者自己的非矛盾性和同一性。规定没有认可我变成表面现实永远可以矢口否认,但是规定很愿意承认自己是个表面的现实。这个意义上规定获得了可以定义同一性,获得了权力,掌握现实运动方向。所以权力的核心要义在于设立现实的同一性。
一个主导性现实,某类企业不能说是zbzy的,不允许批评或者怎么样,这是对其进行同一定义,这个存在是个现实,总要给其一个潜在的规定名字,表明一个驯服 对其控制。很有可能和中 有 轮值 Board 主席有关。
长线逻辑,改掉by not named 要对事情进行一个清晰的定义,如果这件事是一个现实要主动加以定义 去掌握命名主动权,有些现实是不能获得同一性。比如工益和公益同音 保持开放粘滞 不纯粹获取权力 参杂一些不被确定的开放的。这个同一性是一个开放的有误解的同一性 才可以各方牵引,是需要同意的同一性 需要各方机制来造成同意,要维持一些形式主义。争取同一性过程中保持一下同意的造成机制-二重原罪。除了这个之外都要站在现实那边。一个是作为现实的矛盾和作为矛盾的现实。
这个形式主义是必须付出的代价。就是这么一个事嘛,对不对。然后要等。要让人家自己能够有个交代 让其能够返回自身,尊重其他主体的自我超越性 给他解放性的精神位面,让他人通达自己的本质,具有某种解放性。要把权利感和主人感还给他 让他觉得是自己走出的这条路,执法者是剥夺了主人性 要还给他。